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立功
背景: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朱维平对财务工作的管理采取“不了解、不过问、不签字”的“三不政策”,导致30余万元培训费被工作人员截留侵吞,朱维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朱维平的“三不政策”,是典型的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的表现。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绝不仅仅是作风问题、能力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其种种表现正严重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的形象,伤害群众的感情。“三不政策”也反映出当前少数党员干部乐于做“占着位子、顶着帽子、混着日子、摆着样子”的“堂上木偶”,有的党员干部一心只想做“太平官”,占着岗位不尽责,拿着俸禄不干事,以“不干事就不会出事”为行事准则。这显然是一个危险信号,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不干事就不会出事吗?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曝光一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临汾市襄汾县文化局文化体育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副队长段云,在带队巡查中发现某游泳馆无证经营的问题后,仅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未跟踪监督停业,该游泳馆持续无证经营,发生一起溺水死亡事故。由此可见,事实并非如此。之所以出现“不干事就不会出事”的谬论,并不是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干事创业中多干多错被追责,而是因为少数党员干部违反党性原则,干了不该干的事才出事的,“不干事就不会出事”只不过是少数党员干部怠政懒政的借口罢了。
干事,是共产党人的本色。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事实证明,只有认真干事的人,心里才会牢记党的重托,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疾苦,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党尽责、为民分忧上,这样的人不仅不会出事,而且还能成大事,激励更多的党员干部以更大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干事创业中去。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恪守兴党之责,多干为民之事。“三不政策”也给各级党委、纪委监委提出了深刻警示,对于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切实净化政治生态。
新的形势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必须符合时代进步的潮流,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符合党完善自身的要求,安于现状终会陷于平庸,无所作为势必被社会淘汰。作为一名干部把为人民干事的本分丢了,也就不能称为真正的干部了,这才会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