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霞
(西华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传统的风险管理理论是指:项目的各参与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根据分析和评价结果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以求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或降低风险事件带来的损失,采取的预防措施应当能够以最小的成本,最大程度的控制风险[1]。
(1)集成风险管理理论
集成风险管理理论是指将需要的信息按照一种特定的方式融合成一个整体,便于管理者进行分析。工程项目集成风险管理理论就是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人员、资金、资源以及法律等因素进行整合,综合分析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运用项目风险管理方法进行预防和控制。
(2)项目耦合风险理论
系统中的各个风险因素之间存在着耦合效应,不同的风险因素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产生的后果远比单一风险因素产生的后果严重的多,会在经济和人员上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2]。
(3)项目全寿命周期风险管理理论
随着项目的实施,在不同阶段会出现不同的风险因素,所以项目风险管理应该存在于项目的整个寿命周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因素是动态变化的,因而项目风险管理应当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
(4)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理论
项目风险是由内因、外因以及综合效应三个要素共同组成的动态因果过程[3]。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应当从整个系统的角度出发,对工程项目的每一个层次、每一个阶段以及每一个部门的风险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从而达到对工程项目风险全面管理的目的。
(1)人员风险
工程项目牵涉人员广泛,主要分为各参与方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管理者在项目管理中占主导地位,作出的一切决策都会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不当会引起风险事件的发生;劳务人员的工作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由于劳务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不在少数。
(2)资金风险
资金风险主要包括筹资风险、用资风险、回资风险和配资风险。企业在资金筹措、使用过程中,会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经济市场或者法律制度的变化,都会造成企业资金损失[4]。
(3)资源风险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用到各种原材料以及机械设备,这些资源在使用时也会给项目带来风险。原材料质量标准、能否达到工程项目实际需要,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等因素,都是工程项目的风险来源。
(4)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法律风险、价款法律风险、工期法律风险以及实际施工人法律风险等四个方面。无效合同的签订、工程变更依据不明、现场签证不规范、索赔程序不严谨、实际施工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都是造成法律风险的主要因素[5]。
由于人员风险、资金风险、资源风险和法律风险之间存在着耦合关系,因而在制定应对措施方案时,不仅要对单一因素可能引发的风险作出防范,还应当注重各个因素之间的耦合效应,有针对性的作出防范措施。
(1)人员风险防治措施
聘用具备专业知识且善于管理的人才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以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准确的作出决策,降低管理因素引发的风险;对实际施工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专业知识以及技能上的培训,避免因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或技能不过关造成的风险事件。
(2)资金风险防治措施
在项目实施之前,资金已到位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避免因资金来源不稳定而引发的资金风险;做好资金使用、资金配置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资金的使用;在项目开始之前,组织专业人员做好资金回收报告,分析资金回收方式以及其可靠性,保证投入资金能够在计划时间内全部回收,并且能有一定的盈利。
(3)资源风险防治措施
原材料进场之前,由相关负责人组织验收,保证原材料质量符合工程需求,并签字确认。租赁或购买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相关手续均应签字确认并归档。
(4)法律风险防治措施
项目发包人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不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承包人,规范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程序,转包或分包工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
(5)耦合风险防治措施
人员风险主要受主观因素影响,难以控制,当人员因素与其它因素耦合时,产生风险的可能性大幅增加。资源风险虽然是客观因素,但在检验时由人员控制,若人员未按照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或未按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则会给工程项目带来风险;资金的筹措、使用都是由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进行,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合同签订不仅受法律规定影响,同样受人为因素影响。
在对各项因素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时,应当加强对人员的控制,从人的主观因素及物的客观因素两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工程项目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客观因素变化可能性小,容易控制,而涉及人员因素时,受主观因素影响,难以对其进行定量控制。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就要求项目参与人员具备极高的综合素质,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还应当具备很强的责任心,在工作中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以降低风险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