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巧霞,钟定国
(西安工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西安 71002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信息披露问题一直得到投资者、监管部门以及学者们的广泛关注[1]。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状况一直令人担忧,每年因信息披露不当而违规的企业屡见不鲜[2]。在2016年深交所公开谴责和批评的公告中,有33条违规处罚公告,其中18条涉及到信息披露问题。虽然我国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的诸多政策规定,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奠定了制度基础,但信息披露的执行阶段才最为关键,问题的根源在于混乱的公司治理[3-4]。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在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中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其效率的高低主要依赖于董事自身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基于董事形成的董事网络可以为董事成员提供可能的社会资本,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们已形成董事的网络[5]。基于董事网络的相关研究方兴未艾,学者们着眼于社会网络角度探究董事形成的网络结构、网络关系等对企业的影响[6],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董事网络角度研究信息披露质量的文献还较少。
在我国当前制度背景下,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必须考虑产品市场的竞争情况[7],在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方面,产品市场竞争对董事网络治理效应有何影响?其影响是互补还是替代?本文将董事网络、产品市场竞争与信息披露质量置于同一框架,从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环境两个角度,揭示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基于社会网络视角研究董事所处网络位置差异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效应;从产品市场竞争角度,研究不同竞争程度下董事网络位置对信息披露质量的作用,在探究公司内部治理,即董事网络对董事治理效应影响的情况下,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对产品市场竞争的影响。
社会网络理论提出,网络位置是衡量个体结构位置的重要因素,在董事网络中位置处于趋近中心的董事们因能获得诸多社会资本,进而他们在董事会中的治理影响作用更大。董事站在股东角度监督管理层是基于声誉动机[8],董事在董事网络中位置越趋近于中心即中心度越高,其积累的治理领域的声誉高,潜在的未来声誉带来的资源更多,声誉价值越高,越值得和需要珍惜,会更有动力、更加严格地监控管理层。董事监督作用的发挥依赖于其“主观”监督能力。公司信息披露主要由管理层和控股股东掌握,因此在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均有动机且有能力扭曲信息披露的情况下,董事很容易被“胁迫”而“噤声”。董事网络关系能够为董事监督作用的发挥提供有利条件,董事网络中心度越高,越有机会获得来自董事市场的潜在董事席位[9],使得董事不必过分担心得罪管理层而失去现有职位,其讨价还价能力越强,能够更加“独立”、严格和有效地发挥其监控作用。公司信息披露特别是财务信息披露十分专业且某些违规信息披露手段较为隐蔽,若董事对管理者和控股股东的行为动机、信息披露有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很可能遭到管理层投机钻空而损害信息披露质量。与网络中心度较低的董事相比,中心度较高的董事有获得更多发现以及区分隐性代理问题的信息和知识渠道[10-11],能更大程度地抑制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有利于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由此提出假设1:
H1:董事网络中心度越高,信息披露质量越好。
在我国当前制度背景下,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必然要考虑到产品市场的竞争情况。作为重要而强有力的外部制衡机制,产品市场竞争必然干扰董事网络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具体而言,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时,考虑到自身名誉受到损害的可能,处于高度竞争中上市公司的董事面临诸多压力,为降低公司市场失利及破产等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可能性,他们会努力参与公司治理,更加勤勉地发挥监管职能,从而促使上市公司对外呈报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环境,企业可能为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而产生较为迫切的融资需求。为以较低成本获得外部融资,企业必须要降低资金供求双边的信息不对称,减少其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努力打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市场形象,更加充分地披露企业有关信息。总之,在激烈的产品竞争环境中,企业股东和经理人员面临的市场压力已经较为充分,此时,产品市场竞争本身已经起到了较好的监控作用,董事会的治理效应显得比较微弱。由此提出假设2:
H2:就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而言,产品市场竞争与董事网络治理效应存在替代关系。
选取2012-2016年深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备选样本。为保证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对初始样本进行两个阶段筛选。第一阶段,① 剔除金融类企业;② 剔除特别处理企业(Special Treatment,ST)、特别转让企业(Particular Transfer,PT);③ 剔除数据缺失及数据异常的企业,本阶段共获得2 170个样本点。第二阶段,在获得样本企业董事信息的基础上,对董事进行剔除同名处理,确定目标企业。确定各年的目标企业数分别为:270,278,298,276,272,共139 4个样本点。为避免极端值的影响,对主要连续变量上下1%进行缩尾处理。
文中数据主要来源于CSMAR数据库、巨潮资讯和百度网。行业划分依据2012年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数据处理主要借助社会网络分析软件UCINAT6以及统计分析软件EXCEL2010、SPSS23.0和STATA13.0。
变量具体定义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
1) 董事网络中心度
为了更全面、准确地度量董事网络中心位置,将程度中心度、中介中心度、接近中心度和特征向量中心度这四个表征网络中心度的指标综合考虑[12-13],以董事四种网络中心度的平均值作为董事个体层面的网络中心度指标,以董事会中所有董事网络中心度的最大值和中位数作为公司层面的网络中心度指标。四种网络中心度具体计算如下。
程度中心度表达式为
(1)
式中:i为某个董事;j为除了i之外的其他董事;Xji为董事i与董事j的网络联结关系;g为上市公司当年董事会人数。
中介中心度表达式为
(2)
式中:gjk为董事j与董事k相连结必须经过的捷径数;gjk(ni)为董事j与董事k的捷径中有董事i的数量。
接近中心度表达式为
(3)
其中d(i,j)为董事i到董事j的距离。
特征向量中心度表达式为
(4)
式中:bij为邻接矩阵;λ为B的最大特征;Ej为董事j中心度的特征值;B为网络的邻接矩阵。
2) 产品市场竞争指数
选取赫芬达尔指数作为产品市场竞争指数。在行业内公司数量一定的条件下,赫芬达尔指数越小,产品市场竞争激烈程度越大,反之,说明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越小。某行业的赫芬达尔指数为该行业中各个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在整个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的平方和。赫芬达尔指数定义为
HHI=∑(xi/X)2
(5)
式中:X=∑xi;xi为企业i的主营业务收入额。
3) 信息披露质量
基于数据的客观及公正性、全面性以及可得性,利用深交所信息考评来度量信息披露质量。通过综合评价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几个方面的情况,将考评结果分为 A,B,C,D四个等级。具体度量时,对考评结果标定赋值为: A=4,B=3,C=2,D=1。
4) 控制变量
考虑到信息披露质量可能受到其他因索的影响,选取公司规模、董事会独立性、盈利能力、财务杠杆、股权特征和审计机构的类型作为控制变量,同时加入年度虚拟变量[14-15]。
实证检验通过两个步骤完成。
考察董事网络中心度与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模型设定为
IDQ=α0+α1Cen+α2Size+α3Indep+α4Roe+α5Lev+α6State+α7Aud+∑αiYeari+ε
(6)
式中:Cen为董事网络位置指标,主要研究中用Cen_med和Cen_max表示,ε为随机误差项。
考察产品市场竞争和董事网络中心度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方面的内在联系。将样本分为低竞争度行业和高竞争度行业,通过式(6)分组验证董事网络中心度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
样本公司分属17个行业,计算其行业年平均HHI的中位数为0.119,将样本公司所涉及行业分为产品市场高竞争度行业(HHI≤0.119)和产品市场低竞争度行业(HHI>0.119),其中,高竞争度行业的企业样本数为1 259个,低竞争度行业的样本数为135个。2012-2016年样本企业行业竞争程度分类见表2。
表2 2012-2016年样本企业的行业竞争程度分类
全样本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3。由表3可以看出,信息披露质量的均值接近3,说明大多数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处于B等级。度量董事网络中心度的两个指标均值分别为0.468 258和0.591 736,说明有一半左右的上市公司董事处于董事网络中心位置。产品市场竞争的最大值为0.421 288,最小值为0.008 285,分布比较离散,说明不同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不同。
2012-2016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考评结果见表4。表4显示,信息披露质量在“B”等级的企业在65%左右,占企业总数量的比例较大,说明上市公司的总体信息披露质量处于良好水平。信息披露质量在“D”等级的企业在2%左右,信息披露质量在“C”等级的企业在15%左右,说明样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在“A”等级的企业只占18%左右,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利用STATA13.0软件对各变量进行Pearson相关性分析。结果表明,董事网络中心度的两个指标分别与信息披露质量在5%和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初步证实假设1;控制变量方面,公司规模、股权特征和审计机构的类型均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盈利能力与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但不显著;财务杠杆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负相关;董事会独立性与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此外,变量间的两两相关系数均小于0.5,说明各变量间不存在共线性。
3.3.1 董事网络的影响
全样本下董事网络对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回归结果见表5。
表3全样本描述性统计
Tab.3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full samples
变 量观测值最大值最小值均 值标准差IDQ1 3944.000 0001.000 0002.992 6350.624 987Cen_med1 3943.170 8480.057 8700.468 2580.429 361Cen_max1 3945.615 7030.057 8700.591 7370.700 099HHI1 3940.421 2880.008 2850.049 3380.077 170Size1 39427.445 50017.018 51022.511 1401.393 500Indep1 3940.714 2860.000 0000.372 4090.057 904Roe1 3947.267 370-4.458 7630.064 7650.402 644Lev1 39411.509 6900.015 6100.545 9300.380 089State1 3941.000 0000.000 0000.635 8430.481 390Aud1 3941.000 0000.000 0000.046 6450.210 963
表4样本企业信息披露考评结果统计表
Tab.4 Statistical table of classification of industr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valuation results
年 度A数量/个比例/%B数量/个比例/%C数量/个比例/%D数量/个比例/%合 计数量/个比例/%20123211.8518668.894416.3082.9627010020134215.1119670.503512.5951.8027810020145618.7920067.113612.0862.0229810020155218.8417964.863713.4082.9027610020165118.7517765.073914.3451.84272100
表5 董事网络对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回归结果
注 :***,**,*分别代表系数在1%,5%,10%水平上显著。
由表5可知,董事网络的两个指标Cen_med 和Cen_max都与信息披露质量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假设1得到验证,即董事网络中心度越高,信息披露质量越好。控制变量方面。董事会独立性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负相关,与以往研究结果不符,可能是以往研究在探讨独立董事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时,未从公司整体治理结构角度出发,上市公司可能的问题治理机制会影响董事会独立作用的发挥。
3.3.2 产品市场竞争的影响
不同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下董事网络对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回归结果见表6。
表6 产品市场竞争对董事网络与信息披露质量关系影响的回归结果
注 :括号内为Z值,***,**,* 分别代表系数在 1%,5%,10%水平上显著。
表6显示,在产品市场高竞争度的样本内,董事网络的两个指标Cen_med 和Cen_max均与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但不显著,在产品市场低竞争度样本中,董事网络的两个指标Cen_med 和Cen_max均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与全样本表现一致.可见产品市场竞争对信息披露质量有直接的监控作用,与董事网络治理效应具有一定的替代关系,假设2得到验证。
当信息披露考评达到“B”等级时,则认为样本的信息披露质量较好[4]。因此,稳健性测试将信息披露的原始考评结果转换为二级计分制,即考评结果为“A”和“B”时,取IDQ为1,考评结果为“C”和“D”时,IDQ取0,其他变量保持不变,采用Logistic模型对其进行进一步分析。通过对比回归结果,发现除个别系数数值和显著性水平略有差别外,主要结论得到证实。
以董事会中所有董事网络中心度的均值作为公司层面的网络中心度指标,保持其他变量不变,重新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回归分析结果见表7。回归结果表明:在高竞争度行业,董事网络中心度指标与信息披露质量在10%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在低竞争度行业,董事网络中心度指标与信息披露质量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说明与高竞争度行业的公司上市相比,低竞争度行业上市公司的董事网络中心度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更加显著,支持本文的假设。
选取所涉及行业内的企业数量作为产品市场竞争度的替代变量,行业内的企业数量越多,该行业竞争越激烈。根据行业企业数量年均值的中位数,行业划分的高竞争度和低竞争度两组,对应表2中的两组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表明,与高竞争度行业的公司相比,处于低竞争度行业的公司董事网络中心度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正向相关关系更加显著。
表7 稳健性检验结果
注 :括号内为Z值,***,**,* 分别为在 1%,5%,10%水平上显著。
研究结果表明:① 由于董事网络中心位置给董事带来诸多知识传播渠道、信息来源优势、名誉和声望等社会资本,由此,董事网络中心度越高,信息披露质量越好;② 不同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下,董事网络中心度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有所差异,具体而言,与高竞争行业的公司相比,处于低竞争行业上市公司的董事网络中心度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正向影响更加显著。研究结论说明,要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需着眼于公司内部治理与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在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方面,上市公司可以聘请更多处于董事网络中心位置的董事,以充分有效利用董事网络的治理效应;处于产品市场高竞争度行业的公司而言,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亦可能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助力;对处于低产品市场竞争行业的公司,应聚焦公司内部治理,采取合理设计董事会成员、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等,从而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