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勤朱颖超戴建军张士平
(1.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 台州317200;2.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310018)
特种设备发生的事故,主要是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者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和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高居第一位。抽蓄电站作为电力生产企业,同样存在着大量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因此,加强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管理,对于提高抽蓄电站安全生产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范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根据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目录》[1]相关规定,抽蓄电站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压力容器主要包括厂房各种储气压力罐、进水主阀和调速器压力油气罐以及安全阀等。压力管道主要包括厂房各种高压气管、高压透平油管等。电梯主要包括生产区域、办公楼、宿舍等场所的人用和货用电梯。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厂房及仓库的桥式起重机、进出水口门式启闭机、电动葫芦等。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主要包括叉车、升降车、吊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等。
抽蓄电站特种设备管理体系,由监督体系和保证体系组成。安全监察质量部为监督体系的实施主体,运维检修部、特种设备使用部门为保证体系的实施主体。监督体系与保证体系协同运作,确保特种设备作业安全、设备安全。
(1)是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特种设备管理执行手册、运检规程及作业指导书等。
(2)负责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及特种设备的报验工作。
(3)督导、监督、检查各使用部门或班组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
(1)是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监督部门。
(2)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3)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4)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1)是特种设备及其操作人员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工作标准等。
(2)负责制定本部门使用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并严格执行。负责特种设备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查。
管理定义自古有之,但什么是“管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从字面上看,管理有管辖和处理的意思,即对一定范围的人员及事务进行安排和处理。“管”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主动的行为,而“理”更看重的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对于抽蓄电站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管理可以理解为通过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中的安全管理人员,实施科学、有效、合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特种设备及其作业人员、维护人员实施主动性管理,达到保证设备高效使用、安全运行的目的,从而为企业生产、职工安全提供强有力保障的相关工作。
抽蓄电站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管理主要是以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特种设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托,以运维检修部对特种设备开展登记注册、挂牌使用、台帐建立、定期校验、维护保养、检修试验、设备报废、应急与事故处置等管理工作为方法,以安全监察质量部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相关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督导与考核为手段,实现对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从而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安全。
抽蓄电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对电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来说,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的重中之重。其主要手段包括“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及“一预案”等。正确做好这些工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就有了根本的保障。其中“三落实”是指落实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制度,这三项落实是实施特种设备管理的核心基础。“两有证”是指特种设备凭“证(合格标志)”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特种作业证)”上岗。“一检验”是指对抽蓄电站特种设备,按国家要求开展法定强制检验工作。“一预案”是指建立电站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电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从设备选型、购置、安装、运行、检验、维护、修理、改造直至报废、更新的整个过程来说,可分为前期管理、使用过程管理、后期管理三个阶段。
4.2.1 特种设备前期管理
特种设备前期管理主要是针对新建抽蓄电站,已投入抽蓄电站则该项工作涉及较少。对于新建抽蓄电站,特种设备前期安全管理工作相当关键,有些特种设备事故就是因为在前期管理环节上把关不严,从而为后续使用带来严重隐患,并且这种隐患几乎是始终存在而无法彻底整改的。
前期安全管理主要包括设备选型、设备安装、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以及建立特种设备台帐等。设备选型从企业生产实际出发,考虑设备的主要参数和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操作性、环保与节能性以及经济性等各项因素。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已取得安装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安装过程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只有通过检验并取得使用登记标志的特种设备方可投入使用,并在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在特种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抽蓄电站应根据生产实际、工作环境、作业密度等规划配备合理数量的特种作业人员并做好培训取证工作。
4.2.2 特种设备使用过程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过程管理主要是指对特种设备运行、维修、改造、保养以及检验等环节的管理,目的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合理、有序的使用。使用管理的基础则是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抽蓄电站管理特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管理制度主要有:特种设备管理手册、特种设备运检规程、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和特种设备运维说明书等。
抽蓄电站设备管理采用设备主人制,因此特种设备运行、维修、改造、保养以及检验等环节工作均由特种设备主人负责。特种设备主人依据特种设备管理手册、特种设备运检规程、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等开展日常工作,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保证体系。安全监察质量部依据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督管理手册对特种设备相关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是特种设备管理的监督体系。监督体系与保证体系协同运作,从而确保抽蓄电站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有序。
4.2.3 特种设备的后期管理
已投产抽蓄电站的特种设备后期管理主要是指特种设备的报废工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将及时予以报废。特种设备报废申请由运维检修部提出,并向当地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报废的特种设备将严格按照抽蓄电站固定资产管理与报废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特种设备报废后,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
4.2.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安全管理人员。抽蓄电站根据电站所设置的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和数量等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件[2],持证上岗。其中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取证项目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A3)、电梯安全管理(A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A5)、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A8)、安全管理负责人(A1)。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R1)和压力管道巡检维护人员(D1),抽蓄电站运维班组每班(值)应配备至少1人并持证上岗。对于其它种类的特种作业人员,根据抽蓄电站的具体情况,特种作业由本单位人员操作,则本单位的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业务采用外包外协,则外包外协单位必须有相应特种作业的持证人员,其有效证件作为外包外协项目开工许可的必备材料。
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在证件复审期届满前3个月,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60 d内,向运维检修部提出复审申请。运维检修部负责汇总取证、复审需求并报安全监察质量部,由安全监察质量部及时联系发证机构开展取证及复审工作。
抽蓄电站安全监察质量部定期组织电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的培训,并不定期邀请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专家对电站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相关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的培训。
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手册要求,凡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的抽蓄电站,都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且作出记录。特种设备总数未超50台的抽蓄电站,可以不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但应在综合应急预案中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的内容,适时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并且作出记录。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抽蓄电站根据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配合事故调查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危及特种设备安全时,应当立即疏散、撤离有关人员,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抽蓄电站特种设备与电站机电设备一样,都是电站重要的设备设施。电站特种设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监督体系与保证体系是否严格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相关管理要求,并在特种设备“运、维、修、试”等各环节施以科学、到位管理是保障抽蓄电站特种设备安全、有序运行的关键,对于抽蓄电站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