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在快速现代化的背景下,社会整体面临着制度急剧转型、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公众权利意识觉醒的多重挑战[1],“生活在文明火山上”的社会群体身处复杂的社会风险之中,源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诸领域的原生风险可能演化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动员风险,相应的各类风险信息经社会系统不断扩散转移,容易突破利益相关者的范畴向社会传导,继而形成风险的社会放大效应。风险的社会放大是个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过程,囊括了社会、心理、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内容[2]。那么,就有必要选择一种有效的分析范式,对风险的社会放大进行综合解读。社会资本是网络、制度、认知在社会中深嵌所产生的资源,该理论常被用于分析社会动员。同时在“风险-灾害-危机”的连续统下,既有研究讨论了社会资本在应急管理、危机管理中的作用,鲜有将社会资本与风险演化联系起来进行系统探讨。由此,本文运用规范研究方法,阐释社会资本与风险的社会放大的逻辑联系,基于社会资本理论检视风险的社会放大过程,考量如何从社会资本视角防范风险的社会放大。
学界对社会资本的意涵界定与功能作用探讨仍存在分野,但总体认知逐渐向美国学者罗伯特·帕特南提出的网络、规范以及信任三个方面收敛[3]。从社会关系看,社会资本本质上是“人”借助社会关系网络的参与问题[4],即社会公众的网络联结促进公众参与社会事务;从社会制度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自治力量间形成了一种基于资源交换的互惠关系,通过整体性治理与自治使得国家治理能力得到提升,而社会公众实现了自己的组织目标,这种频繁的合作形成了以社会资本为基础的国家与社会的协同互动;从社会认知来看,良好的公众认知和社会文化环境促进社会认同,进而基于信任形成合作,合作本身也会带来信任,信任与合作完全的一体化建立了合作型信任的社会秩序。综上所述,社会网络、社会制度以及社会认知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共同诠释着社会资本的意涵。籍此,本文论及的社会资本特指在社会关系、社会制度和社会认知三个层面能促进社会良性发展的交往体系。
风险的社会放大作为一个新的学术增量,在过程上呈现出“风险感知—集体行动”的连续统。具体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基于风险信息被传播、感知、解读的信息机制,造成主观的风险感知被放大;二是基于风险被感知后引起次级影响的反应机制,引起客观的风险本身被放大。本质上看,风险的社会放大就是“风险感知—集体行动”的过程,此过程受社会、制度、心理、文化等要素的制约。在心理层面,认为风险的社会放大是人们运用科学知识和主观能动性直觉认识客观风险增强的过程;在社会层面,认为风险的社会放大是社会放大站等风险放大站点对风险集成传播的结果;在文化层面,认为风险的社会放大是群体对风险感知、选择和抗拒的过程。伴随风险的社会放大框架的引入,国内学者逐渐将社会制度融入其中,提出制度层面的风险的社会放大是制度缺位导致的风险管理失灵。另外,风险的社会放大中“放大”的隐喻有“增大”与“衰减”两个向度的效应。由上,本文论及的风险的社会放大是指由风险认知增强、风险转移转化以及风险系统衰减引起公众反应的社会过程。
既有文献对风险的社会放大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归纳,大致有五类观点。一是社会网络论。以城市社群研究为特征的芝加哥学派提出了“首属群体”概念,指出在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网络在风险信息传播中具有深刻意义,能将内涵异质的社会改造为“伟大的共同体”[5];有学者研究发现社会网络在风险信息的社会放大与社会回应间发挥“中介”效应[6],充当稳压器的角色。二是风险建构论。风险的社会放大就是一个风险信息加工和效应传播的过程,因此必然会受风险放大站自身因素的影响,有学者以厦门PX事件为例,指出社会公众的风险感知偏差、网络媒体的负面报道和政府治理面临的风险“被人为缩小”致使风险的社会放大[7],还有学者认为风险信息从信息源到中介传输器,再到接受者的传递中,必然遭到各种各样的“噪音”和“干扰”[8]。三是权利结构论。有学者指出社会结构性因素是冲突风险转化的主要原因,即产生冲突风险的根本原因是利益的对立,而利益的对立关系总是与一定的利益分配制度相联系[9];也有学者认为社区冲突风险升级是城市化进程中公民权利需求与制度供给不足之间的产物[10]。四是社会污名论。有学者发现真实信息匮乏催生无端焦虑,加强“一坏百坏”的污名心理[11];还有学者认为社会公众专业技术知识的缺乏、利益诉求的迥异会产生恐慌情绪,恐慌会进一步导致社会公众对风险信息污名化的解读,具有引发风险的社会放大的可能[12]。五是社会信任论。有学者通过对两类环境风险事件比较,发现社会信任缺失导致社会风险演化呈现路径丕变[13];有学者通过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社会放大的研究得出具有多重维度的信任是影响风险扩散的重要因素与上述观点异曲同工[14]。上述研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资本与风险社会放大的逻辑关联,但是对风险的社会放大因果关系的分析中隐含了社会资本的侧面。不可否认的是,社会资本不仅具有凝聚目标的积极意义,亦具有排斥“外人”、群内复制等消极作用[15]。由此,在理论界形成社会资本与风险的社会放大逻辑联系的“促进说”与“抑制说”。持第一类观点的学者认为,社会资本是风险演化的动员力量,其流动和生长构成集体行动的社会支持,不同社会经济地位公众的行动取决于所能支配和调用的社会关系网络资源。[16]持第二类观点的学者认为,社会资本对风险演化具有抑制作用,社会资本的积累会弱化风险的社会放大[17]。在笔者看来,看似对立的两种学术观点有共存的可能,即社会资本对于风险的社会放大的作用结果是受限制条件影响的,拥有不同的社会资本决定了不同的风险演化路径。在二元理论分野中,第一类研究大多从社会资本的微观或者宏观视角讨论风险演化,较少关注国家制度、社会环境与公众的互动在社会资本发展中的作用。基于此,本文从宏观与微观的综合视角考察社会资本对风险的社会放大的阻抑过程,探究抑制作用发生的条件是本文分析的主要方向。
表1 风险的社会放大的影响因素研究梳理
社会资本从产生之初就和风险演化紧密相连,哈尼范开启了运用社会资本解决风险管理问题的先河,指出社会资本的缺失会致使社会自身无法承担社会管理的高压[18]。基于对社会资本和风险的社会放大的梳理,不难发现社会资本与风险的社会放大存在显著的逻辑关联,二者在内涵上具有深层次的耦合关系,总体表现为社会资本的缺失导致风险的社会放大。具体来看,社会网络作为社会资本的有效载体,通过利益相关者的内生关系网络与外生关系网络的风险信息交流,社会公众聚焦所属群体网络的风险信息,经各类传播站点形塑共同体的风险感知,促进稳定的集体意向,即社会网络对应社会层面的风险的社会放大。伴随风险演化,媒体等站点对于风险信息的进一步加工会影响社会公众的情绪,从而产生社会争论,社会规范作为社会资本的基础保障,通过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建构社会秩序,会降低社会风险的不确定性,即社会规范对应制度层面的风险的社会放大。公众对特定风险的判断和决策常常受该风险所激发出来的情感所主导,而后根据自我的初步判断形成“第一印象”,社会风险的不断演化势必造成风险的涟漪效应,引起社会群体的关注,社会认知通过社会文化和公众认知往往会影响公众互动,即社会认知对应文化层面和心理层面的风险的社会放大。由上,基于社会资本的网络、规范以及认知三个向度可推演出风险的社会放大的四个内容和两个阶段。
帕特南指出社会网络可以培育互惠规范,进而加强社会认知,提高社会组织效率[19]。通过分析不难发现,三个向度的理论框架揭示了社会资本由外及内的构建路径,关系性社会资本分为内生关系网络与外生关系网络,是社会资本的外在形式,检验社会关系网络在风险信息加工过程中的作用;制度性社会资本有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分,是社会资本的中间保障,形塑社会制度在风险演化中的效用;认知性社会资本包括社会文化和公众认知两个内容,是社会资本的实质与内核,体现社会认知在风险防控中的意义。为更清晰地分析风险的社会放大,本文运用社会资本理论的三个维度检视风险的社会放大的两个阶段,形成总体分析框架,尝试阐释社会资本对风险的社会放大全过程的可能阻抑逻辑。
关系性社会资本指由血缘关系、人缘关系、地缘关系组成的社会关系网、情感网中认识的社会成员及其嵌入的网络。从内生视角看,传统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个人推出去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在费孝通先生将这种现象形象地描述为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20]。有研究认为,历经社会变迁,在以血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逐步式微的同时,拟血缘、地缘、学缘和业缘等关系却得到了开发,新的社会网络关系不断地形成[21]。从外生视角看,社会治理中诸如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通过协作共治与自我管理,运用组织力量克服社会个体的相对脆弱性、拓展社会关系网络,满足公众作为社会成员的一种组织归属需求,使部分公众逐渐从社会边缘向社会主流回归,形成社会共同体。
在关系性社会资本的视野下,风险信息从信息源、信息渠道、社会系统、行动者、社会行为五个方面反馈与循环,社会风险通常经由“风险感知-集体行动”放大路径不断演化与转移。基于风险感知,社会公众通过社会关系网络对风险信息可快速地认知并解读,影响风险本身的不确定性。此时,风险信息与社会公众产生共鸣,利益相关者群体利用社会关系网络影响风险的传导路径。有研究证明社会熟悉度和风险的感知经验在风险的社会放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2],公众所属的社会关系网络越稳定、嵌入程度越高,风险传递速度越快,风险感知就越清晰。同时,社会关系网络开辟了风险信息由个人站到社会站的传递路径,外生关系网络与内生关系网络的有效衔接使社会公众与社会关系网络联系紧密,这种复合网络的存在会进一步弱化公众的风险感知,增强公众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基于集体行动,社会关系网络作为嵌入社会结构中的资源,不同群体、不同组织的协调合作使得社会公众对风险的感知更加明晰。在社会互动中,各类群体、组织在社会发展、管理服务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社会组织常常通过社会公众获得所需的人力资本,同时通过政府部门获得持续发展的资金,这种过程使得内生与外生社会关系网络有机结合。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关系性社会资本的流动过于缓慢,其生长就会受限,在风险感知产生偏差的情境下,利益相关者群体甚至围观群体可能聚集,变为强利益诉求的“乌合之众”,诱发集体行动。
图1 社会资本与风险的社会放大的逻辑关联图
由上,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促进社会公众的良好风险体验,即关系性社会资本形成风险的社会放大的“网络阻抑”。社会资本构建是从社会关系网络分析开始的,人们首先认识到的社会资本是指从社会关系中衍生出来的一种资源。公众通过社会关系网络对风险信息传播的参与和控制,给自我带来更多的信息资源和更大的竞争优势。特别是社会多主体间的互动联系共同构成一种网络状的社会系统,复杂的网络关系中蕴含着丰富的社会资源,有助于公众获得更多可靠的风险信息。也就是说,在血缘、地缘、人缘等交错的关系网络中,公众通过相互叠加的成员身份存在,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所获得的社会资本就可以扩展到整个所属的社会关系网络,公众在各类关系网络中重复互动,不断交流各自的风险感知,这个过程可能会促进有关个人和所属群体的风险信息沟通,减少了风险本身的不确定性。另外,社会关系网络往往会提供一种集体的记忆,将以往合作成功的经验累积传递下来,这种传承持续的累积能够抑制风险的社会放大。作为历史趋势,信息时代的支配性功能与过程日益以网络组织起来[23]。自媒体时代的来临,使移动互联网重构了社会的新形态,网络化逻辑的扩散改变了生产、权力等过程中的操作结果,为社会关系网络发展注入了新动力。融媒体扮演的把关人角色能够瞬间聚焦社会风险,网络议题顿时可以成为社会舆论的风向标。在虚拟与现实之间,网络成为社会风险传播的“引路人”,各类平台上良好的风险沟通能够有效抑制社会风险的信号转换,使虚拟空间产生的“突生群体”积极趋同。总之,稳定的社会交往使公众风险感知更加清晰,风险解读趋于合理,从而防范了因风险感知偏差、风险信息误传造成的风险的社会放大。
制度性社会资本指社会公众通过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互动建立起来的社会规范以及通过地域传统形成的习俗规范。从正式制度看,作为社会资源,社会资本的生长与流动需要制度支撑。良好的公私互动使公众容易获得外部资源,各种资源积极寻找地方特有利基,此时在新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下,对“地方”进行重新强调,社会资本不断生长。从非正式制度看,社会公众依靠地方传统形成了一条看不见的边界,重视“在地性”。这种清晰的边界,建构了新的“社会制度”想象,处于边界内的“在地性”被积累为“地方性知识”。这些地方性知识以“转译”的方式,借助外来的信息刺激,形成具有自身风格且能够自我更新的知识,完成外来知识与地方性知识相互影响的“双向转译”过程[24]。在知识传输中,订立了社会规则,建立了公众获益机制。
在制度性社会资本的视野下,社会风险与制度间的相互作用会影响公众风险感知程度并形塑风险行为。基于风险感知,有效的社会制度是主导社会风险传播和感知的规范性力量。由于快速的现代化进程,各种社会制度仍然处于完善阶段,制度的缺位和漏洞容易造成社会公众风险感知的偏差,进而影响群体的情绪。公众情绪在风险感知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社会公众消极情绪的积累会使制度性社会资本的流通不畅。基于集体行动,制度下的公众风险感知程度决定利益主体的应对行为。当前的社会风险日趋多元,现有的体制无法满足每一类社会风险的管理需求,缺乏必要的约束力。公共政策的漏洞造成社会公众无法从现有制度获得有效援助,就有采取极端的集体行动的机会,造成社会冲突的螺旋式上升,社会风险骤然增大。由此可见,在委托代理的情景下,社会公众因制度建设滞后感受到相对剥夺感和焦虑感,故而采取集体行动来释放情绪压力。有研究显示,乳山核电站与彭泽核电站等敏感性工程项目引发社会冲突风险的过程屡现“于法无据”现象,社会制度缺位成为冲突风险升级的“幕后操手”[25],社会制度的“灰色地带”造成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感知到风险增强,进而促使相关群体谋求社会制度以外的解决方案。
综上,完善的社会制度助力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即制度性社会资本形成风险的社会放大的“结构阻抑”。社会资本要想生长,就必须与社会制度相融合,通过“国家-社会”二元互动过程建构新的社会制度,重塑社会资本。有学者指出,政府对社会风险采取保密并持盲目乐观的态度,揭露了面对风险时的社会不平等,表现出政府管理的失败[26]。这种制度设计忽视了公众的风险感知,利益相关者甚至围观者所拥有的是贫困的制度性社会资本,为维护自身权利,相关群体就有可能采取集体行动发起社会动员。由此可见,社会制度结构可能影响公众的风险体验,透明公开的政策信息、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以及和合共存的社会制度安排可以消解风险“对抗性的解读”,防止因信息感知偏差造成的风险的社会放大。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一样,人们没有注意到的东西一直很危险,人们不了解它的原因是政府管理者使信息远离了人群[27],这正表明了社会公众及其组织的行为受制度规范的影响。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规范所强调的行为固化为日常行为时,公众往往会主动地继续执行规范,即公众为维护集体利益以及为与他人保持意见一致,就会进一步接受规范[28]。由此看来,社会制度的建立将国家和社会都纳入进来,既有自上而下的有效控制,又有自下而上的有力推动,在相互合作中克服了国家干预失败和社会治理失灵、加强了社会参与。此时,社会规范建立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下,风险演化的路径被阻断。
认知性社会资本指基于社会文化、公众认知,营造公众对社会的认同,促使人们倾向采取互惠行为。这里的社会文化是指社会的“软实力”,更多地强调公众社会融入过程中的文化适应,它在根本上有别于基于地方性知识形成的非正式制度。诚如有学者所言,从社会文化看社会公众像从规范行为中获取期望那样共同分享道德价值观时,信任产生了[29]。在社会共同体中,社会文化影响公众的社会融入程度,这种隐性力量借助社会网络与社会制度成为认知性社会资本积累的内驱力与原动力。从公众认知看,社会公众依据组织归属形成了互惠文化,使得集体中个体不得不放弃搭便车而走向集体合作[30]。众多治理主体交织在一起,随着公众对公共服务要求的提升,传统的政府管理流程难以满足公众需求,因此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需求为核心的社会价值观应运而生,这种互惠活动中存在的价值观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间增强了相互信任与公众认知。
在认知性社会资本的视野下,社会文化和公众认知往往能使社会更好地面对风险干预。基于风险感知,有学者在社会心理认同之上提出“节点治理”的概念,强调处于社会网络和社会制度之下的社会认知可以增强、恢复、确认、再制度化人们的社会资本[31],即认知性社会资本往往影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之间的交往关系以及制度安排。良好的社会认知产生稳定的风险信息感知,特别是由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组成的社会信任可以有效治理因风险多发造成的“社会失灵”。[32]社会信任作为风险的社会放大机制之一,如果公众对政府部门或者社会组织及其管理者不信任,那么社会风险很容易通过社会信任机制被放大[33]。基于集体行动,公众认知、社会文化作为弥散在社会公众中情绪基调的宏观表现,形成社会系统中的综合感应器。风险的社会放大过程中风险信息经由综合感应器后信息量增大和危害性夸大,由此导致的波及人群增多、领域扩大。因风险感知偏差使得社会多元主体通过交流与对话无法产生共同的语言和故事,紧急状态下,不良的社会文化、社会认知会极大地影响社会公众的群体决策和共同行动,此时的公众以自己的方式行事,公共利益的概念则无法传递,风险的社会放大产生。
由此,社会认知突破了公众的个体限制,拓展到社会网络与社会制度,促进互惠合作行为发生,即认知性社会资本形成风险的社会放大的“认同阻抑”。约翰·杜威曾深刻指出,有问题的和不安定的情景之所以发生,是由于分散的、个别的和连续的、关联的东西所特有的一种结合[34]。社会认知作为信任、情绪和行为等特质互动的综合体,公众感知、群体情绪、集体行动及其特有结合等动因建构了风险的社会放大。认知性社会资本产生于风险主体间的互动,有效的互惠活动提供了培养社会认同的环境。社会认知使群体情绪可能受意识因素支配,但只要合理引导,就不会使群体形成消极认知。就会淡化这些以隐蔽性危害存在的“隐形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管理者一般能够及时做出有效的社会反应,避免“社会休克”现象的生成。也就是说,认知性社会资本往往会重构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期待、对不确定未来的信心和对社会风险的积极感知,消解风险演化造成的恶性螺旋,从而避免风险的社会放大这块“重石”激起千层之浪,阻抑次生影响的集体行动。
本文通过对社会资本范式的建构把握以及对风险的社会放大的总结反思,尝试阐释社会资本与风险的社会放大的逻辑关联,回答社会资本如何作用于风险的社会放大这一问题,得出风险的社会放大源自社会资本匮乏的理论启示,最终发现社会资本的理论之维构成风险的社会放大的三重阻抑。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从理论上介绍了社会资本与风险的社会放大的内在关系,为未来研究提供了理论借鉴,开辟了实证分析空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即通过自下而上以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创新社会治理。本轮改革中,在社会网络层面带动公众参与基层治理,在社会制度层面建设政府与社会合作伙伴关系,在社会认知层面加强社会信任、推动社会发展。那么,社会资本如何生长方可有效防控风险的社会放大?我们在实践层面大致有三个努力方向:
强化社会网络,形成风险的社会放大的防控空间。社会网络是风险传播的载体,通过社会关系网络可以构筑一张预防风险演化的安全网。近年来,作为解决社会公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手段,网格化管理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社会风险防控可以借鉴网格化管理的思路,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的纽带性网络,以社区为中心的桥梁性网络,以城市为中心的联结性网络等。通过多层次社会关系网络的“互补与嵌入”,在公众的多元参与中形成抑制风险的社会放大的场域。
发展社会制度,构建风险的社会放大的防控机制。社会风险治理涉及的面宽、量大、事多,很多直接面对社会公众。因此,只有强化宏观的社会制度,优化基层党委、政府的功能设定,方能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风险治理格局。特别是面对日益复杂多元的社会风险,要将国家力量导入社会基层,理顺政府、社会组织、公众自治力量间的关系,并酝酿基于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良性互动的社会机制。另外,可以通过社区营造等项目推动非正式制度的形成,以加强社会制度的隐性约束力,用以解决风险的社会放大的现实困境。
加深社会认知,衍生风险的社会放大的防控动力。社会作为地域性、共同意识、直接互动以及情感联系基础上自发形成的生活共同体,内含人文精神、集体认同等要素[35],通过加深社会认知可以改变风险信息的传播途径和利益相关者的集体行为意向已然成为共识。那么,就有必要培育基于社会文化和公众认知的社会信任,更需要逐步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政府与公众之间良好的合作交往关系,才能塑造与催生风险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