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高
(蒙阴县水利局,山东 蒙阴 276200)
蒙阴县地处沂蒙山区腹地,全县总面积1 601.5 km2,山丘区面积占94%;全县人口54.1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7.20万人,占总人口的87.2%。根据中央、省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求,继续坚持“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的运作思路。蒙阴县从2009年至今已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6处,有效地解决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随着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县绝大多数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得到有效地解决,但仍有不少部分村庄至今未得到彻底解决。首先是水源条件欠佳。有些村庄受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的限制,既无地表水,也无丰富的地下水,技术人员也多次勘探、论证,但水源仍无保证,有些村先后打过数次机井,均难以找到足够水源。每遇干旱年份,问题更加严重,部分已解决的村庄因干旱而导致水源不足。其次是居民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解决。县城北部和南部山区部分行政村,人口虽然不多,但自然村庄多且居住分散,少则三、四户,多则十几户,解决难度加大。
蒙阴县是典型的山区县,居民居住分散,工程管线长,且石方多,开挖难度大,比平原地区投资相对较高,同时基层财政困难,部分经济基础依然薄弱,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饮水安全问题得不到充分解决。个别村前几年刚刚脱贫,部分山区村集体无积累,群众生活仅处于温饱状态,自筹资金无法足额到位。村入户工程的管道沟土方开挖、土方回填、路面恢复,入户水表、闸阀井室都由群众投工投劳解决,导致工程不能按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完成。
近年来蒙阴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不懈地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各项活动,加大了治污力度,重点点源污染虽基本得到控制,水环境条件有所改善,但受农村经济结构、产业发展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影响,整个农村水环境现状依旧不容乐观,加上分散点源及面源污染治污力度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水污染呈现出城镇向农村、河道下游向上游、地表水向地下水转移的趋势。因干旱及长期污染造成饮水不安全人数有所反复,人畜饮水困难有所加剧。
农村供水工程面广量大,单个工程规模小,管理难度大,相当一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产权不清,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少,而且绝大多数是没有经过培训的农民。加上群众保护和爱护水利设施的意识淡薄,人为破坏水利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及水利设施带病运行的问题比较普遍,使得众多饮水工程处于半瘫痪状态,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受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水费征收普遍偏低,且征收难,大多数已建工程只是象征性的收取成本费,难以达到工程管理养护的需要。
当前,县环保、水利部门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非常重视,大力开展农村饮用水水原保护区划定工作,保护水源地水质环境,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近几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建设,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水质基本上能达到饮用水标准,但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农村饮用水水源10 m管理范围内依然存在种植作物、蔬菜、圈养牲畜、堆放垃圾等危害水源卫生的现象。二是大部分水源地50 m保护范围内,普遍存在农业耕地,农业面源污染严重。三是项目工程水井、蓄水池、水窖及输供水设施不定期清洗消毒。
农村集中联片供水工程,水源选择是关键。每处集中供水工程都由水利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勘察、测量,在详细了解项目区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社会需水量和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的基础上,选定了水质良好、水量充沛可靠、便于卫生防护的水源地,完成了工程设计方案。同时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设计规范要求,统筹考虑项目区地形条件、成本等因素,拟定了项目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对项目区地形高差悬殊的,采用调压池调压供水;对项目区供水能力富余的,优先考虑管网辐射延伸供水,既节约了资源、降低了供水成本,又满足了农村群众的用水需求。
资金是工程建设的保障,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以县财政投入为导向,群众投工、投劳为主体,国家补助为补充的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同时结合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采取“谁建设、谁投资、谁拥有、谁管理”的方式,鼓励个人、单位、社会各界投资兴建人畜饮水工程,缓解工程所需资金困难。在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同时,成立了由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小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制定了《饮水安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款专存、专款专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概预算中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支付资金,保证了资金规范用于工程建设,最大限度的压缩各项费用性支出,保证了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
山丘区集中供水工程作为支撑乡村振兴的基础设施,必须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始终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作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重中之重加发建设和完善。
1)严格建设程序。根据水利工程基建程序和国家扩大内需政策要求,经上级批准,成立了县农村饮水安全新增项目建设管理局,明确了项目法人和技术负责人;所有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资质高、信誉好、设备技术先进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管材、设备企业。
2)严格工程质量。一是严把质量标准关。工程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督导,同时每周召开2~3次调度会,听取各督导组的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做到及时处理,确保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各施工企业建立完善了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编制了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负责人的具体责任,确保了工程施工质量。二是严把材料设备关。对工程所需的管材、水泥和石材等进场材料,均需监理人员签证认可,并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各施工企业方可使用和安装。三是严把工程监理关。监理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切实履行施工质量监管责任,对施工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行旁站式监理,施工质量不达标的,一律停工、返工,直至整改合格。
3)强化监督管理。在提高对监理单位要求的基础上,县农村饮水安全新增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加大了工程质量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施工企业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视情节情况,扣罚施工企业履约金。
充分借鉴我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管理机制,通过明晰产权,确定管护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机制不搞一刀切,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运作,完善管理”的原则,实行多种所有制、多种管理运营方式,确保农民喝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不管什么形式的管理机制,都要建立严格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要进行严格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对机电设备、闸阀等主要部位进行保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同时改变了以往集体统一管理的模式,对部分新建的单村供水工程,结合《蒙阴县农村饮水安全公共供水管理办法》,通过承包、拍卖、租赁等形式,由专人管理,并根据供水成本合理收取水费,维护工程的正常运行,大部分饮水工程纳入粮援项目供水协会,实行“三个统一”管理,即统一水费管理、统一工程管理、统一管水员管理。目前看来,将饮水工程以县与乡镇为单位纳入供水协会统一管理是一种比较成功的管理模式,避免了许多弊端,也是饮水工程建成后进行管理的一种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