苏州话民俗语汇与民俗文化

2019-02-16 14:44唐丽珍
文教资料 2019年34期
关键词:民俗文化语音

唐丽珍

摘    要: 方言和民俗关系密切。本文以苏州话中若干民俗语汇为例,从语义角度考察民俗语汇和民俗文化之间的关系,民俗信息凝结于语汇中,语汇又反映民俗,从语音入手探討相关民俗的形成原因。

关键词: 苏州话    民俗文化    民俗语汇    语音

美国语言学家萨丕尔说:“语言有一个底座。说一种语言的人是属于一个种族(或几个种族)的……语言也不脱离文化而存在,就是说,不脱离社会流传下来的、决定我们生活面貌的风俗和信仰的总体。”[1](186)语言与文化水乳交融,关系密切。一方面,语言像一面镜子,清晰地反映某一民族历史上各种事物、观念、习俗等社会文化,并记录下来、流传下去。另一方面,许多语言现象都可以从文化中找到理据,做出非逻辑关系意义上的文化阐释。即便历史上有些文化现象、社会习俗及文化观念早已随社会的变化而消退或消失,但它们的“身影”依然保存在语言中。

民俗是民间传承的一种文化现象,吴地民俗是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吴地民俗博大精深,其生产习俗、生活习俗、人生礼俗与岁时节俗等,有别于周边地域的民俗,具有浓郁的江南水乡特色。吴地民俗主要依靠民众的口头语言和身体力行传播,从而生生不息。口头语言是一种特殊的民俗符号传承,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语词对文化的反映比起其他方面更迅速,更广泛、直接。民俗语汇蕴藏着丰富的民俗信息,反映着社会的风俗、习惯、观念及人民的生活、交往、迁徙等,彰显着异彩纷呈的民俗文化。曲彦斌在《民俗语言与社会生活》中说:“‘民俗语汇是人类一切口传心授的语言艺术载体中最基本的构成基质,是人类基础文化的最重要‘语言化石。”[2](3)

一、语义与民俗

对于“民俗语汇”的概念,曲彦斌在《中国民俗语言学》中说:“民俗语汇,是各种反映民俗事象或涵化了民俗要素的语汇。”[3](7)董丽娟在《民俗语汇研究的历史、传统、定位和新进展》一文中对此讨论得更深入,从民俗与语汇的关系角度把“民俗语汇”分为两类:一类“语汇直接出自某种民俗形态或具体的民俗事象”[4](109),另一类“语汇间接地涉及某种民俗形态或具体的某种民俗事象,是由这种民俗派生而来的”[4](110)。下面我们就以苏州话中的若干民俗语汇考察其与吴地民俗文化之间的关系。

1.有的民俗语汇直接反映和记录某种民俗形态或民俗事象。如苏州话中的“打春”一词。为何“立春”叫“打春”呢?一年之计在于春,立春是一年农事开始的信号,在长期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我国,立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令,为了不误农时,于是相继跟进了迎春、示春牛、祈祷芒神、社稷神等民俗活动,以劝农耕,“打春”正是古代迎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个仪式。据古籍记载,从周代开始就有隆重的迎春仪式了。《礼记·月令》:“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5](1355)《后汉书·礼仪志》说:“立春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师百官皆衣青衣,郡国县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帻,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6](3102)迎春时,官员们穿青衣、戴青帻,穿上这些礼服,以示对迎春活动的重视,又用“示春牛”的做法预告立春的早晚和安排农事。到了唐宋时又流行起鞭打春牛的习俗,早期的春牛是用泥土塑的,后来有用秫秸、芦苇、彩纸等扎制而成。迎春活动的高潮即人们击碎春牛,就是所谓的“打春”。当人们用柳条鞭打春牛时,纸糊的春牛立刻皮开肉绽,预先藏在牛肚里的五谷马上流出来,象征着五谷丰登。大家还把击碎春牛后散落的土块争相抢回家,因为据说有利蚕事。元稹曾写诗:“鞭牛县门外,争土盖蚕丛。”[7](4556)现在,迎春、打春等活动早已绝迹,但苏州人仍把“立春”节气叫“打春”,则如实生动地记录了这一民俗活动,苏州话中还有“春打六九头,家家买耕牛;春打五九尾,家家活见鬼”“摸摸春牛脚,赚钱赚得着”等谚语反映了这一生产活动民俗。

类似的民俗语汇如“过节”,直接反映和记录了苏州人在年中和年底祭祀祖先的习俗;“轧神仙”,记录了每年农历四月十四人们赶到“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的老阊门内神仙庙挤来挤去,希望遇到八仙之一吕纯阳,沾点仙气以交好运的民俗活动。这些语汇与民俗的关系是直接的、显性的,正因为是显性关系,所以这些语汇的意义在后来发展中没什么变化。

2.有的民俗语汇是间接涉及某种民俗形态或具体的某种民俗事象,而不是直接完整记录某一民俗现象。如“推扳”(也作“推板”)一词,在苏州话中很常见,可以用作动词,表示“相差”的意思。《九尾狐》三十三回:“外头搭里向,要推扳两三个月天气笃。”[8](323)也可以作形容词,形容人或事物差,不好。《九尾狐》三十九回:“徐园像煞有得勿长远来,景致还算呒啥,可惜地段推板仔点,格落白相格人勿多。”[8](390)还有马虎、将就的意思,常用于劝人让步、吃点亏。《海上花列传》四十四回:“我说耐末推扳点,我末帮贴点,大家凑拢来,成功仔,总算是一桩好事体”[9](375)。这么一个含义丰富的俗语词,原来起源于船上。苏州水网密布,河道纵横,湖泊棋布,不论城市还是乡村,出行都要驾舟。南方人乘船就像北方人骑马一样,是再普通不过之事。船只前进,除了船头有人撑篙,主要靠船尾摇橹。橹还掌控着船只前进的方向,向左还是向右,就在摇橹人的推梢和扳梢之间。水乡的人都要学会摇橹,不会推扳,船不会前行,如果推和扳相差一点,船的方向就会把握不准,就可能撞船或触礁搁浅。这就产生“推扳”一词,后来引申为相差、差劲等义。

和“推扳”类似的与苏州数千年来驾舟的交通习俗相关的俗语词还如“着港”,此词本义指舟船克服水流的冲击停泊在码头上,舟船进港停靠码头,是有一定技巧的,只有停泊到位才能方便上货下人。后来,含义引申为经过求索而得到某样物品或钱财,指达成意愿或目标。反之,如果船只没有泊进港中,自然没有实现目标,也就是“勿着港”。“着港”在明清时期的吴语文献中常写作“着杠”,如《海上花列传》十五回:“水烟末吃仔,三块洋钱勿着杠!”[9](117)与“着港”近义的词有“入港”,“入港”的词义比“着港”要丰富,可用来形容谈话投机,如《警世通言》第三十二卷《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里,孙富和李甲“二人赏雪饮酒,先说些斯文中套话,渐渐引入花柳之事,二人都是过来之人,志同道合,说得入港,一发成相知了”[10](493)。也有男女欢合的意思,《红楼梦》第八十回就有一段写道:“金桂故意出去,让个空儿与他二人。薛蟠便拉拉扯扯的起来。宝蟾心里也知八九,也就半推半就,正要入港。谁知金桂是有心等候的……”[11](1129)这里的“入港”,就是形象地描述男女欢合之事。

又如“花头”一词,源于苏州虎丘一带,与虎丘种花业、山塘街花市有关。苏州地处江南,气候温润,雨量充沛,这样的自然条件使植物繁茂、花事滋荣。据《元和县志》《吴郡志》记载,苏州种花业历史悠久,虎丘一带花农种花在宋代就开始兴起,同时在虎丘附近的山塘街形成繁华的花市。花农在花市上卖花,每株花树或盆花的价格,均以花头多少论定:花头多,价格就贵;花头少,价格亦低。“花头”即花朵、花苞。花市上买卖双方常因花头多少讨价还价。花农技艺高,种出来的花头多;本领小,种出来的花头也少。“花头”一词,后来隐指花农种花技艺水平,这个词再由花市传到城里,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口语,意义亦扩大引申为工作能力、处事本领的大小。直到现在,仍在日常生活中频繁使用,如某人工作能力强,可称赞他“有花头”,反之,则说“呒不花头”。苏州人喜欢种花,也喜欢栽种盆景。花树栽在盆内,有领养、领受之义,称为“领盆”。要使花树适应盆内水土,使其“服盆”,一般需耗费数年才能成活并成形。“领盆”“服盆”,原是栽种盆景的术语,后来被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有了接受、听从、服从的意思。例如,两人为某事而争执,各不相让,后经事实证明一方不对,这时,另一方可以说:“你阿领盆了?”

再如“和调”一词,源于宣卷,即宣讲佛经。旧时在苏南一带农村十分盛行宣卷,内容多为惩恶扬善。宣卷时,坐在正中的主宣者帶着一定的曲调主讲,每宣讲完一段,两边坐着的人依着曲子的尾声附和而唱,有的地方听众跟着附和,这就是“和调”。因为宣卷的流行,所以“和调”一词在生活中经常使用,引申出“无原则地随意附和别人”的意思。

上文分析的“推扳”“着港”“入港”“花头”“领盆”“服盆”“和调”等词,虽没有直接完整记录驾舟、种花、宣卷等民俗现象,却间接涉及具体的民俗事象,与民俗的关系是间接的,或者说是隐性的,其涵化的民俗要素或信息需要我们深入挖掘。这些语汇来源于某地域的民俗,与第一类民俗语汇相比,往往更细致地反映着民俗事象的性质、源流、特征等具体信息。因为民俗即民间风俗习惯,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一种文化现象,人人皆知,处处都有,所以这些语汇涵化的民俗信息在当时是当地百姓熟知的。由于在日常生活语言交流中经常使用,这些语汇的语义极易发生引申变化,不再仅仅指向民俗,其作为民俗语汇的基本特点则淡化、转移或消失。但正因为语义发生了变化,所以生命力旺盛,即便与之相关的民俗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已消失,这些语汇仍然一直留存于方言中,有的甚至被普通话吸收。因此,从语言与文化的深层关系来说,这一类民俗语汇更值得我们关注。它的变化发展反映着语言的演化规律,印证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轨迹,是历史文化的语言化石。

二、语音与民俗

在人们日常交际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作用于听觉系统的语音。特别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往往摆脱字形的束缚,语言音义的结合最为紧密。语音与语义本没有天然的内在联系,但是一旦同人们的社会生活联系在一起,就取得了约定俗成的意义,具有社会属性,此后语音与语义之间就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这种联系反映在社会风俗习惯上,就引起了人们的无限遐想,使语音具有民俗特性。语音崇拜和语音避忌就是语音的民俗性的具体反映。

在民俗活动中,人们经常利用语言的谐音设计、制作道具或器物,赋予指称这些事物的词汇以特殊的文化意义,形成独特的风俗。例如,在大多数地区婚俗中,常见红枣、桂圆、花生等干果,取早生子、夫妻富贵、儿女双全之口彩。除了语音崇拜外,在日常生活中还有语音避忌。趋利而避害,本身就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北方地区的农家宅院里禁种桑树,只因“桑”谐音“丧”,“顶门丧”是大忌。

因为各地方音的差异,所以语音的民俗性显示出地域的不同。在某一方言区某些民俗的形成,特别是有关民俗心理的祈福和避忌习俗,单纯从方言词汇语义角度很难做出解释,而要结合方言语音的特点详细考察相关民俗语汇的产生和民俗的由来。

在苏州重大宴席上,一般上菜时都会把“虾仁”当作第一道热菜,以表示对客人的欢迎。因为在苏州话中,“虾仁”和“欢迎”的发音比较接近。苏州商业发达,生意人也很多,希望多赚多得利,而忌讳蚀本亏钱。因苏州话中“舌”与“蚀”同音,所以猪舌改称门枪。像“猪舌”这样生活中的常用词,实不能避,则改用别称。又如日常生活中经常有“洗”这一动作,苏州话中“洗”和“死”声母相同,两者音近,听着不吉利,所以“洗头”叫“汰头”“洗脸”称“揩面”“洗脚”改叫“捻脚”。

一些避讳在古代早有记载,明代陆容《菽园杂记》卷一:“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筷)儿,‘幡布为‘抹布。”[12](5-6)以中古音韵看,住,虞韵澄母去声;箸,鱼韵澄母去声。“吴中”即今苏州一带,在北部吴语中,鱼虞不分,故“箸”与“住”同音。对于以船为家的渔民而言,常年与江河湖海打交道,朝不保夕,因而禁忌极多,“住”和“翻”听起来都不吉利,于是把箸改称筷子,幡布改称抹布。

总而言之,民俗的信息凝结于语汇中,语汇又反映着民俗。某一方言的民俗语汇反映的民俗文化,可以直接从语义上进行考察,有的还要从方音入手。同时,这种民俗文化视野下的语言考察,既可帮助我们了解民俗语汇语义的发展演化轨迹,又可发现方言及方言小片的语音特点和规律。把民俗语汇与民俗文化结合起来考察,定将推动方言俗语词语义、语音的研究,对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地方文化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1]萨丕尔,著.语言论[M].陆卓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曲彦斌.民俗语言与社会生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3]曲彦斌.中国民俗语言学[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

[4]董丽娟.民俗语汇研究的历史、传统、定位和新进展[J].文化学刊,2011(5):107-112.

[5][汉]郑玄,注.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M].[唐]孔颖达,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6][宋]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7]]彭定求.全唐诗[M].北京:中华书局,1979.

[8][清]评花主人.九尾狐[M].古生,校点.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

[9][清]韩邦庆.海上花列传[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10][明]冯梦龙.冯梦龙全集第二册//警世通言[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

[11][清]曹雪芹.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

[12][明]陆容,撰.菽园杂记[M].李健莉,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苏州话俚词俗语与吴文化”(编号:2017SJB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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