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城乡水务局,山东 莱芜 271199)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莱芜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四个到位”为根本保障,以推进“六大任务”为主攻方向,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关键阶段,梳理、总结、反思一年多的工作,有助于下一步各项工作的开展。
莱芜市委、市政府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全面贯彻中央新发展理念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全市境内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有14条, 其中8条河道由市级领导担任河长,16个重要市直属部门担任河长联系单位。市委、市政府一把手多次对河长制工作作出批示,签发2个总河长令,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带头巡河检查,安排调度督导,其他市级河长多次进行调研、巡河,部门督导,树立坚决做好河库管护的目标,切实将各级领导干部凝聚到河长制工作中,提升了河库管理中重大事项的协调、配合和解决能力。
建立健全市、区、镇、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实现了河库水域河长全覆盖;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市、区、镇三级共出台工作方案29个,涵盖了河长制的实施范围、河长组织体系、河库管护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目标明确,内容齐全,措施具体,责任清晰,可操作性强,发挥了立纲定调、指导引领作用;市、区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部设立,同时各镇(街道)也明确了工作机构;制度体系全部建立,市、区、镇三级共出台河长会议、督察督办等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159项,各级工作制度紧密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接地气、易操作、好执行,为河长制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建立并完善巡河督查机制,市级河长以上率下,带头巡河,带动区、镇、村各级河长上岗到位,履职尽责。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解决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水问题作为河长制工作的切入点,优先开展影响群众居住环境的涉河“八乱”现象治理和入河排污口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措施,限定时限,加强督导检查,立即整改到位,使水脏、水臭的地方变清变净,岸脏、岸乱的地方变得干净整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实行河长制带来的生态环境的改善。在治标基础上,统筹谋划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彻底解决影响河库生态保护和管理的根本问题。其中,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境内唯一设立省级河长的河道——大汶河综合整治改造提升工程,基于全域治理、综合开发、绿色生态、合理利用的开发理念,工程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河道治理水平,树立河长制工作新标杆。
1.4.1 编制河流“一河一策”方案
编制完成镇级以上河流“一河一策”方案44个,针对每条河道管护实际,全面梳理,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确定治理保护的总体目标和控制性指标,并分解落实到各河段,从治理和管控两方面入手,因地制宜,提出河道治理与保护的对策措施,拟定实施计划安排,明确时间节点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做细做实“问题、目标、任务、措施、责任”5个清单,形成河库治理、管护清晰的任务表和路线图。
1.4.2 积极建立“一河一档”
结合河流问题排查,及时收集河流的自然状况、流域内经济社会状况、水资源状况、水域岸线状况、水环境状况、水生态状况、河库管护状况等资料,及时归档、更新。
1.4.3 积极开展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
通过分析河道演变规律,调查分析岸线资源及岸线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总结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深入分析岸线利用与保护对河势控制、防洪安全、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及其他方面影响的基础上,确定岸线的范围,合理划定岸线控制线,根据不同河段岸线的主要功能特点,统筹考虑河道行(蓄)洪、城市建设、河道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沿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适当预留发展空间,科学合理地划分岸线功能区(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并按照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维护河流健康、促进岸线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的要求,对现状岸线资源利用不合理的地区,研究提出岸线布局调整和控制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意见,以及岸线利用的保障措施。
1.4.4 规范设置各级河长公示牌
在制作和安装质量上,按照同一区域统一式样的原则制作安装各级河长公示牌,河长信息、联系单位、联系人、河道警长、年度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齐全,版面清晰,样式美观,监督电话畅通,微信号扫描可登录,公开监督效果良好。
1.4.5 逐步建立完善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建设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基础信息、动态信息数据库,开发巡河事件处理、公众监督投诉办理、考核等相关业务应用功能,构建服务于河长、河长办、社会公众的具备层级互连、横向兼容、高效联动特点的信息管理系统。
1.4.6 启用巡河APP,助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APP覆盖各级河长、河管员,客观记录巡河轨迹、频率等巡河情况,实时将巡查情况及问题上传至莱芜市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便于相关部门快速跟进解决,有效提高了河长制日常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1.4.7 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河库日常管护长效机制
及时给各区下拨市级河库管护补助经费,推动各区加快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河库管护模式,做到管护经费到位、管护人员到位、业务培训到位、管理考核到位,推动河湖日常管护工作常态化,保证河道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分6组包干6个区,明确了牵头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参与单位人员为成员的督导检查小组,针对起始情况不熟悉的问题,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详细的督导检查提纲,并由市城乡水务局安排相关科室配合督导检查,以提供基础服务。督导内容主要针对组织体系建设和工作方案出台、清河行动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行动开展、河长制各项基础性工作开展等各阶段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做到检查有方案、反馈有意见、整改有报告、领导有批阅、督办有成效。同时,对各区督导检查情况、实行调度和通报制度纳入市级考核、验收范畴,以督促开展区级督导检查工作。
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传媒的宣传、教育、引导、监督作用,通过开通“莱芜河长制”微信公众号,聘请义务河长、河道监督员,联合团委组织开展“河小青”志愿者活动等,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参与、支持河库管护工作。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出台了莱芜市河长制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对接到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涉河热点及时进行移交办理,通过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等节目,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复和督办,调动了群众关心和保护河库的积极性,通过构建群众和社会监督网,使破坏河库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曝光,无处藏身。
a.基层河长对河长制工作认识程度仍有待提升,个别河长对河长制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履职不完全到位情况。
b.河长办办事机构力量薄弱,市、区两级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机构编制明显偏少,工作质量受到影响。
c.部分基础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受工作经费限制,各类规划编制、信息系统建设、河库管护范围划界确权等基础工作受到影响。
a.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和微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河长制工作的宣传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河长制工作的认识,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保护河库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b.可邀请人大、政协定期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视察、执法检查、专题审议、专题协商,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监督。
c.加强社会监督,与《莱芜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建立联系机制,开设专题专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予以报道,明确责任单位、处置标准和办结期限。
a.强化协调。协调落实好不同级别河长之间、河长联系单位之间的工作和职责,强化属地职责,加强公安、水务、国土等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
b.加强考核与问责。进一步强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执行与整改落实,对考核得分和排名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强化河长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督促各级和各部门真抓实干、尽心履职。
莱芜市河长制工作从启动至今一年多的时间,总体进展顺利,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以及社会公众的热情参与。下一步,需继续夯实河长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河库系统治理,真正使河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努力实现河库水事秩序良好,水环境功能全面恢复,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改善,河库变得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实现建设“秀美河库、生态莱芜”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