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宇辉 吴果森
中车广东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广东 江门 529000
对于轨道交通车辆内部的空气中含有的可挥发有机化合物,在这些常见的化合物中具备挥发性质的是主要影响车内空气质量的因素。当具备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含量超过正常标准时,在车内就会产生异味,并且有些具备挥发性的化合物会影响人体健康。
有机化合物的产生的主要因素是来自于车辆上大量会用的化学材料,例如:胶黏剂、油漆、涂料和塑料制品等各种日常材料,都是携带有机化合物的高风险材料。但是,因为材料的功能性,这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被加入了大量的化学试剂,例如;防腐剂、增塑剂、稳定剂等[1]。从材料的产生和使用过程都会有相关有机化合物的挥发。
比如:轨道交通车辆设施材料使用的玻璃钢墙板就是以苯乙烯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制作出来的。在对玻璃钢墙板在交通车辆使用时苯乙烯就会在车内进行释放挥发。此外车上常用来粘接地板布或防寒材料的胶黏剂,其也含有大量的甲苯和乙酸乙酯,并且这两种物质都具有挥发性,从而导致车辆内的有机化合物的浓度的提高。
我国针对轨道交通车辆内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标准在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其依据有TB/T3139--2006《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时速350公里中国标准动车组暂行技术条件》[2]、《时速350公里中国标准动车暂行技术条件》以及国外UNIFE制定的《全球铁路工业分公司》等各项文件,除TB/T3139--2006外的其他法规对轨道车辆内部的有机化合物进行管控。
例如:TB/T3139--2006的标准是速度低于200km/h的车内有机化合物的检测,其中化合物的检测标准与试验方法需要以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条文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关的检测执行。
(一)化合物管控现状。TB/T3139--2006的制定标准是以GB/T18883--2002为参考对象,通过对其有机化合物的测试方法和限值的分析,体现出我国对轨道交通车内的空气的有机化合物管控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统一性。可见不论在哪个国家,在轨道交通车辆内部的空气质量管理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可以以此为参考,针对我国现状进状进行数据分析优化(如表一)。
表一
2 日本 日本特殊的JAMA实验法 24℃,52%RH测试前将整个车静置,将车窗打开进行40min的通风,随后关闭所有门窗,在车内使用射灯加热温度保持:40℃封闭4.5h 3 韩国 新规制作汽车的质量试验 26±3℃ 将车内空气调节系统调制循环功能,随即关闭所有门窗,静置常温跳进下12h温度保持:26℃封闭时间3h 4 俄罗斯 GOSTR51206-2004 23℃,50%RH 以50km/h匀速行驶20分钟5 德国 PV3938试验方法 24℃,49%RH 整车恒温静置并保持密闭状态,在使用红外灯对车内进行照射66℃封闭时间2h 6 IOS IOS12219-1 23℃,50%RH 整车静止,迷你静止在恒温环境中,打开车门1小时,随后关闭所有门窗7.5小时红外灯加热4.5小时400±50W/m2
(二)管控建议。因为人民对生活空气质量水平的要求,轨道车辆内部的空气质量问题愈来愈明显,有机化合物作为车内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头之一,在加上上述实验分析的结果[3],将对车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管控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在空气质量要求常见的9中污染物,首先对我国TB/T3139-2006车辆内部的甲醛和TVOC的化合物含量进行整治,因为其限值最高,其他的也再管控范围内,但是主要要加大针对甲醛和TVOC的管控力度。
TB/T3139-2006轨道车辆内部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的规定,其测试方法和材料以及零部件的检测还是存在不同,还是有必要针对轨道交通车辆的零部件和相关材料建立成熟的试验检测方法。
根据表一可以了解到,我国在对轨道车辆内部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管控时,要多参考其他国家的相关管控制度,取其精华,根据我国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努力建设完善的国道交通车辆内部挥发性有机物的管控制度。
轨道交通车车辆内部的有机化合物涉及种类十分广泛。因此,我国轨道交通车辆在制造时使用的所有生产材料可以进行数据提取,组建完善系统的的交通行业原材料数据库,加强对轨道交通使用的原材料的数字化管理,以便于后期再进行车辆内部有机化合物的检测过程中的化合物种类信息的提供,为空气质量管控提供数据支持。
本文对轨道交通车辆内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探讨,了解到对整个车辆内部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的源头,为我国轨道交通车辆内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管控提供了数据依据,为提高轨道交通乘坐的舒适度做出了贡献,推动了我国对空气质量管控的进程,为我国轨道交通事业的可秩序发展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