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功成
(1. 归仁大学 历史系, 越南平定 归仁 590000; 2. 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共同体”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依据领域、志趣、地域等不同因素而构成,其内涵应有不同。在本文中,“共同体”即是指在同一区域内一起生活的聚居群体。其聚居群体的每一个人基于经济、政治、文化权利、亲属及血统关系而紧密相连。“华人共同体”是华人聚居群体,其聚居群体的形成、发展过程即是一个连续性的演变过程,与华人每次移民的状况以及当时越南政府的政策有关。
华人在越南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是越南重要的社会力量,对此史学界多有研究,但作为华人共同体重要聚集地的平定省,学术界至今少有深究。本文集中研究平定省华人的定居过程、华人共同体的形成及其特点;同时展现华人自17世纪到19世纪在这块土地上的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角色与活动。
华人移民到越南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数量最多的时间为17世纪末,19世纪又出现大量华人到此地定居。为什么在这两个时期华人集中移民到越南?主要原因基于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首先是中国政治变动的影响,明朝灭亡,清王朝成立(1644),“反清复明”活动爆发,但最终又失败;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1843)等。第二,基于经济生活的需求,在国内经济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华人寻找生机在条件有利的地方定居和发展经济。在大量移民背景下,越南封建政权在政策上给华人做生意和定居创造便利。继承前封建朝代的思想,在17到19世纪阮朝给华人入境越南创造便利,支持其入境、定居、税务及建立自管机构等。因此,华人迅速在越南经济聚集点出现。
平定省具有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优势。在17到19世纪,平定省的交通,尤其是水陆交通较为便于贸易往来。农业、手工业经济发展,物产丰富,大量货物促进商业发展。这个时期平定省是越南贸易中心之一。咸水商港(16至18世纪)、归仁都市(19世纪)与各“市肆”形成和发展进一步促进大量华人前来创业。
至今,尚未有足够的史料证明华人最早到平定省的时间,有可能是16世纪前,华人的脚步已经踏到该地。从10世纪到15世纪,平定省是占婆王国的京都。施耐港(属平定省)既是占婆王国的军港又是商港,是进入占婆新洲(Vijaya)京都的重要位置,是国内外商船的目的地。11世纪,宋朝与占婆的邦交关系较好,宋朝派遣使者很多次到占婆。明朝初期,在28年间(1405-1433),郑和通过海陆探险东南亚和南亚国家。很有可能郑和抵达的地方就是施耐港。杨文辉认为:“在7次远洋中,郑和的商船队都已经到占婆,然后他继续调配船队进行到东南亚和西亚其他国家的海程[1]。1471年,平定省属于大越的管辖下。自17世纪始,在开发和建设的需要下,阮朝已经创造便利让华人来定居。17世纪下半期,是华人移民到越南的重要转折点,不仅连续迁移,且数量多,社会阶层多样,仅由杨彦迪1679年率领的移民团已经有3000多人向阮朝申请入境[2]。
据目前所见史料,可以确定在17世纪已经有华人到平定省定居。阮春仁认为华人1610年到平定省定居,他认为:“于17世纪,有众多华人到咸水地做生意、形成街道,所有就形成了市港,如郭姓家谱所记录。华人1610年冬天到咸水地果然已经为建设市港繁荣做出贡献,但当他们到市港时,市港已经形成且正在发展中”[3]。可惜,阮春仁并没有为其上述认定引用具体文献。许多研究者在写到华人在平定省的出现时,通常以该时间点为里程碑。这也容易理解,当商港成为大型贸易中心,在南河17世纪初的行政、经济、文化等领域内已经肯定了其地位时,也是华人在平定省该地块上聚居过程的起始。华人于17世纪初在平定省的出现,于2005年进一步得到认定。平定省综合博物馆组织勘探咸水商港考古,已经发现来自福建的许多中国瓷器,其年代为17到18世纪[4]。该结果进一步证明华人在该期间在咸水进行交流、贸易活动。
根据家谱资料,17世纪下半叶,许多华人姓氏到平定省。根据林家的家谱(林青),该姓的始祖为林连光,籍贯在福建省商州府东溪县三都新安庄,于明朝末代(17世纪中期)到平定省。到林奇杬的后代(林家家谱所记录的第12代),林氏已经有14代在越南[5]。由林氏的林增寿于1862年建立的祠堂现在还在。林家(林维)家谱记录该姓氏的始祖为林文享,福建省传州府南安县三顺陆都溪伟村人,自康熙18年(1679)离开中国,黎朝永治4年(1680)到平定省。刚开始,林家居住在咸水,经一段时间后,到安泰立业[5]。根据在平定省安仁市社平定坊的林家家谱,林家籍贯在福建省,17世纪中期到平定省(自1644年至1672年)。这样,根据家谱资料及其他资料,华人在17世纪到咸水商港(平定省)居住,代表有林、郭、叶、李、韩、泰、谢、丘、魏、马、杨、徐、郑等姓。在咸水盛旺发展期间(17世纪),这里已经形成了华人街,他们居住在商港的中心地带,大部分华人为广东、福建省籍贯。
17到18世纪,阮朝承认“明香”作为华人共同体在越南的一种自管形式,阮朝政权仅进行宏观管理。华人的“帮”、“会”也被承认,但仅处于初始阶段,带有相对独立性,比较少受阮朝政权的约束。至少在这段时间内,在平定省地盘上,华人已经聚集成咸水下属的明香,还成为“永安庄明香”。这符合19世纪地簿统计数据。根据1815年的“地簿”,平定省只有一个明香,属于虽远县[6]101。1839年“地簿”,继续肯定虽富县的“永安庄”的存在[6]141。这样,根据地簿资料,可以推定在平定省地盘上,于19世纪前已经形成了华人的一个明香。
在咸水居留一段时间后,华人已经移居到平定南地盘上的其他买卖地点。尤其是在咸水衰退和衰落时,该移居情况越来越多。他们搬到生意条件有利的“市肆”立业,如丘陪、丘更、石坝、安泰、平定等地方①。例如,华人约在18世纪到丘更“市肆”生活和建设街道。华人各姓氏的家谱显示籍贯为广东的韩姓、籍贯为福建的叶姓在18世纪初期到丘更,籍贯为广东的吴姓在18世纪末到。在石坝“市肆”有2个华人姓氏于18世纪来到此地,其中叶姓来自福建省照安县新处乡商颖村,李姓来自福建省照安县东门外村。虽然在不同地盘上生活,但在平定省的全部华人仍属于永安庄明香的管理,并受其法理约束。
19世纪,根据阮朝的规定,在社会组织方面,在越南的华人被集中在2个单位:之前迁移过来的移民继续居住在“明香”②;19世纪刚移民的人汇集到“帮”组织(还成为青乡人),1814年,“帮”组织被阮朝进行法理上的体制化[7]。“帮”在同乡人、同方言的人的基础上成立,受封建政权管理。每“帮”有带头人帮长,由帮员推选,既对封建政权负责,又在各方面管理各“帮”。帮长的协助人有一个或两个副帮长,副帮长负责通言、秘书、交易、金融、税务等工作。在越南嘉隆时代(1802-1819),明乡的带头人与帮长不同。明乡的带头人可通过考试选拔,并由皇帝批准、任命。1829年,明命帝规定华人娶越南妻子,生出来的孩子为华籍越南人,但允许其保留明乡该名字。作为明乡人,他们像越南人一样,可参加考试和当官[8]。1842年,绍治帝规定:凡是有刚来的青人的地方,须循遵已定的惯例,记入帮簿,被征税;该帮的人生出子孙时,均不可剔头发,后面留辫子;凡是到18岁,该帮的班长应按明乡簿报馆而进行征税,不可按其前辈记入清朝人簿[9]。
根据这些规定,刚来定居的华侨登入帮簿,生出来的子孙到18岁应编入明乡丁簿,明乡人和越南人享有同样政策和制度。
在这期间,归仁都市(属平定省)成为吸引中国众多商船来做生意的贸易中心之一。根据笔者对《阮朝州版》的统计,自1826年到1857年,有超过95艘商船到这里来做生意[10]。根据统计阮氏丽贤《阮朝州版》122卷中的14卷,19世纪平定和嘉定这两省是中国商船前来做生意最多的地方[11]85-86。大部分来做生意的商船都是大船,所以做生意人和水手较多。仅1841年到归仁做生意的陈侠的商船,已经有20个生意人和31名水手③。Fujiwar Riohiro认为:1820年,每年有上千华人到越南生活,其中有30%到40%在这里长期立业[11]84。显然,前来做生意的大量商船中,来平定省做生意和立业的人也不少。
除了通过贸易往来活动申请在平定省定居的商人之外,也有不少华人移民到平定省。阮朝国史馆记录,嘉龙13年(1814),“皇帝准奏,让平定镇臣接收来自广东、福建两省的华人,每30人以上形成一个“大明”小组,专门记录全年每人应缴纳2块颼布,每块30尺长、7寸宽,及身税以及按产物纳税人的管理缴纳铜币串”[9]187-188。在平定省的“帮”制度,有可能在1814年④实施,这是否是华人在阮朝时代(19世纪)最早移民并合法定居在平定省的时间点?
在19世纪前30年,来平定省定居的华人不多。因数量少,势力不强大,所以在1837年捐钱建设在归仁都市的关圣帝寺的个人和单位中,华人的护船仅占8%[12]。华人移民到平定省在19世纪30年代起开始剧增,尤其是在绍治(1841-1847)和嗣德帝(1848-1883)时代。这也是华人商船到归仁最多的时间。今天归仁市的欧、唐、魏、马家的家谱记录祖先到归仁定居的时间也大概是在19世纪30到40年代。19世纪40年代,在平定省的华人数量已多。1843年的平定省省臣的奏言已经确认此问题:
华侨人的子孙供72人,之前已经冒编于帮簿,因此,自申请单独立成一本,成为隶属新明乡;而正统明乡供280多人,成为之前隶属的明乡。剩下华侨的7帮,零星人,该簿作为凭证合成一份,成为青人帮,设立一个属长,制发一枚木印[13]。
此时,平定省已经有2个明乡:旧属明乡(于19世纪前到)及新属(华侨的子孙),数量为352人,及7个华侨帮(于19世纪移民到的青乡人)。可惜,前史没有记录在7帮内的华侨具体数量为多少,但可以肯定,该数字并不少,且在19世纪下半期不断增加。阮廷头表示:到1910年,平定省有750个华人[6]37。Gougal认为:1910年华人数量在平定全省有3个明乡,总共有607名直属省的丁[6]38(丁为年龄自18岁到60人的男人)。
根据上述丁数量,加上女人及18岁以下的小孩和60以上的老人,20世纪初在平定省的华人数量在1000人以上。这个数量与Paul Alinot的统计数相当,1915年平定省有1100个华人[6]39。
19世纪移民到平定的华人主要为广东的潮州、福建、海南(琼州)等地。在定居一段时间后,除了“帮”组织,在这里的华人还成立会馆。加上与以前过来的华人,在19世纪,华人成为强大的社会力量,在平定省各地盘上的“市肆”和贸易中心出现,如安泰“市肆”、茶广、和广、平定等。其中,集中最多的是在归仁都市。华人共同体在平定省的设立形成社会结构、居民组成、组织机构及管理机制的变化,进一步肯定其在平定省的角色。
到平定省定居,华人参与到许多经济领域,其中,贸易活动最重要。华人的出现给平定省的商业发展带来新因素。华人已经成为17到19世纪平定省商业的基本力量。来自中国的商人力量以及在一定时间内来做生意的其他地方的商人,是平定省17世纪到19世纪的外贸活动中最重要、数量最多的力量。华人的商船常从中国潮州、海南(琼州)、广东、福建出发,顺船到咸水商港(17到18世纪)、归仁都市(19世纪)做生意[10]。该力量所采购的货物不仅带回国,他们采购的多种货物(如丝绸、香料等)还带到其他国家贸易。因此,他们是平定省与其他国家以及平定省与国内其他地区之间贸易的桥梁,促进了平定省商业的发展,同时又形成该贸易聚集点对地区和世界的扩散和影响力。
与来做生意的华人不同,在平定省居住的华人除了参加外贸活动之外,其最突出的贡献为内商活动。在平定省定居的华商可分成2大类:
第一类是开店做生意的人。在平定省的“市肆”,商港和都市,华人开店成街,给这里的商业活动带来繁荣。17到19世纪,在各买卖聚集点形成街道与华人的重大角色联系,如:咸水商港、归仁都市、石坝“市肆”、安泰、丘陪、丘更、和广、茶广等。
在咸水商港,华人集中在商港主要道路的两边,形成相连的2条街道,称为客街。在此地,他们销售地方特有的各类货物,并采购外国商船带来的货物。魏家便是诸多批发店的姓氏之一。丘陪“市肆”市场街沿着河边,有很多华人和越南人的批发店。在丘陪市场街的突出点为华人的光绿、协兴、广祭堂、吉安、丰盛、和兴等店。安泰“市肆”市场街道之前较为热闹,如今还在的古迹为泰、谢、叶、杜家的祠堂,或是保持原状或仅剩下旧地基。在原街道边,华人建设并联的房子,围绕通道。这里出现很多有名的中药店,如永盛、原丰泰、尚龙、美味、永发等。林家(林维)为大姓,有势力,掌握在安泰的中药买卖活动。林家家谱显示,林家各代,自始祖林文享起,均有中药店。在19世纪下半叶,在安泰的中药买卖活动还因林家在该领域的强大而被点缀。除了中药店之外,这里还有华人在其他领域的批发店,如振兴、原发、原城等。石坝“市肆”的协泰古街由李家设立。协泰本来是李家的中药店,该店目前还在。在这里,华人既开店,又进行流动买卖。原协泰街是集中许多商店、杂货店、手工品店、尤其是中药店的地方,如协泰、庆一、泰丰、新春、埔协等。平定“市肆”的主要街道集中在与今天安仁镇平定坊的陈富、吴嘉寺、光中等相应街道。在此地形成许多商店,销售各类货物:中药、杂货、布料、装饰品、茶等,典型为永玲、民利、原昌、顺源、顺联、万盛、玖卖、福盛、顺丰、德泰、顺信等。在归仁都市,因交通、市场、码头、货物等方面的便利,越南商人和华商已经到归仁并通过营商方式而快速富裕。与今天陈兴道、白腾、吴时认等街道相应的街道成为热闹街道,华人和越南人的商店紧靠兴起。
在19世纪,除了商店之外,华商还为其设立经纪机构,成立会馆。根据史料可以确定,在19世纪,华人至少已经设立6个会馆,包括在归仁都市的海南会馆(又名琼府会馆)、潮州会馆、广东会馆、福建会馆、五帮会馆及在安泰“市肆”的五帮会馆。五帮会馆祭拜天后圣母,是华人的共同祠,包括琼府、潮州、广东、福建和等帮和明乡人。会馆是华人的文化、信仰的交流地,但更重要的是其经济功能。会馆是货仓、货物中转地方、销售地点。但商船靠港时,会馆负责接货,运到仓库或商店;反之,会馆集中国内货物往外销售。因此,会馆与国内外市场紧密相连。
与华人在平定省的商店高度关联,不可不提到较为普遍且在货物结构中有重要位置的一种商品,即中药。中药是特殊、且有广大销售市场的商品,由于华人在越南设立初期的经济机构中掌握着相当的权力,因此,华人在平定省的中药销售中占最重要位置不是偶然的。中药销售需要有一定的知识(汉字、医学知识等),另一方面,原料完全来自中国市场,华人在买卖、交换该类商品方面处于绝对优势。凭着一定的经验和知识,在原料采购方面也有优势,华人在平定省的中药买卖活动中占独家位置。华人开药店结合配药治病。此外,华人还开餐馆、茶馆及销售其他货物的商店,销售手工业产品或地方农产品。
在平定省,各买卖聚集点出现,集中度达到一定程度,与其他地方的货物交流得到加强,中药需求日益增加。例如,当平定“市肆”成为平定省的首府时,与政权机构、军队及人民各阶层集中的同时,治病、使用中药的需求相当增加。大中药店代替以前的小店。民利、永玲、顺源等店自主要炮制原料和配药治病,已经转成大经营活动。人工聘用以学徒形式及兼带其他商品(布料、手工业)销售已经出现[14]。
第二类是做流动生意的华人。华商不仅开店、成街,还是做流动生意的商人。他们带货物到其他地方赚钱并采购货物。他们的活动形成平定省各买卖中心与小区域关系中的连接,另一方面,还使得这里的贸易中心有更大的影响力,如会安(广南省)、嘉定(胡志明市)等。自1840年起,做流动生意的华人的生意被阮朝封建政权管理更严:凡是到越南生活的华人,仅允许走河运做生意,不允许海运。租船出海做生意或偷偷跟越南老百姓做生意的华人,地方要和解、严格处理。来做生意然后回国的华人,则不禁止[15]223。
此外,参加平定省当时的商业活动的还有将货物运到各地及专门生产货物的华人。当归仁都市形成(19世纪),华人开了许多商店,在货物采购和运输需求下,华人的货运任务和工作更加明确:“这些人的任务是按合同给商店和公司运货。但船靠施耐港时,船主立即通知商店安排人员卸货并运输,以及时出发”[15]223。
在平定省的华人的生意活动全年发生,但最热闹为每年12月到阴历元月。这段时间是来自中国的商船到平定省做生意最多的时间。华人在平定省买卖的主要货物包括2种货源。各种货源是由华人的商船从中国带过来,如中药、纸张、棉花纱布、丝绸、中国茶、瓷器、茶壶、各类食品、化妆品等。“广东会馆有全发批发店独家买卖和加工黑鹿牌茶叶,为在归仁都市当时最有名的茶叶”[12]152。采购并出口的货源,包括手工业品、农业、林业产品、海鲜,如:鱼翅、燕巢、鱿鱼、象牙、沉香、桂皮、蔗糖、椰子油、大米等。“潮州会馆有同源、泰兴、祥光等批发店,专门采购特产林产,如鱼翅、燕巢、鱿鱼、象牙、沉香、桂皮等”[12]152。
在平定省的手工业经济领域内,华人参加手工行业生产,如中药配药、食品加工、做冥紙、茶叶加工等。在平定省的农业经济方面,华人不仅在农业生产方面出现,而他们还参加开荒事业。许多华商出钱购买田地或聘请人员开荒,成为大田主。例如,在安泰“市肆”,于18世纪,林青家手里有众多田地,因此成为武文缘起义的进攻目标。19世纪初,该氏拥有安泰的近乎所有田地。在土地改革后(1839),即使被割掉50%的田地,林光汝仍有上百亩田地。谢家1813年到安泰,也拥有100多亩田地[16]。
经济领域中,华人的最重要贡献是商业经济。通过了解华商在平定省的贸易活动,可以总结华人对平定省商业经济自17世纪到19世纪的一些突出角色。
其一,华人有做生意的经验和传统、共同体固结能力,能较快适应地方社会经济的变化。华人通过商业经济活动,促成买卖聚集点的形成。“市肆”、商港、都市形成是生产力的发展结果,它不由一种社会力量的出现或某个人决定,但它会受社会基础的影响,其中,商人是该经济活动不可缺少的社会基础,这是促进都市形成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力量。在一定的时期,华人成为平定省的“市肆”、买卖中心的先锋力量,安泰、石坝、丘更等“市肆”的各史料能体现华人对这些“市肆”形成的作用。华人离开咸水商港及其他地方到这些地方开店、成街同时形成该“市肆”的时间点。安泰“市肆”于18世纪形成,可以视为一个典型例子。在安泰,越南人(姓胡和姓阮)可能立业更早,但其商业角色微小。安泰“市肆”的形成以及华人的出现,华人在咸水居留一段时间后来到这个地方。姓林和姓郭来得最早,到这里时,他们做生意、立业,同时聘人开荒农田进行农业生产。这样,可以认为华人就是在安泰“市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先锋力量。华人出现使安泰农村成为一个时代的热闹“市肆”。除了作为先锋力量的角色之外,华人还与越南人一起建设在平定省的其他买卖中心,如:咸水商港、归仁都市、丘陪、平定、茶光等“市肆”。
其二,在17到19世纪,当越南商人尚未有足够能力支配所有商业经济活动时,只有华商担任该角色。华人既对买卖中心的形成作出重要贡献,又通过不同的经济活动,促进该买卖中心的发展以及在平定省的其他商业活动。华人出现在平定省的大部分买卖中心,尽管他们的出现晚于越南商人及其他商人,但他们快速成为重要的商人力量。咸水商港有可能是在华人未在这里时形成,或华人已出现但数量不多。华人在17世纪大量到咸水,仅经过一段时间,他们已经成为强大的商人力量,建设自己的买卖街道。在安泰“市肆”,当考察旧市场街时,在这里的华人占居民的70%到80%。这样,华人在上述经济领域的出现促进了商业经济,促进形成和发展“市肆”、商港以及归仁都市。记录华人在商业经济领域内的贡献以及该力量对南河各“市肆”的形成的角色,史家阮光玉肯定:“尤其是,在中部和南部的‘市肆’之所以形成和发展,一个重要理由是因在这里的华人或华籍越南人的买卖活动。安泰“市肆”(平定省)是一个典型例子”[17]。在华人搬到其他地方,不继续做生意时,导致在一些买卖中心的商业活动衰退。咸水商港在18世纪末期以及丘陪“市肆”在19世纪初的衰退由该原因产生。
其三,华人与越南居民之间的竞争、合作、学习是促进生产发展的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华人需要得到姓名、财产以及生活上的保护,反之,越南人从华人处得到经验和资金方面的支持。总之,自17世纪到19世纪,华商在平定省的商业活动中真正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华人是促进在平定省的各“市肆”、买卖中心的形成以及其他买卖活动的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
在17世纪,对于阮朝封建政权来说,平定省是新地,越南居民还少。阮朝继续促进开荒成村事业,发展生产,以为家世设立内在动力,在此背景下华人的出现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华人不仅在经济发展中作出贡献,而在平定省开荒成村事业中也起到重要作用,快速成为当时平定省的一个重要居民力量。带自管性质的组织,如“明乡”、“帮”被封建政府承认,既肯定华人在平定省的居住特征,又肯定了其角色,进一步稳定、维持社会秩序。
许多华人考试达标,参加阮朝的政权机构,对大越国家的建设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如林维义(后改成林维侠),1828年考中举人,历任知县、知府。在明命(1820-1840)、绍治(1841-1847)、嗣德(1848-1883)三帝当官,在阮朝政权机构中担任许多重要职务(如侍读学士、侍郎机密院大臣、兵部左参知、工部尚书、礼部尚书兼侍卫大臣、吏部尚书、大臣四柱等)。
华人的到来丰富了平定省的文化、信仰生活。当华人刚到平定省居住时,他们的生活较为独特,但通过与越南人的接触、共同生活,华人逐渐被越化。当地人民与华人的融合从食宿、房子、信仰方面显示出来。例如,在信仰方面,越南人和华人均祭拜山神、河神、财神等。华人到平定省时,建天后庙和关圣帝庙。不久后,这两座庙均成为两个民族共同祭拜的地方,常被称为翁寺和婆寺。与婆寺有关的集会逐渐成为共同庙会,或多或少有改变。一些庙会至今还在,咸水的婆寺诞如今改名为“咸水都市诞”,安泰的婆寺诞如今改名为“赌橺诞”。华人留下了许多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迹,如会馆、翁寺和婆寺。
自17世纪到19世纪,有大量华人移民到越南的平定省。华人移民到平定省主要靠水路,通过海道,他们来到咸水港(17至18世纪)和归仁都市(19世纪)生活,从这两个地点,华人移居到平定省的其他地区。华人选择居住的地方均有发展商业经济的优势。华人到平定省的移民过程并不集中在某年,而是一个过程。这造成华人共同体在平定省的居住特征为不集中生活成明乡或独立街道,如会安(广南省)及其他地方,而常与越南人居住在一起。在归仁都市各街道,华人的住宅、批发店、会馆常与越南人的住宅、批发店和寺庙靠在一起。
在平定省定居和立业,华人加入许多领域,其中,最重要为商业经济领域。华商成为基本商人力量,对平定省17到19世纪的商业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通过不同的经济活动以及在文化、社会方面的贡献,华人在平定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历史中留下深刻影响。
注 释:
① 咸水商港于16世纪形成,在17世纪繁荣发展,到18世纪初期开始衰退,18世纪末期正式衰落,并在19世纪初终止其角色。如今,咸水仅是平定省虽富县的纯粹农村地带。
② 1827年,明命帝令将各地方的“明香”改成“明乡”;阮朝国史馆:《大南实录》,第2卷,教育出版社,河内:2005年版,第649页。
③ 《阮朝州版》;绍治朝;绍治第1年;1卷,第177-178页。
④ 目前,许多关于在平定省的华人的作品和文章认为华人明命13年(1832)在平定合法定居是不对。已经将嘉龙13年(1814)误解为明命13年(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