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彦
(山西省西山提黄灌溉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2)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方针,节水工作稳步推进。2017 年5 月,水利部下发《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山西省所在的北方地区,到2020 年底,40%以上的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根据通知要求,山西省水利厅下发了《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在2018—2020 年对全省48 个区(县)进行县域节水达标建设,其中全国试点市县(太原、晋城、侯马和阳泉)做到全覆盖。
2018 年3 月,山西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批的16 个县(市、区)明确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强化落实,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建管并重、政策保障等原则,全面做好第一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2019 年5 月,水利厅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并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查看台账、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进行了验收,除临猗县因不满足建设的必备条件(2016 年和2017 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均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无法通过验收外,其他县(市、区)均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要求,完成了2018 年山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目标要求。
山西省水利厅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提纲,为各县(市、区)开展达标建设指明了方向。
各创建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如孝义市、怀仁市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清徐县、寿阳县、小店区组建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形成了组织有力、齐抓共创的良好氛围。省水利厅(节水办)充分发挥组织、督促、协调作用,并全力以赴指导帮助各地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保障了创建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根据自身基础条件,各县(市、区)的做法各有特点:清徐县健全农业制度,大力提升农业计量;高平市结合节水型城市建设,制定多项节水制度,大力创建节水型单位;侯马市重视工业企业计量,创建全省标杆;孝义市出台多项制度,加大对节水项目建设和节水技术推广的资金补贴力度;小店区以资金方式支持社区及公共部门节水工作;寿阳县补短板,完善制度和农业计量;晋源区积极推动企业搬迁和关井压采,为晋祠泉复流作出了较大贡献。
2019 年6 月,省水利厅(节水办)组织第二批达标县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总结第一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成效,宣传相关达标县(市、区)的经验做法和亮点工作,同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第二批创建县(市、区)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部署和具体安排。
节水型社会建设涉及社会的各个行业和部门,建设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但是在创建及验收过程中发现,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政府为主导的组织协调、监督落实工作严重不足,政府主体责任的缺位导致住建、经信、环保、农业、财政等部门间缺乏有效的联合推动机制。
资金保障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具有关键作用,节水建设投入不足将大大限制节水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的节水专项投入有限,节水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资金来源单一。针对节水载体创建、节水技术推广等工作的有效激励政策较少,难以激发用水户的自主节水投入和创新意识。
各县(市、区)在建设初期均已成立专门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但有些成员单位在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落实部门责任过程中,还存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仅是水利部门的事情的错误认识,主动性不强,配合力度不够,尚未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工作效率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多数县(区)没有成立专门的节水办,工作人员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内容不清楚,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基本是从零开始,技术力量非常薄弱。
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仅靠政府投入远远不够,因此,在保障省、市、县级节水投入的基础上,应通过水市场运作引入社会资本,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基于市场机制的投融资体系。对节水改造项目和节水载体创建,可通过给予一定数额的财政补贴或荣誉奖励等予以支持,提高公众节水积极性,这对节水型社会创建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节水型社会建设不仅仅包括工程建设和技术推广,更重要的是提高公众认识和管理建设。因此,首先要加大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节水宣传活动不能只在每年的节水周和节水日开展,更不是简单的发传单、立宣传栏,要贯穿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次,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第三,搭建节水服务平台,拓宽节水技术服务供给和需求主体选择的渠道,降低服务单位宣传成本,减少需求主体走弯路的同时,可有效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不能仅仅依靠水利部门。建议强化体制机制运行,做好年底目标考核工作,加强协调,破除障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督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把思路理清楚,措施定精准,标准提上去,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中各司其职,在协同联动中各尽其责,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