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兴旺
(交城县水利局)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手段;是完善交城县水治理体系,保障用水安全,建设美丽交城的基础保证。为了保证河长制的全面推行,必须弄清目前全县在水资源、输水河道、水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制定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交城县地处山西省中部、吕梁山东麓、晋中盆地西缘,国土总面积1 822.11 km2,其中山区占92.7%,平川占7.3%。境内河流众多,均属黄河一级支流汾河水系,流域面积大于50 km2以上的河流有10条,总长度319.90 km,分属磁窑河和文峪河支流。文峪河流域面积1 390.85 km2,占国土总面积76.33%,主要支流有东葫芦河、西葫芦河、柏叶河、西冶川、三道川和二道川等;磁窑河流域面积431.26 km2,占国土总面积23.67%,主要支流有白石南河和瓦窑河。
交城县辖6镇4乡,据2017年统计资料,常住人口23.8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17万人,城镇人口12.70万人。全县国民生产总值72.2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2亿元,占4.4%;第二产业增加值46.50亿元,占64.3%;第三产业增加值22.52亿元,占31.3%。
根据《吕梁市第二次水资源评价报告》,全县年均水资源总量17 985万m3,其中河川径流量15 059万m3,地下水资源量11 008万m3,重复计算量8 082万m3。从水资源总量来看,交城县相对丰富,但从水资源与用户空间分布来看极不协调。90%以上的地表水资源,分布于文峪河流域的山区,而工业、农业及人口却集中分布在占有少量水资源的平原区。
一是未公布纳污限排指标。大量河流仍未制定纳污限排的控制指标,难以对入河排污进行有效监测与控制,导致水质不达标时有发生;二是用水效率低下。高耗水行业在全县工业用水中仍占很大比重,污水处理设备提标工程滞后,处理能力不足,经集中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未予充分回用;三是对水污染事件响应及应急处理仍较薄弱。大量河道水质监测断面缺失,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管也比较松懈,无法对区域内水污染事件或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响应及处置。
一是尚未编制全县河道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河道管理保护范围控制线也未依法划定,致使河道管理范围不明确,分区管理制度未建立;二是沿河企业建筑和设施挤占河道水域岸线现象严重,致使河道的生态功能严重退化。
一是农村生活污水造成污染。目前,山区很多农村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量的生活污水随地倾倒,有的甚至直接倾入河道,对河道水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二是农业面源污染。山区沿河造田情况普遍存在,耕地化肥、农药投入量大,部分随农田退水进入河流,导致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影响河流水质;三是畜禽养殖污染。沿河散养畜禽情况仍然存在,个别村庄甚至沿河岸搭建牛棚畜舍,导致粪便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河道,严重影响河道水质;四是工业废水污染。部分入河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工艺及设施相对落后,难以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交城县山区河道水质普遍良好,水环境状况亦良好。但平川区水污染严重,水质普遍不达标,造成水环境功能退化。在工矿企业集中的王明寨、段村、新南、大辛一带,浅层水属Ⅳ-Ⅴ类,部分已丧失了使用功能。除城区外,沿河仍有不少村庄未配备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居民环保意识仍然薄弱,向河道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河道水生态环境。随着城镇发展及工业化进程加快,平川区河流湿地面积不断被侵占,生态环境受到破坏,部分河流局部河段已断流。随着大量河道治理工程实施,部分河道连通性得到极大改善,河岸植被逐步恢复,水生态逐步改善,但河岸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尾料的随意倾倒依然未彻底禁止,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
一是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形成,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尚不完善,对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一些行为缺乏有效监管;二是河道管理保护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加之日常管护资金不足,导致河道巡查及保洁尚有一定的难度。
一是根据河道水环境承载能力,结合全县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每条河流的限制排污指标,依此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定量控制,严格控制入河排污量;二是健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提高企业用水效率;三是健全中水回用设施,提高中水回用率;四是建立完善水质监测断面,加强水质监测广度与深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是尽快划定出台河道管理保护范围控制蓝线,提出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二是依法清除水域岸线保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禁占用河流自然岸线和河道种植,非法占用的限期退出;三是严格把好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关,该批准的批准,不该批准的坚决不批。
一是加快县域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提高污水处理水平;二是加强企业排污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逐一排查排污量及去向,严厉打击偷排行为;三是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四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与垃圾处理,结合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在农村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五是严禁沿堤河岸倾倒生活垃圾,实行责任追究,严肃从重处理。
一是积极推进县域雨污分流建设,对现状为河流制的管网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分流改造,对新建排水管网必须采取雨污分流制;二是加强河道日常监管,结合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做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转运;三是建立河流保洁管护制度,分段、分区域落实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主体责任;四是加强河道自净能力建设,在河道内种植芦苇、香蒲等抗逆性强的挺水植物,增强自净与纳污能力。
一是加大河道清淤与疏浚,重点对平川区尤其是县城经济开发区内河道底泥进行清理,预防阻塞河道,保证安全行洪;二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有效控制自然水土流失与人为新增水土流失,为水生态修复创造条件。
一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二是制定河长制管理工作具体考核办法,落实河流管理保护主体责任,保证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落实执法经费,强化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强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