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金宝 钟利军 王冬生
(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 330202)
家蚕微粒子病是蚕种生产的大敌,发生微粒子病不但影响蚕种场的经济效益,而且影响蚕种供应计划。江西井冈蚕种科技有限公司是江西唯一的蚕种生产单位,公司的蚕种生产全部在原蚕区完成,针对100户分散的原蚕户管理,公司反复摸索总结出了一套原蚕区种茧育防微措施并狠抓落实,连续多年实现毛种零淘汰,蚕种无毒率达70%以上。具体防微措施如下。
1.1.1 栽植优良桑品种
优质桑叶是实现蚕种生产的基础,良桑品种又是生产优质桑叶的基础。公司根据近年来原蚕基地各桑品种性状,优选出强桑一号作为主推品种,在两个原蚕区基地村新建和改造桑园67hm2,栽植密度600株/667m2,中杆树型养成,便于通风和机械操作。
1.1.2 完善桑园基础设施
为便于桑叶运输和机械设备使用,通过多方面筹资对桑园内道路全部采取按村级道路标准硬化;并修建了U型水沟,确保春能排涝、秋能灌溉。
1.2.1 树型养成
按照嫁接桑一步成林技术要求,采取多次摘芯多次施肥办法,达到当年栽桑当年树型养成,中晚秋蚕可养蚕投产的目的。
1.2.2 施肥与除草
确保成林桑园每年每667m2桑园肥料投入不低于500元,肥料分春肥(春蚕前40d)、夏肥(夏伐后1星期内)、冬肥(12月份)三次施,春夏肥以复合肥为主,冬肥为有机肥。
推广人工锄草,尽量减少除草剂使用,减少桑园土壤的破坏和板结,对使用人工除草的蚕农给予补贴,并确保所有桑园每年进行一次桑园翻耕。
1.3.1 病虫害预测预报
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桑园的病虫害进行调查,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时组织蚕农开展防治,力争做到治早治了。
1.3.2 打好三次药
打好“白条治虫、白拳治虫、封园治虫”三次药是整个桑园病虫害防治的基础,能有效降低桑园虫口密度,三次治虫期间公司技术员现场督导,由公司统一配送农药,确保三次打药能全部覆盖。
1.3.3 抓好划片治虫
蚕期一旦出现虫害盛发,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协调好蚕农间关系,在保证蚕不中毒的前提下做好划片治虫。
随着农村劳动力就业变化,原蚕户不稳定性增加,每年都会有新增或退出原蚕饲养的农户。为确保退出的原蚕户桑园不抛荒,新增的原蚕户有桑园养蚕,把退出原蚕饲养的原蚕户的桑园流转给村委会,再由村委会流转给新增农户,未流转的桑园由村委会托管。这种模式不但避免了桑园抛荒,而且有利于整个基地病虫防治。
2.1.1 住房与蚕房分开
在新农村建设推动下,原蚕基地对蚕农住房和蚕房进行了规划,农民住房统一建到规划的住宅区,蚕房由村委会建设,蚕农再向村委会租赁,真正实现了人蚕分开。
2.1.2 大蚕与小蚕分开
公司建有标准小蚕共育室,小蚕共育由公司统一组织,实现小蚕与大蚕饲养的分开。
2.1.3 养蚕与贮桑分开
桑叶是蚕的唯一粮食,为保证桑叶在贮藏的过程中不被污染,每个大蚕户均间隔出一小间作为专用贮桑室,实现养蚕与贮桑分开。
2.1.4 桑园与蚕粪分开
为避免二次污染,原蚕饲养过程中蚕粪和制种后废弃物装袋后用垃圾车拉到远离桑园的桑沙坑进行发酵,待充分发酵后施入茶园、果园,实现桑园与蚕粪分开。
2.1.5 种茧与丝茧分开
根据统一规划,种茧育的蚕室、桑园集中在一起,丝茧育蚕室、桑园集中在一起,两者不得插花,以减少丝茧育对种茧育防微的影响。
蚕前和回山消毒时,对蚕室、蚕具、环境进行彻底打扫、彻底清洗、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抽取地面尘土、茧丝屑、蚕粪等进行镜检,发现可疑目标重新进行消毒。
大蚕期对蚕室外大环境由公司统一组织人员进行清洗消毒,4龄眠起各一次,5龄起、第三足天和上蔟前各一次,保证环境干净,防止大环境污染。
1~3龄桑叶用消特灵主剂含有效氯0.4%澄清液浸渍5~10min,漂洗后脱水;4~5龄桑叶用消特灵主剂含有效氯0.4%澄清液在桑园内喷洒消毒,做到当天喷洒当天采叶喂蚕。
大蚕饲养不允许地面育,全部实行蚕台育,防止蚕粪、灰尘的污染。大蚕期间每天必须用一次新鲜石灰粉进行蚕座隔离,撒石灰粉前一餐适当少给桑,防止残桑过多影响效果。
在原蚕饲养过程中,重视蚕期检查。将各龄迟眠蚕、发育不良蚕进行镜检,一旦发现有微孢子立即中止饲养。同时加强对各龄迟小蚕淘汰,确保蚕儿匀整。
以批(户)为制种单位进行袋蛾,每个批(户)首末段蚕种的母蛾必须装袋;袋蛾的蚕种随机抽取,不得挑选;所袋蛾盒数应大于规定的最低限度母蛾盒数;根据制种批或段的毛种张数的多少,确定抽样率和抽样方法,按制种比例逐日袋蛾;每个蛾盒必须装足30只母蛾,并分格袋蛾不允许拆除挡板,每格放1蛾不得挑选和少装。
制种期间严格执行袋蛾收种时间,从投蛾产卵至袋蛾收种时间为:即浸种在10h以内完成,冷浸种在12h以内完成,越年种在16h以内完成。
原蚕饲养过程中防微实施主体是每一位原蚕户,要取得好的防微成绩,必须建立风险共担利益连接机制,公司和每一位原蚕户在生产前签订原蚕饲养和就地制种合同,把蚕种微粒子病毒率纳入到蚕种结算价内,即以合格种为中准价结算,无毒原蚕户蚕种在中准价基础上再奖励种款5%,一旦出现蚕种淘汰则扣除10%风险金。同时实行劝退机制,对不按技术要求操作,或不遵守合同的农户让其退出原蚕饲养,以保证技术和管理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