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敏,董 艳
(太原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太原 030024)
乔治·艾略特是维多利亚时期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其成名作《亚当·比德》一经问世就引起评论家的广泛关注。学界大多从女性主义、伦理批评、心理分析等视角对其进行解读,对小说在共同体形塑方面的作用却鲜有提及。美国学者格雷弗(Suzanne Graver)在《乔治·艾略特与共同体》一书中提出,艾略特“不是提供解决(共同体失序等问题)的方案,而是培育有关手段的意识——通过这些意识可以达成无穷无尽的解决方案”[1]9。但其中对《亚当·比德》只是稍有涉及,对该小说如何培育共同体意识也是语焉不详。雷蒙德·威廉斯曾说,从狄更斯到劳伦斯这一百多年中,英国小说有一个“起关键作用”的“共同意义,即探索共同体,探索共同体的实质和意义”[2]。以上观点也适用于《亚当·比德》。格雷弗援引滕尼斯的观点,即“共同体”的构成需要“三大支柱”(血缘、地缘和心智) 中至少一个[1]25。本文拟从这三个支柱着手,逐一分析。
在艾略特笔下,洪水意象多次出现。《弗洛斯河的磨坊》中,玛姬兄妹俩被洪水吞没,在洪水中和解;《亚当·比德》中,洪水淹死了亚当好逸恶劳的父亲。诺斯罗普·弗莱认为,神话是文学的本质属性。卡尔·荣格认为,神话作为母题保存在人类的集体无意识里,这就是“原型”。洪水意象也具有其神话原型。
《圣经》记载,上帝为洗清人类罪恶,发大洪水消灭了地上所有生灵,只有义人诺亚和几种上帝选中的飞禽走兽可以乘坐方舟逃走。洪水过后,上帝与人类的代表诺亚重新立约,农耕社会开始。“洪水”既是一种毁灭的力量,又象征着净化和重生。
《亚当·比德》中,亚当描述他的父亲为“酒鬼”、“屈辱和痛苦”[3]36、“痛苦的十字架”[3]42,“想到未来就会痛苦地想起父亲”[3]43。而当父亲被洪水吞噬,遭受丧父之痛的亚当,在思想上得到了成长,“亚当从父亲的突然死亡中对此有所认识,让他突然想到了那些赢得他的同情和关切的往事”[3]187。古思(Deborah Guth)指出,艾略特对同情心的理解深受席勒的影响,“德语中‘Mitleid’一词常常译成‘悲悯’或‘怜悯’,其字面意义就是‘一同受苦’”[4]。他进一步反思,认为自己“对那些明知故犯的弱点很少同情(fellow-feeling)。没有这种同情心,我们对在漫长而又多变的人生旅途中跌倒的同伴们,怎么会有足够的耐心和仁慈之心呢?”[3]187。熟悉艾略特的人都知道,英语sympathy一词及其近义词频频出现在艾略特的几乎所有小说中。高晓玲这样诠释:“‘同情’,有时可以被理解为同胞感(fellow-feeling),强调共同的情感体验,以区别于居高临下的怜悯姿态……‘同情’侧重于主体对他人感受的认同体验, 或者说主体之间的情感流通。这种同情经常显现出比冷静的理智更为强大的社会整合力量,是维系社会和谐的重要纽带。”[5]艾略特笔下的sympathy(同情)更接近于empathy(移情/共情)。“如果我们能化悲痛为力量,将悲伤痛苦化作无坚不摧的力量,转化为对他人的同情,那么,幸莫大焉!或许‘同情’这个词有点词不达意,因为它囊括了我们最深刻的见地以及我们最崇高的慈爱。”[3]437殷企平认为,在艾略特笔下,同情心是从自我走向非我的必由之路[6]75。亚当感受到了同情,不只对他父亲的遭遇心痛不已,而且把这种情感推广到了共同体中的其他人,这是他从自我走向非我、融入共同体的主观条件。
亚当父亲被洪水吞噬这一事件,不仅照应了希伯来基督教神话原型,还影射了一个希腊神话原型:俄狄浦斯杀父娶母。其实,希腊神话本身就是弑父的神话,如宙斯推翻并杀死父亲克罗诺斯,以及后者杀死其父亲乌拉诺斯。从上面亚当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他对父亲的极度嫌恶。他母亲丽丝贝也说,他总是对父亲那么狠心。朴瑟太太说:“他活着还不如死了呢。除了给他的家人惹麻烦之外什么事也没做。”[3]83甚至连欧文牧师都说:“如果我的朋友亚当肩上的负担不是以这种痛苦的方式卸下来的话,我倒是要替他高兴了。”[3]54亚当甚至在几年前为了摆脱父亲而离家出走过。其实洪水是作者的有意安排[注]除了《亚当·比德》和《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织工马南》中地主二儿子邓塞偷走了马南辛苦攒下的钱,最后却溺死在污水中。作者惯于这样安排人物结局。,也是亚当无意识的弑父行为。同时,另外三个主人公——赫蒂、黛娜、亚瑟也都没有父亲,这也是作者的有意为之,正如简·爱的身世(孤儿)可以使她更决绝地与父权决裂。洪水卷走亚当的父亲,以父权制为核心的小家庭被打破,血缘的局限被冲破,这是主体得以由自我走向非我、融入共同体的客观条件。正如《丹尼尔·德隆达》中叙述者的一句经典插话:“当自我就是非我时,我们就变得有德性了。”[6]75
乔治·艾略特曾说,她的作品是在为那些“微贱无名者立传”。她写道:“用干活磨粗糙的手擦洗胡萝卜的老妇人,在昏暗的小酒馆里休憩的粗笨的乡下人,那些有着宽广的脊背、呆滞而又饱经风霜的脸庞挥锹干活的人。在这个世上有太多这样粗鄙的普通人……但愿总是有人终其一生辛勤地描绘那些平凡的事物。”[3]159这与古典戏剧的显赫主体——英雄人物有着显著区别。这让我们想起了热尔韦称赞爱德华·托马斯的名言,称赞他把目光投向了“漏洞与边角里的英格兰”,即“在官方地图上找不到的英格兰”[7]。这一赞扬也适用于乔治·艾略特。《亚当·比德》描写外省乡村生活,属于19世纪兴起的乡土小说(regional novel)。滕尼斯曾说,故土共同体(community of homeland or native soil)的生活会成为血缘关系的替代和补充[8]。艾略特笔下的故土共同体大多是以教区为单位的教区共同体(parish community),教区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农民们祖辈崇拜教会,他们的祖先长眠于教堂草坪下的墓地中”[3]60。赫蒂未婚先孕后,她选择离家出走,作者评论道:“‘教区!’你可能不会明白这个词对于赫蒂这种人的心理影响。”对于此时的她来说,“教区无异于令人丧失尊严的监牢”[3]338。朴瑟太太和老乡绅斗嘴后,朴瑟担心老乡绅退佃,他说:“我不想离开这个老地方,这个我出生、成长的教区,我父亲也是这里土生土长的。离开了这里的根,恐怕家道就不会兴旺了。”[3]313F.R.利维斯认为,村庄熟悉的环境和物质独特性(physical particularities)具有特定的价值,构成了个体存在的意义的一部分[9]。瑞士学者艾娜·哈伯曼在评价普利斯特利时说:“具有高度凝聚力的共同体是民族特性的鲜活表现,但是这种表现的基础是物质世界,是表征英格兰特性的神话式存在的、含有文化记忆的山水。”[10]这里的“物质世界”和利维斯所说的“物质独特性”具有类似的意思。艾娜还提出了象征英格兰特性的“原型山水”(archetypal landscape) 概念。在《亚当·比德》中,也有这样的原型山水。小说中好几处都有把洛姆夏(Loamshire)的干草坡(Hayslope)和石郡(Stonyshire)的史诺菲尔德(Snowfield)进行对比的细节,可以说石郡就是干草坡的镜像[注]书中有好几处关于镜子、镜像的描写,参见殷企平《过去是一面镜子:〈亚当·比德中的社会伦理问题〉》 一文。载于《外国文学研究》2007年第1期79-88页。,loam的意思是fertile soil(沃土),这与stony、snow等词形成鲜明对比。而史诺菲尔德虽然是一个工业化小城镇,有纺织厂和采矿业,但黛娜数次用了“沉寂荒凉”(dreary bleak)、“荒凉”(bleak)[3]77等词。朴瑟太太也说那儿是个“连乌鸦飞过都不会停留、寸草不生的石头堆”(bare heap of stones as the very crows fly over and won’t stop at)[3]426。在亚当眼中,那儿的“土地越来越荒凉”(barer and barer)[3]350,“仅有一些灰石墙横隔在贫瘠的牧场之间,起伏不平的地面上,零星散落着几幢灰石垒成的房子,外观晦暗破旧”(greystone meager pastures,dismal broken land,a hungry land,grim stony)[3]350,“灰色的石墙,破旧的村庄,稀疏的植被”(the greystone walls,broken country,the meager trees)[3]477,“灰色荒凉的小村庄,没有什么树木遮挡”(the grey,desolate-looking hamlet, unscreened by sheltering trees)[3]479。Bleak、dreary、bare、grey、broken、meager、desolate、grim、stony、unscreened、no trees这些词和意象的堆叠,让我们想到了狄更斯的BleakHouse(《荒凉山庄》)和《艰难时世》中的焦煤镇,也让我们联想到T.S.艾略特笔下的荒原(TheWasteLand)。黛娜进一步引用了大城镇利兹的例子,“那儿的街道到处高墙林立,行走其中的人们就像是置身于监狱的庭院里,尘世的劳苦呻吟震得人两耳失聪”[3]81。工业化、城市化带来了就业机会,但“人们贫病交加,缺衣少食”[3]293,还有很多人被解雇,这其实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现代工业、科学与现代贫困、衰颓之间的对抗”[11]。这不是真正的共同体,而是一个“伪共同体”。与此相反,干草坡这个前工业化时代的英格兰,“绿草如茵、波光如镜”[3]81,“群山起伏、绿水青山的地区,到处都是树木、草地,还有大片大片的玉米地”[3]13,“田野上的忍冬花和野蔷薇散发出灌木的清香,鸟儿吱吱叫着,在树叶茂密的橡树和榆树间宛转鸣唱”[3]44,这真是一幅华兹华斯笔下的浪漫自然啊!“无论骑马还是坐车穿过深谷,翻过山岭,你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世界呀!”[3]324这是艾略特称之为“快活的英格兰”(merry England)[12]的地方。霍尔农场“生机勃勃,阳光灿烂,生命气息愈加浓烈。阳光正倾泻而下,湿润的稻草闪闪发光”[3]63。尤其是“制奶酪场”一章,“新压制的奶酪和硬质奶油非常新鲜,散发诱人香味”[3]72,黄油“如此地纯净,如此地芳香;从模子里倒出来时,表面就像淡黄色光线照耀下的大理石,结实而且漂亮”[3]74。这让我们情不自禁地想起了promised land(上帝许给以色列人的福地,那里流着牛奶和蜜),这也是华兹华斯在《湖区指南》中呈现的图景:“在那些山谷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完美的牧羊人和农人的共和国。他们放牧耕作,家庭经营,自给自足,两三头奶牛就足以供给全家人所需牛奶和乳酪。村里的小教堂……是这个淳朴的共和国中最高治理机构。村民们其乐融融地生活于这个繁荣的国度之中,它有良好的社会组织,就像是一个理想国——治理、规范这个理想国的宪法就是四周环绕的群山”[13]。
牧师是教区共同体的核心。虽然小说标题为《亚当·比德》,但显然欧文牧师才是共同体的灵魂。“无论他的形象和正统的牧师多么格格不入,他和眼前这恬静安宁的景色却是相得益彰”[3]61。欧文牧师是与共同体山水融为一体的,或者如利维斯所说植根于乡土(locally rooted)。故事发生地干草坡在空间上是如此偏狭,甚至20英里外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地域:语言、习俗、地方经济全然不同。但利维斯提出一个吊诡的观点,这样一个狭隘的乡土共同体中的人却比后代的人们生活在一个更大的世界中,践行着生活的艺术,这部分地反映在他们的语言(speech)中。受沃尔特·司各特启发,艾略特大胆使用了方言,并作为她构建共同体的主要媒介,她认为正是这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说话艺术才孕育出莎士比亚那样的天才。这反映在朴瑟太太的能言善道,她“只要一开口说话,就会一刻不停。她对自己能言善道很有信心,这也是她可以克服一切阻力的原动力”[3]71,反映在她“孤注一掷,一吐为快,要把心里想的都说出来”[3]311,舌战老乡绅上。在这里,语言是一种话语权,由于语言,共同体中的女性不再处于“失语”状态。这也反映在亚当和家人、朋友的对话中,反映在丽丝贝的絮叨抱怨上。亚瑟对赫蒂动心时,他决定“全然不顾她的出身”(it made no difference to him what sort of English she spoke)[3]117——不管她说的是什么英语,等同于不顾她的出身。语言是构成个体身份的一部分,也是共同体身份的一部分。正如加达默尔所说,“语言是历史的载体,是民族/共同体知识、经验及智慧的结晶。它贮藏着传统与历史,是人类生活经验的历史声音”[14]。方言标记并凸显了共同体成员的身份,也是地缘的重要组成部分。卡森说:“他会觉得我说话怪怪的,你们洛姆夏人听口音标准的人都这样。”对此,巴特尔轻蔑地说:“你讲的是你那一套标准口音吧,迈克·霍尔兹沃斯家的羊咩咩地叫,是很自然的,——要是它们发出别的什么音来,那倒不正常了”[3]305。大家都嘲笑卡森,而对自己的方言很自豪。
作者在两处都提到了欧文牧师是一个异教徒(Pagan),因为他从来不作长篇大论的道德说教,他的布道“是一种身体力行的布道方式”[3]161,“就像一顿好饭,不知不觉中你就受益了”[3]162。最重要的是,他让人们明白“宗教唯一健康的形式是一种模糊而强烈的感情(strong emotions)”,并把这种感情体现在“对家人的关心和邻居的责任上”[3]59。这就是格雷弗所说的“情感共同体”(community of feelings)[注]据格雷弗研究,这一概念出自华兹华斯。,或者殷企平所说的心智培育(cultivation of the mind)[6]73。“心智”(the mind)是滕尼斯所说共同体构成的第三个要素,其内涵“包括共同的信仰、观念、志趣、情感和见解”。亚当说:“宗教除了概念之外还有其他的东西。让人们去做正确的事情的不是概念,而是感情(feelings)。宗教的概念和数学的概念差不多——一个人可以……在脑子里解决问题,但是如果他要制造一个机器或建一栋房子,他就必须要有愿望、决心,要充满对他物的热爱。”[3]161“信条、希望和仁爱并非在性、数、格方面总是保持一致。漏洞百出的宗教理论和庄严的宗教情感可能会相伴相生。”[3]32这让我们想起艾略特在《女性小说家的愚蠢小说》一文中对两种知识的区分:一种称为单纯的“学识(acquisition)”或“信息”;另一种知识指向那些能增进人类“同情”的知识,具有滋养心灵的作用,也是“文化的精华之所在”[15]。后者这种整体性的知识理念是维多利亚社会认识论的基本形态,指向的就是感情(feelings)。高晓玲认为,同情是感情即心智的核心。欧文先生“富有同情心”,“体谅他人过失,不愿加罪于人”[3]60,“对待农民、老妇人和工人,与对待贵族一样礼貌有加”[3]161。为了维持母亲和两个老姑娘妹妹的体面生活,他终身未娶。更不要说“女基督”黛娜了,“她心中时刻怀有敏感而又强烈的同情心”[3]99,支撑她在荒凉的史诺菲尔德传教、探望伤心的丽丝贝、在狱中陪伴赫蒂的精神力量,就是她对他们的深切同情,赫蒂当时“把她视为唯一看得见的爱和同情的象征”[3]414。亚当在他父亲去世后,以及赫蒂的悲剧发生后,都体会到了深深的同情:“深沉而无法言说的痛苦完全可以称作一次洗礼、一次重生,……我们的心灵会充满着新的敬畏与同情。”[3]382这还表现在巴特尔·马西对痛苦的亚当的同情和无私陪伴,茉莉拿出熏肉医治邻居小孩所体现的邻里间的慷慨有爱。这都是作者所说的“人类中有一种源于天伦的亲情”[3]158,亲情超越了血缘,扩展到了整个共同体。
赫蒂和亚瑟后来都生发出“同情”这一共同体要素,为什么还是被从共同体中驱除出去了呢?因为他们缺乏第二个重要特质:对劳动的热爱。文中有很多对劳动的热情讴歌,如欧文先生评价亚当:“平凡的日常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做好这些平凡的工作对于我们大家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一个做平凡工作的人身上具备了在任何场合都堪称楷模的品质,那他理应得到认可。”[3]239这说明劳动是共同体产生凝聚力的核心。亚当父亲死后,他在极度后悔难过中仍坚持工作:“一个人只要还能干活儿,就没有什么不能忍受的。……工作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使你抓住自己命运之外的东西。”[3]102对劳动的礼赞在朴瑟和老乡绅的对比中也凸显出来:“他(朴瑟)站在那儿,面色红润,圆滚滚的,容光焕发,旁边的老乡绅却是矮小、精瘦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得了奖的大苹果旁边放着一个干瘪的小苹果。”[3]307亚当“粗野中透着尊严。这种样子是身强力壮、聪慧诚实的劳动者所特有的。这样的人,在生活中从来不会迷失方向”[3]240,这是一种对劳动、对劳动者的拜物教式的崇拜,也是作者把“亚当·比德”作为题目的用意所在,因为亚当就是劳动这种原始动力的象征。亚当“的工作,你知道,一直就是他信仰(his religion)的一部分,从一开始他就看清楚了,好的木工艺就是上帝的旨意(God’s will)”[3]438,这是一种对劳动的宗教般的热情!“职业”这个词刚刚产生时,就是被当作“上帝的召唤”(calling)。工作是亚当的宗教,这让我们想起了卡莱尔的“工作福音”观,这是他在批判“机械时代”的“现金联结”(“现金福音”)观时提出的:“最新的‘福音’是:了解你所要做的工作,并认真去做你所要做的工作。”[16]殷企平认为:“有了‘工作福音’观或‘对工作的共同兴趣’,共同体的根基就有了保证”[17]。这也呼应了怀特的观点:“当共同体扎根于人们对工作的共同兴趣时,人们就对共同体做出了最有价值的贡献。”这就是他所说的“共同体之根”[18]。这也是作者安排亚当父亲、赫蒂和亚瑟结局的原因,因为他们自始至终没有发展出对劳动的热爱:亚当父亲好逸恶劳,常年光顾酒馆,所以他只能淹死;赫蒂“梦想的全是享乐”[3]87,她只想通过婚姻摆脱劳动,过上富贵的生活,“整天穿着白袜子坐在铺着地毯的客厅里;有几只大耳环,就像特别时髦的那种;穿着顶端镶着诺丁汉花边儿的长袍,还要有使她的手帕闻起来香喷喷的东西”[3]87,她在外流放数年,刚要回到共同体中却不幸染病去世;而亚瑟,作为有闲阶级,喜欢舞会、宴会等各种享乐,他对赫蒂怀着一种猎艳的心理,正如他对狩猎的兴趣,所以他最后常年自我流放,且饱受病痛的折磨。
《亚当·比德》中的共同体主要由地缘和心智两个要素构成,洪水作为毁灭血缘的力量,使得个体从以家庭为核心的小我走向以共同体为核心的非我;干草坡这一教区共同体作为血缘的替代与补充,其地缘美是对抗工业化、工具理性的乌托邦,其中方言是增强共同体凝聚力的核心;而心智从精神层面引导共同体成员,通过“同情”这一艾略特笔下的共同体要素和劳动这一“共同体之根”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