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不来提·阿不都热依木
(新疆水利厅农牧区水利总站,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新疆的自然条件及传统畜牧业特点使得广大农牧民居住相当分散,人畜饮水十分困难。且因饮水发生的水致地方病和传染病流行的情况由来已久,严重影响着广大农牧民的身体健康,阻碍新疆的经济发展。从可持续发展、国家稳定的战略角度出发,解决新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可以为改善新疆地区农村生活条件、牧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新疆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全疆降水总量2546亿m3,折合平均降水深为154.5 mm。降水量北疆多于南疆,西部多于东部,山地多于平原,迎风坡多于背风坡。地表水资源总量为788.7亿m3,地下水资源总量503.4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与地表水资源量间重复计算量459.3亿m3,水资源总量832.8亿m3[1]。在现状总引用水量中,城乡生活用水量占各业总用水量的比例很小,但却是维护人的健康生命的基本需求。
通过现状调查,新疆农村集中供水水源类型包括地下水和地表水,以地下水为主。水源为地下水的集中供水工程,一般是采用打机井做水源,选用井上部封闭的成井工艺,提取深层承压水饮用,原生水质良好,不需净化设施,输水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管材,保证水质不受污染,水源水质与供水水质良好;但饮用水源是浅层地下水的水质(阿勒泰地区除外),大部分表现为氟超标、溶解性总固体超标和污染严重超标。采取截潜流方式供水,因截潜位置大部分位于出山口附近,上游人畜活动较少,水源污染较少,采用管道输水,水源水质和供水水质均可达到水质标准[2]。
以地表水作为水源的水质较浅层地下水稍好,主要原因是选用的水源地大部分处在污染较少的河沟出山口地带,水质相对较好。个别在中下游取水的地表水工程,大都没有设置净化设施,主要存在氟超标、Ⅳ类及超Ⅳ类水和其他水质问题。
饮用水水质超标主要包括高砷水、苦咸水、高氟水、未经处理的Ⅳ类及超Ⅳ类地表水、细菌超标严重、污染严重及其他饮水水质问题等几个方面。在饮水不安全的574.45万人中,大部分是饮水水质不达标,人口为398.98万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69.45%,占新疆地方行政单位农村总人口的35.76%,特别是阿克苏地区97.06%的不安全人口主要是水质不达标,其次为塔城地区85.77%[3]。
新疆在水源保证率、生活用水量及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方面的人口有175.45万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31%。全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的有37.56万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6.54%。主要分布在伊犁、昌吉、塔城、哈密、乌市等地。占不安全人口比例最高的是塔城地区为19.88%;人口最多的是伊犁州直为13.83万人。
新疆土地辽阔,地广人稀,自然条件差异较大,对一些自然条件极端恶劣,在不适宜于居住的地方,政府提出了“牧民定居”“生态移民”和“抗震安居”工程。全疆约有100万需要定居的牧民、10.64万生态移民和40万抗震安居中需异地安置的农牧民,共计150.64万人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而这150.64万人均不属于本次国家规定的饮水不安全人口范围内,这是新疆的特殊情况,需要特殊考虑。
通过饮水现状调查,新疆农村饮用水环境相当恶劣,除已经饮用上安全卫生自来水的541.26万人外,还有574.45万人饮用水不安全,其中氟超标的达93.54万人,砷超标的7.75万人,苦咸水的147.92万人,这些农牧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解决他们的饮水安全问题是事关农牧民生存的头等大事,这也充分体现出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必要性和紧迫性。
4.1.1 供水方式
人畜饮水工程的供水方式主要分为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两种。尽可能连片、连村,建成适度规模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居住的农户,建造分散式供水工程,无可靠水源时,建造雨水集蓄工程;有良好的浅层地下水或山泉水时,建造曼苏尔井或手动泵。
4.1.2 工程类型
根据当地的水源情况、水文地质、地形地貌条件、社会经济情况、能源条件以及农牧民的生活习惯、经济承受能力、人口数量与集中程度等因素进行多方案比较择优选取。新疆各个区域之间虽自然条件差别较大,但总体上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的工程类型比较相似,具体分为管网供水和非管网供水两大类。
4.2.1 建立责权利明晰的管理体制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自治区农村(乡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用水户参与式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发挥效益,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明晰工程产权,确定管理模式。乡村集中供水工程和跨村供水工程,主体工程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工程建成后应由水利部门统一管理,水利部门成立农村人畜饮水供水管理总站,采取明晰工程所有权,放开搞活经营管理的办法。承包商或租赁商不仅要保证承包期或租赁期正常供水发挥效益,还要负责承包或租赁期供水工程的正常维修维护[4]。
4.2.2 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良性运行机制是保证农村饮水工程正常长久发挥效益的必要条件,在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中要注意运一些好的机制来增强活力。建立经理、厂长负责制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竞争环境和机制,使企业沿着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健康发展。合理的水费收入是保证工程良性运行前提。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聘请纠风义务监督员,对供水站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反馈信息,改进工作作风,建立水厂运行管理的奖罚制度,对蓄意破坏水源、管网、水厂主体的个人和集体,不仅要其恢复供能并进行罚款,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破坏行为的人,要进行适当的奖励[5]。
4.2.3 建立科学有效的水质监测体系
加强对水源、管网的水质进行检测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水质监测体系。以县级卫生防疫部门为依托,建立由地区改水办、县级水质监测管理中心、乡镇级水质监测管理站及各村镇供水工程的水质化验室组成的四级水质监测体系。在水厂设置简易化验室,负责每天出水厂水与管网末稍水的浑浊度、pH值、余氯三项指标的检验。逐步建立地表水、地下水动态水质监测网。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于集中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经过多部门之间的不懈努力,新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已得到明显改善,但仍需引起高度重视。可以通过引进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水土保持规划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新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新疆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