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河长制下肇东市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

2019-02-15 08:00顾亚东
水利科学与寒区工程 2019年4期
关键词:肇东市河长制河长

顾亚东

(肇东市河道管理服务站,黑龙江 肇东 151100)

黑龙江省水系丰富,其中流域面积在1000 km2以上的河流多达119条,流域总长度高达1.03万km[1]。黑龙江省还拥有众多的河湖,如兴凯湖、镜泊湖等,其中常年水面面积在1 km2以上的湖泊有230多个,绝大多数为淡水湖[1],因而黑龙江省拥有较为出色的水资源禀赋。随着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的连年增收与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进一步的突出农村水环境存在的问题,如农村河道存在严重的淤积与农药残留现象,农民生活的水环境持续恶化。这些问题不仅使黑龙江省建设农村水生态文明工作面临极大挑战,还制约着黑龙江省农村的发展和乡村的振兴。因而,农村水生态问题亟待解决。

河长制是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直接负责河段管护职责[2],在不改变各部门、各地区的职能和权益等前提下,实现统一领导形成合力,从而建立落实河长体系,明确职责避免过度开发河湖,克服部门地区职能交叉和重叠现象。河长制是一种创新型的长效河湖治理制度,也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案。

自2016年全面实施河长制,黑龙江省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发现,黑龙江省城镇地区的水生态和水环境有较为明显的改善,但河长制在全省众多的农村地区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责权界定不清以及资金缺乏是较为典型的问题。黑龙江省的河长制具有典型的“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城乡规划布局、政策落实等存在失衡现象。但是,黑龙江省在推进落实河长制中面临的挑战更多的是分布广泛、数量繁多的村级河道治理管控,这也是黑龙江省水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现状。黑龙江省已经全面推行河长制建设生态文明,虽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全省农村地区还缺乏成熟有效的水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以及相应的政策依据。

肇东市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 松嫩平原中部, 隶属绥化地区,为全省十强县。全市以平原地形为主,有大量的有效耕地,多年平均降水量448 mm, 蒸发量1638 mm。全市水系不发达,水资源较为缺少。

肇东市在建设推进河长制和生态文明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绝大部分具有典型性。因此,本文通过梳理肇东市在建设河长制和农村水生态文明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以肇东市的实际情况为例,探讨基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的前提下,黑龙江省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遇到的困难和发展方向。

1 肇东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现状

水生态文明旨在实现人与水的和谐发展,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与良性循环[3],它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组成之一,并且被纳入到“五位一体”重大战略之中。自十八大以来,水利部以及黑龙江省政府都将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到更高的层次,积极推进和落实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自加快推行水生态文明建设以来,黑龙江省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依据[4],以生态可持续化发展为导向,从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多方面推进全省的水生态文明建设,已初有成效。

肇东市依据国务院、省政府以及水利部相关政策要求,在水资源管理工作已初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在水资源配置和节水等方面,全市已经启动多项水资源利用项目,实施多项节水政策措施。其中,肇东市经过多年的退耕还林、退耕还湿,使得全市水生态和地下水位均有所改善,初步建成水质监控管理制度。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全市虽然在逐步加强治理,但水土流失现象仍然不断发生。虽然肇东市水生态建设工作中已初显成效,但相应体制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水生态宣传、水文化等活动需要继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任重道远。

目前,肇东市在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发现整治农村水生态、水环境是建设水生态文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农村广泛存在农业生产生活活动,以及农村与城市不同的生活习惯,农村居民经常直接与水环境接触,对水环境产生诸多的直接影响。分析全市上一阶段的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发现全市对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虽然投入和关注比较多,但是对其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 肇东市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问题

2.1 农村生产生活对水环境的影响

肇东市是全国少见的“寒地黑土”绿色农业区,也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和畜产品生产基地。而每年农业生产活动都会使农村河段水质恶化,大量的农药化肥、牲畜粪便等污染源被农民废弃在河道旁,这会使得农村水环境持续恶化。除此之外,农民在生产生活中还有诸多的污染来源,例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养殖场污染等。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染源会使水体富营养化,污染物含量严重超标,致使农村水质进一步恶化。同时,在耕种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使得土壤养分偏高、土地板结,产生水土流失、水质恶化等问题,进而破坏水生态、水环境。

2.2 河道干枯、淤积严重

肇东市的河道多为中小型河道、人工河道,受季节性降雨、季冻等因素影响,全市河道径流在时空上分配不均,部分河道存在干枯现象。另外,由于全市存在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导致河道淤积、堆积严重,从而致使河水流动不畅、河水堵塞[5]。此外,全市多数的村级河道存在长时间不清淤的现象,致使河道淤积问题日益严重。

2.3 河岸非法行为的影响

目前,全市多数农村受经济因素影响,村级河道存在着非法采砂、非法设障和河边养殖等问题,而这些违法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展。但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管控和监督,治理工作进展有限,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另外,由于历史原因,多数农村的畜禽养殖场建在沿河段,牲畜粪便等垃圾直接排放至河道,使得河流污染进一步加剧,严重滞后了水生态建设、水环境保护的进度。此外,农村河岸边经常是生活垃圾堆放的地点,这些垃圾除了加剧环境污染外,还加剧了水体富营养化,导致部分水体、河道长满杂乱的水生植物[5-6]。

3 河长制对肇东市农村水生态文明的影响

在2016年我国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黑龙江省也在逐步的建立健全河长制体系,以期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肇东市采取了多项措施推进河长制建设,集中精力建设落实农村河长制,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水生态文明,使河长制与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3.1 有利于水资源管控

肇东市在践行河长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有效的加强了全市水利的管理能力,控制住了用水总量,有效的减少了农村河流干枯现象,保证了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通过对河岸边养殖场以及附属垃圾污染源的清理,有效的提高了农村水资源质量,严格实施并监管划定的村镇生态红线,进而在源头上保障农村水环境的质量。此外,推进河长制还应注重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倡导农民参与水环境、水资源的保护,加大宣传保护水环境的必要性,做好国家政策的宣传工作。在水资源质量控制方面推行河长制,加快建设农村水生态文明。

3.2 有利于改善水环境

基于河长制进行水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河长统筹管理其所属河段的具体情况,逐步清除河岸、水源地周边的养殖场,妥善处理农村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各种粪便,加强农村垃圾的监督和管理,严禁生活垃圾直接污染河道水源。此外,加强农药化肥等残余物的管理和处置,杜绝农药化肥等对水环境的污染。更应该进一步加快河长制的建设健全,实现对全市农村水污染的长效治理,全面解决水环境所面临的污染问题。通过加快推进建设河长制,能够有效的改善农村水环境、水生态,进而推进农村水生态文明的建设。

3.3 有利于改善水生态

全市各段的河长都有做好农药化肥污染水源的防治工作,加快取缔违法采砂、沿河围河养殖的现象,这些工作能够有效的建设水体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逐步拆除占用河道的违章搭建物,减少河道水域的工程建设,减少占据水域的现象。此外,还要定时进行河道清淤工作,保障河道畅通,实现全省制定的相应目标,加快落实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3.4 有利于加强管理

市委市政府也在加大力度推进河长制的实施,尤其重视村级河长的建立。各村级河长一般由村书记等村级领导担任,并且联合公安机关,一起寻河治河,加强监督管控力度,全面处理河段河道污染管理工作。多部门联合治理河道,能够有效的避免河道污染等问题的复发。与此同时,建立水污染预防机制也是推进河长制的工作之一,建立落实水污染预防机制就是加强监管河道水流、水量、水质的情况。通过不同推进落实河长制,完善河长制的相关制度,能够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4 政策建议

在黑龙江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河长制在不断的发展完善,结合肇东市推进河长制的实际经验。本文针对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河长制重要的政策意义是协调统一各地执行标准、改变多部门职能交叉和重叠等。在建立健全河长制的过程中,各地区、各个河段的职责界定逐渐明确,不同河段、不同小流域加强协调统一、协同治理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提升与发展。因此,需要建立执行标准统一,流域范围的统领性政策文件一致的河长制。

在探索河长制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力争实现透明化、公开化的监督管理,建立河流信息公开制度,实现动态监控、实时监管。对重大的违法违规水事案件的项目信息、整改情况等进行公示,让人民群众参与河长制的监督管理。同时,各级政府还要实施抽检,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河道排污、生产生活用水、农村废水治理等情况。对拒不落实、不履行水生态保护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公示和处罚,

追责河道管护人员的相关责任。严格监督各个职能部门,对不法或不作为的行为实施严格查处。

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建立健全河长制,推进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中。只靠政府的行政手段是无法完成河长制建设和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只有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才会变得更好。因此,政府应该加大相应的政策宣传,增加宣传形式,提供群众的参与意识,促进人民群众参与到政策实施中。

5 结 语

基于河长制建设农村水生态文明是黑龙江省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河长制的必然结果。黑龙江省在推行河长制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对水生态文明建设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而,在今后的工作中黑龙江省需要进一步的建设落实河长制,从而对全省的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生态治理工作起到积极而有效的作用。然而,诞生于水体危机最严峻时期的河长制,其先天就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因此在建设水生态文明中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随着国家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各项政策措施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日益健全,河长制也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起到更大的价值。在这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农村水生态文明建设也会逐步突破,达到新的历史高度。

猜你喜欢
肇东市河长制河长
山西省总河长、副总河长(总湖长)及省内主要河流省级河长的公告
山西省省内主要河流河长调整公示
从法律视角看“河长制”对水污染防治的作用
利用多时相遥感影像肇东市水稻面积提取
淮委研究部署淮河流域推进河长制工作
我国“河长制”的起源
我们的作品
我们的作品
浮世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