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全
(安徽省毫州市蒙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安徽蒙城 233500)
蒙城县位于安徽北部,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畜牧业是全县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全县以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为主攻方向,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抓手,整体构建农牧结合的绿色低碳循环体系。
为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蒙城县畜牧局组织人员对全县592家养殖场污染治理及粪污综合利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总结,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底,全县共有规模畜禽养殖场592家,规模养殖比重达84.6%。565家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建设配套率95.44%。
根据畜禽系数表测算,每年约产生牛粪3.39万t、猪粪39.4万t、鸭粪51.1万t、鸡粪8.4万t,每年共产生粪便102.29万t、尿液76.26万t、养殖污水528.35万t。目前,猪粪主要利用方式为堆积发酵全量还田,利用量38.6万t;鸡粪利用方式为堆积发酵全量还田,利用量8.2万t;鸭粪利用方式为集污池收集全量还田,利用量50.2万t;牛粪利用方式为堆积发酵全量还田,利用量3.28万t。预计还需处理的粪便量约为2.01万t。
近几年,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1],全县规模养殖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为农民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但随着养殖业的发展,城乡环境污染问题也愈来愈突出,不少地方因为养殖污染造成空气恶臭、水质富营养化,对附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城乡的重要污染源之一。
目前,我县牧原十场、襄大种猪场、京徽蒙、天基正方等大型养殖企业具有完善的粪污处理设备,分别采取沼气处理、达标排放模式等做好本场的粪污处理。中小型养殖场多数采取粪便堆积自然发酵、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后还田模式。但部分小规模养殖户的粪污得不到科学处理,尤其是散养户存在处理不到位问题。
(1)对水源环境的污染。畜禽粪污含有大量的氮、磷和药物残留,是污染水源的主要有害成分[2]。畜禽粪污排放引发水体浑浊,溶解氧下降,严重的导致水生植物大批死亡。
(2)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粪污大量堆积时,四周臭气弥漫,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
(3)对土壤环境的污染。畜禽粪污大量施用造成土壤板结和有害物质累积,导致土壤中的氮、钾、磷等有机养分过剩,从而严重影响小麦、玉米等田间农作物的生长。
(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高。大型畜禽养殖场推行种养结合模式,履行养殖场治污的主体责任。大部分中小型养殖场投入资金不足或不愿投资完善治污设施,造成粪污综合利用率不高。
(2)财政支持力度不高。建立完善的环保基础设施是畜牧业绿色发展的前提,我县前期实施养殖污染设施建设奖补主要面对大型规模养殖场,造成众多中小型养殖场治污设施条件落后。
(3)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落后。我县大型养殖场采用沼气发电方式处理畜禽粪污,中小规模养殖场虽然修建了集污池、堆粪场等治污设施,但却因治污设施容量小且受农时影响无法使养殖粪污达到资源化利用的效果。
(4)种养结合不紧密。大多数畜禽养殖户只养不种、种植户只种不养,田间农作物施肥时间和所需施肥量与养殖生产周期不配套,导致畜禽粪污得不到有效利用而造成资源浪费。
(1)健全经济激励机制,提升治污设施建设水平。我县2019年被列为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县,要充分发挥好资金拉动作用,政府做好资金配套,加大对养殖场新建治污设施奖补力度。
(2)推广综合利用模式,合理利用废弃物资源。一是在较大规模养殖场推进沼气发电模式,沼渣用于果树、菜园,沼液与水按比例稀释用于田间农作物[3]。二是在中小型养殖场推行粪便堆积发酵模式,固体粪便经好氧堆肥处理后,就地农田施肥利用;尿液和污水经沉淀厌氧发酵后进行肥、水一体化施用[4]。三是委托第三方处理模式,由第三方处理企业对中小型养殖场(户)暂存的粪污收集后统一处理。
(3)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和养殖场主的主体责任,明确环保、畜牧、国土、乡镇政府的职责范围,对畜禽养殖从用地选址、环评登记、动物防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监管;同时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完善对养殖户的监管机制,对任意排放粪污的行为上限处罚,并公开曝光,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