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磊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达州 635000)
大多中小养殖场在选址时以自身便利为主,多建在主干道附近,与村庄和与其他养殖场距离过近,不考虑地形、气候的影响,不利于养殖场生物安全。
部分中小养殖场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建设、规划,布局混乱,存在圈舍间距过近,入场消毒池大小参差不一,场区净道、污道未分离或存在交叉现象。
目前养殖场畜舍降温湿帘使用率很低,通风效果差,主要以排风扇和窗户进行。保温采用煤炉、烤灯取暖,畜舍温度难以准确控制。
大多数养殖场未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个别养殖场管理制度匮乏甚至没有。养殖档案填写不规范、不及时,未严格按照养殖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养殖场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对兽医、饲养员进行培训,部分养殖场进行培训,也多以饲料、兽药厂家组织的知识讲座为主,培训内容局限性强,不能有效的获得更专业的养殖技术知识。
养殖场普遍没有科学、严谨的消毒方案,部分养殖场消毒制度缺乏。无固定消毒、间隔时间,消毒器械单一,部分养殖场仅有手动喷雾器、熏蒸设备、高压冲洗设备等。此外消毒不全面,仅对养殖区进行消毒,未进行环境消毒。最后圈舍消毒不彻底,消毒前圈舍未进行彻底的清扫,外来人员、车辆等未按消毒制度照严格执行。
养殖场免疫程序制定者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参差不齐,没有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有免疫程序的养殖场因防疫成本问题会减少免疫次数。养殖场由于缺乏兽医人员依赖饲料厂、兽药场的技术人员对本场动物疾病进行诊疗,动物用药不规范,诊疗效果不稳定。
中小规模养殖场对粪污处理技术接受程度较低,主要以自然沉淀为主,随着规模的增大污水处理逐渐开始趋向无害化、多样化的综合处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主要采用深埋法和化尸窖法,焚烧、化制、发酵等无害化处理方式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设备投入,在中小规模猪场推广困难。
第一,养殖场生物安全监管配套法规不健全,法律法规缺乏。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养殖场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国家也没有出台有关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的技术标准,养殖场在实施生物安全管理时没有可以依照参考的标准,工作盲目性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殖场的发展壮大。
第二,养殖场生物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生猪养殖场分布面广,数量庞大,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有限,同时还要承担防疫、检疫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对养殖场进行全面监管存在顾此失彼等诸多问题。
第三,生物安全涉及范围广。养殖场生物安全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农业部门、国土部门、环保部门等多个执法部门,分段管理出现问题时各部门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监管难以真正到位。
(1)促进中小规模养殖场转型升级,提高养殖水平。猪场的选址规划布局符合地方政府对畜牧业的整体规划,场区建设布局满足环保、防疫、防火等各种要求。加强养殖场结构性生物安全建设,场内各功能区之间种植绿化带进行隔离,避免交叉污染,场区排水设施雨污分离,养殖场道路污道、净道分离且没有交叉。加强养殖场操作性生物安全建设,健全养殖场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生产实践。定期对养殖场从业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生物安全意识,提高养殖场管理水平。
(2)加强规范消毒,明确消毒对象,选用合适的消毒药及对应的消毒方法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结合养殖场自身的防疫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严格按照制定的免疫程序对本场猪只进行定期免疫接种,同时佩戴免疫耳标,建立免疫档案。
(3)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规范处理技术,加大中小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技术的创新与推广,防止对周边环境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鼓励中小养殖场建立共有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减少小规模养殖户的设备投入资金压力。
(4)组建新型养殖模式,提高养殖规模,实行标准化养殖,提高养殖场抗风险能力。加快养殖场准入退出机制建设,促进养殖业转型升级,为生物安全体系标准建设打基础。
(5)加强生物安全法治化建设,完善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制,规范生物安全工作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业兽医准入制度,明确执业兽医的从业范围,加快执业兽医队伍发展壮大,引导条件符合的乡村兽医向执业兽医发展。
(6)引导全社会参与促进生猪养殖业良性发展。搭建现代化宣传平台,宣传生物安全的基本知识,提升养殖业和社会大众对动物疫病和生物安全的认识。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食品安全问题等突发事件的引导,努力为兽医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