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5 月 24 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主办的 2019 年全国建材行业工作座谈会在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建材人员,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等共 50 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司长邢涛全面总结了 2018 年建材工业发展情况,分析了当前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 2019 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邢涛表示,2018 年建材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业内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生产总体保持平稳,行业效益显著增长,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但同时,行业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行业效益增长基础还不稳固,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依然严重,产品结构短板明显,绿色发展还不能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邢涛指出,2019 年建材工业要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努力做到“四个着力”,即着力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压减过剩产能,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扩大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动大宗产品升级换代;着力发展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和新兴产业,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竟争环境,力争 2019 年建材行业继续保持平稳运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邢涛要求,建材工业 2019 年要具体做好 5 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去产能工作,完善产能整合平台,继续实施水泥等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督促停止生产 32.5 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加强非标玻璃质量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生产;二是加快发展新材料,结合重点领域梳理攻克关键材料,加快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测试评价中心等重点新材料平台建设,继续发展矿物功能材料等;三是大力推广绿色建材,落实全国统一的绿色建材标准、认证和标识制度,开展绿色建材应用试点示范,加快在北京城市副中心、河北雄安新区等重大工程中应用,研究编制农村绿色建材目录;四是提升行业发展品质,推动工业互联网和建材行业的融合,开展“机器代人”,实施绿色制造,促进产业耦合发展,加快磷石膏等大宗固废利用;五是进一步改进行业管理,加快建设“建材行业规范条件企业诚信自我声明平台”,强化标准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行业规范管理。
最后,邢涛对做好今年工作提出了 4 点希望: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把讲政治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二是要勇于担当干实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观大势、谋大局、干实事”的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勇于担当,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工作施工图,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三是要改进作风重服务,加快转职能、提效能,切实转变过多依赖行政手段的“惯性思维”,积极探索市场化、法治化推进建材工业高质量发展手段和路径;四是要加强研究领方向,围绕行业重大问题,深入一线调查分析,开展建材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基础性支撑。
座谈会上,北京、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等 10 多个省市作了重点发言,围绕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新材料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方面,畅谈了本地区发展情况,介绍了好的经验做法,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建议。中国建材联合会、建材工业规划研究院、中国建材报社、中国建材集团、中国水泥协会、建筑玻璃和工业玻璃协会、建筑卫生陶瓷协会、非金属矿工业协会等单位,也围绕行业运行、发展方向、工作举措作了发言。
来源: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
近年来,湖北省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砂石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异常,引发合同履约困难,结算纠纷频繁。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风险,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湖北省建设厅于 6 月 14 日发布《关于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
全文内容如下:
一、发承包双方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在编制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时,应充分考虑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中,发承包双方应按风险共担原则,明确约定主要材料的范围、风险幅度和调整方法,对主要材料价格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等类似表述。
二、对于招投标的工程,招标文件中要按照有关规定明确风险幅度。招标控制价的风险幅度应与招标文件的约定一致,公布招标控制价时,要同时公布招标控制价的风险幅度。在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结算时,确定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要扣除公布的招标控制价风险幅度。
三、施工合同中,主要材料价格约定的风险幅度按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宜控制在 5% 以内。风险幅度以内的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风险幅度以外的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四、施工合同中约定了主要材料的范围、风险幅度和调整方法的,按合同的约定执行。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主要材料的范围、风险幅度和调整方法的,参照国家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施工合同中约定不调整材料价格或约定承包人承担无限材料价格风险的,合同履行期间,当主要材料价格的涨跌幅过大,继续履行合同对合同一方显失公平的,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签订主要材料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
六、材料价格的涨跌幅计算一般是以投标截止期前一个月省级或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格为基础,与施工期省级或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或发承包双方认定价格计算涨跌幅。
七、因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涨跌的,上涨时,按上涨的价格调整合同价款;下跌时,不调整合同价款。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涨跌的,上涨时,不调整合同价款;下跌时,按下跌的价格调整合同价款。
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风险,合理配备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保障经费投入。要督促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密切关注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对主要材料市场价格的趋势监测和动态管理。从今年 7 月开始,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按月发布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并上报省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来源:湖北住建厅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 2019 年 6 月 1 日 0 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其中,对美实施加征 25% 关税商品清单中包括水泥熟料和矾土水泥,对美实施加征 20% 关税商品清单中包括通常用于制造石灰或水泥的钙质石,对美实施加征 10% 关税商品清单中包括白水泥,其他硅酸盐水泥,其他水凝水泥,耐火的水泥、灰泥、混凝土等耐火混合制品,其他水泥、灰泥及混凝土用外加剂。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