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娟
(甘肃智广地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甘肃 兰州 730000)
临潭县大沟顶锑多金属矿位于秦岭东西向复杂构造带之西段边缘,探矿区出露地层简单,主要为二叠系和第四系。勘查区构造位于新堡一力士山复式背斜西南翼。断裂构造发育。土体工程地质特征由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碎石、块石组成的多层土体,部分层段含有粉土[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约为350kpa,工程地质性质一般。岩体工程地质特征:探矿区内基岩主要为二叠系下统青灰色、灰黑色板岩和石英砂岩等。饱和单轴抗压强度15Mpa~45Mpa,地基承载力特征值400Kpa~500Kpa,工程力学性质良好。
临潭县大沟顶锑多金属矿存在的探矿区地质环境问题及生态问题主要为探矿区勘探开采过程中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和土地资源的破坏[2]。根据探矿区勘探区位置和现场调查路线,将探矿区划分为探矿区Ⅰ、探矿区Ⅱ和探矿区Ⅲ,包含12个探矿区亚区。
(1)探矿区Ⅰ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破坏。探矿区Ⅰ区位于大沟顶锑多金属矿探矿区东南侧,本次将探矿区Ⅰ划分4个亚区5处渣堆和5处探坑。该单元破坏原始地形地貌面积小,开挖深度小,对原始地貌景观破坏程度小,对地貌景观连续性造成破坏,形成较小面积负地形,造成与周围景观不协调一致。
(2)探矿区Ⅱ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破坏。探矿区Ⅱ区位于大沟顶锑多金属矿探矿区中西部,探矿区Ⅱ为矿山探矿过程中平硐开拓过程中开挖原始山体和废石堆弃形成,位于山前斜坡地带,对宽度原始地貌主要为挖损压占破坏,对局部微地貌造成破坏,对局部微地貌造成破坏,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小,对地貌景观连续性造成破坏,形成较小面积负地形,造成与周围景观不协调一致。
(3)探矿区Ⅲ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破坏。探矿区Ⅲ区位于大沟顶锑多金属矿探矿区西侧,本次将探矿区Ⅲ划分8个亚区13处探坑及渣堆,各探矿亚区对探矿区土地资源主要为挖损和压占破坏,对局部微地貌造成破坏,对局部微地貌造成破坏,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小,对地貌景观连续性造成破坏,形成较小面积负地形,造成与周围景观不协调一致。
(4)临时道路工程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破坏。项目区三处探矿区共有临时道路2.65km,平均宽度4.0m,临时道路主要用于探矿区内施工车辆及工作人员通行,连接X089县道,临时道路对局部微地貌造成破坏,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小,对地貌景观连续性造成破坏,形成较小面积负地形,造成与周围景观不协调一致。
(5)生活办公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破坏。项目区生活办公区主要位于探矿区Ⅲ内,主要为临时建议板房和简易砖房,生活办公区对原始微地貌造成破坏,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小,对地貌景观连续性造成破坏,形成较小面积负地形,造成与周围景观不协调一致。
探矿区状开采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2开采区的挖损破坏、1处矿渣堆对土地资源的压占损毁、临时道路和生活办公区对土地资源的压占损毁。探矿区探坑挖损损毁、矿渣堆压占损毁、临时道路和生活办公区压占的土地资源类型主要为其他草地。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的总体思路如下:
(1)探矿区Ⅰ。探矿区Ⅰ区位于大沟顶锑多金属矿探矿区东南侧,为矿山探矿过程中探槽、平硐开挖形成,位于山前斜坡地带,针对探矿区Ⅰ现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各开采亚区采用坡面整理+覆土+播撒草籽的治理措施。
(2)探矿区Ⅱ。探矿区Ⅱ区位于大沟顶锑多金属矿探矿区中西部,探矿区Ⅱ为矿山探矿过程中平硐开拓过程中开挖原始山体和废石堆弃形成。废渣堆弃过程中对土地资源造成压占破坏,针对探矿区Ⅱ现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各探矿亚区采用坡面整理+覆土+播撒草籽的治理措施。
(3)探矿区Ⅲ。探矿区Ⅲ区位于大沟顶锑多金属矿探矿区西侧,本次将开采区Ⅲ划分6个亚区,为矿山探矿过程中探槽、平硐开挖、生活办公区修建平整场地形成,废渣堆和生活办公区建设过程中对土地资源造成压占破坏,针对探矿区Ⅲ现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各探矿区区采用坡面整理+建筑物拆除+场地平整+覆土+播撒草籽的治理措施。
(4)临时道路。区内临时道路不仅用于探矿区工作车辆和人员通行,亦是探矿区北部牧民与外界联系的唯一道路,为方便区内牧民生活通行,保留探矿区临时道路,不再对临时道路进行恢复治理。
探矿区地层成分主要为坡面堆积的碎块石,含碎石粉土及生活办公区建筑垃圾等,其中能够用于坡面平整的回填材料包括粉土、含碎石粉土、坡脚堆积的碎块石。
(1)坡面整理必须自上而下进行,从坡顶设计的整理后缘线开始开挖第一施工段,可从中间向两端开挖,但溜土必须从坡顶两侧开始,第一开挖段深度不应超过设计的最上部安全平台的高度;第一开挖段形成施工基槽后逐渐向坡顶边缘采取“沟爬”式切削。
(2)坡面整理前要根据附近地形地貌情况,选择地质地貌条件安全的坡段修建临时施工便道,严格预防修建临时施工便道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3)应严格按设计的坡段、坡比施工,所有工程控制点放线、放点误差必须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之内。
(4)回填时必须将建筑垃圾破碎至粒径较小时用于回填,并填至下部。
(5)应将粒径较大的碎块石填至沟道或坡体下部,细粒碎石土及含碎石粉土回填覆盖于大粒径碎块石上部。
(6)坡面整理时,对回填部分应分层夯实,每层回填土的虚铺高度0.3m~0.5m;碾压夯实后压实度应不小于0.85后再进行下一层的回填碾压。
(7)按照设计高程和形式进行回填整平,局部地段可根据实际地形进行调整,但必须顺地形和周围环境,并且能够适用于后期的绿化工程施工。
待坡面整理工程完成后,对回填区域依照规范进行压实,在坡面和马道表层采用耕植土进行压实整平,草籽应在覆土过程中进行播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