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霞
数字经济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其发展水平测算既要兼顾当前发展规模,更要注重测定其未来发展潜力。
联合国《2019年数字经济报告》指出,当前数字经济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4.5%至15.5%之间,但其准确规模难以测算。由此可见,相比测算数字经济规模,以指数评价各区域发展水平更为合理。
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由基础指标、产业指标、融合指标、环境指标等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38个三级指标组成,用来对全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以下简称“各省”)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评价。
全国各省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平均值为32.0,其中11个省市指数在平均值之上。广东省以总指数69.3居全国榜首,北京、江苏位列第二、三名,分别得分56.5、56.1。
全国数字经济发展呈现从东部沿海向西部内陆逐渐降低的趋势,基本符合胡焕庸线格局(东起黑龙江黑河市,西至云南省腾冲市)。
以胡焕庸线为界、根据省会城市进行划分,东南各省的数字经济总指数为887.7,占全国31个省市区总指数的89.5%,西北各省的数字经济总指数为104.4,平均指数为17.4,低于全国平均指数32.0。可见,数字经济发展与人口比例、生产要素分布关系较为紧密。
数字经济正成为后发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有望推动地区发展,差异缩小。各省数字经济指数与GDP分布趋势大体相同,但并非简单的正相关关系,部分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规模存在较明显差异。如贵州省2018年GDP实现1.48万亿元,占全国总量的1.6%,而数字经济总指数27.4,位居全国第17位,高于GDP排名25位。
图1 数字经济指数
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聚焦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点区域,评估各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38个三级指标的前三甲中,京津冀地区拥有17席,占比13.5%;长三角区域46席,占比36.5%;泛珠三角区域38席,占比30.2%;东北地区占5席,占比4.0%。基础领域,京津冀、长三角及泛珠三角领先省份发展相对均衡。
产业领域,泛珠三角区域广东省获取6项分指标中4项第一,长三角区域包揽多项亚军、季军。融合领域,长三角区域优势明显,泛珠三角区域紧随其后。环境领域,泛珠三角区域表现相对突出。
图2 重点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具體来看,京津冀地区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的发展格局,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成效突出,数字产业发展与行业融合应用并重,但政策环境有待提升。北京市数字经济指数达到56.54,位列全国第2位,其基础指数、产业指数、应用指数和环境指数分别位列全国第2、2、4、12位。河北、天津稍显落后,但河北省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基础指数跻身全国前10。
长三角地区形成了以江苏为龙头、各省市齐头并进的格局,整体发展水平高于其他地区,四项分指标全面领先。江苏省数字经济指数达到56.07,位列全国第3位,上海、浙江紧随其后,分别位列全国第4、第5位,安徽稍显落后,位列全国第11位。
泛珠三角地区各项指数均衡发展。在基础指数、产业指数和融合指数方面各有三个省跻身前十,在环境指数方面有4个省跻身前十。广东成为泛珠三角和全国的数字经济发展“领头羊”,除环境指数位列全国第2外,其他三项指数均位列全国第1位。
东北地区,辽宁省数字经济指数达到31.44,位列全国第13位,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中坚力量,尤其是其环境指数表现突出,跻身全国第5位。
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五个省份基础指数处于第一梯队,尤其是广东和北京两地遥遥领先;福建、上海、河南等八个省份的基础指数处于第二梯队,得分高于平均值31.5;安徽、江西、陕西等八个省份基础指数处于第三梯队,得分低于平均值;云南、吉林、贵州等十个省份基础指数处于第四梯队,第四梯队的省份基本位于较偏远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还需继续加强。
图3 数字经济基础指数梯队分布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普及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5年以来,“提速降费”为我国互联网普及按下了“加速键”。2019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专项行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增强网络基础能力给出了具体措施。根据CNNIC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1.2%,已超全球平均水平。尤其是在改善移动互联网普及情况方面,国家大力推动“提速降费”工作的实施落实。
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提升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促进网间互联互通,大幅提高网络访问速率,有效降低网络资费。
201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作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之一,制定了到2020年末达到85%的目标。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强调要增强网络服务能力,简化电信资费结构,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提升服务性价比和用户体验。
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持续推动网络提速降费,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再降低20%以上。
从各省份数字经济基础指数得分区域分布看,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排在前列,且都高于平均分。另外,云南、吉林、贵州、内蒙古等省(自治区)虽然排在第四梯队,但是其与第二、三梯队差距并不明显,尤其是在传统数字基础设施方面,得益于我国在不断推进互联网普及工作,各地区的网络基础能力飞速度发展。
从全国数字经济基础指数标准差情况可以看出,互联网普及率指数、固定宽带平均宽带下载速度指数、移动宽带普及率指数、4G网络用户访问互联网时的平均下载速率指数、城(省)域网出口带宽指数等4个数字经济基础指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标准差比较小,说明在传统数字基础建设方面差异性较小;但是在数据中心指数、5G试点城市数量指数、IPV6比例指数三个指标的标准差较大,说明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在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布局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另外,移动宽带用户数指数、固定宽带用户数指数、域名数指数、网站数指数等几个指标由于受经济体量及人口基数等因素存在较大标准差。
广东省数字经济产业指数遥遥领先,达95.4。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四个省市在数字经济产业指标方面普遍高于其他地区,处于第二梯队,分数在50-80分之间。山东、福建、四川、湖北等四个省份处于第三梯隊,产业指数高于平均值24分;其他省份都低于平均分,尤其是青海和西藏等地,在数字经济产业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发展力度。
图4 数字经济产业指数梯队分布
图5 数字经济产业细分指数标准差
广东领跑全国,得分达到95.4,而部分省份得分还不到10,可见相互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
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指数的细分指标来看,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信息传输业规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ICT领域主板上市企业数量、互联网百强企业数量、独角兽企业数量这6个细分指标的标准差都达到了16以上,最高是独角兽企业分指标达到了33.8,
由此可见,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方面,受各省产业规模和龙头企业影响,产业指数呈现十分明显的分化特征。信息传输业规模标准差为16.0,是因为各地电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等业务发展水平相近,所以该指标的偏差略小。
全国31个省市数字经济融合总指数达到992.19,平均指数达到32.01。广东省以50.3指数,高居全国榜首,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山东紧随其后,与广东并列第一梯队。湖北、福建等7省数字经济融合指数高于均值,位列第二梯队。重庆、江西等省市融合指数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第三梯队。辽宁、云南等省份融合指数明显落后,指数得分低于26分,位于第四梯队。
图6为全国各省市数字经济融合指数梯队分布图。从图中可以看出,广东、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等东南地区省份融合指数普遍较高,内蒙古、甘肃、青海、西藏等西北地区融合指数普遍偏低,总体呈现出从东南沿海向西部内陆的阶梯化分布特征。具体来看,广东、上海发展水平较高,在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数、第三方支付金融牌照、互联网保险金融牌照数等服务业数字化指数方面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湖北、福建等省市位列第二梯队,在重点行业典型企业装备数控化率、SCM普及率和ERP普及率等方面表现突出。
图6 数字经济融合指数梯队分布
这是由于东南沿海的省份作为传统经济发达地区和新兴信息技术发展的前沿地带,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以及金融领域融合方面具有先发优势。
而内蒙古、甘肃、青海、西藏等西北内陆省份由于地理和历史等因素,数字经济和工业领域发展速度较慢,其数字经济融合指数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
从数字经济融合指数总体来看,我国中西部省份目前大多处于第二、三、四梯队,但从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三项分指标看,中西部的安徽、湖北、湖南、贵州、四川等省份凭借自身特色产业优势,在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融合方面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例如,湖南在重点行业典型企业PLM普及率表现较好,贵州在重点行业典型企业ERP普及率、重点行业典型企业SCM普及率等方面表现较好。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与本地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将成为中西部省份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抓手。此外,电子商务在企业中的广泛应用,以及数字金融等服务的深入融合,也打破了东中西部资源流动和信息交换的时空限制,为中西部实现赶超提供了机遇。
全国31个省市的数字经济环境总指数达到1378.15,平均指数达到44.46。山东省数字经济环境指数达到73.0,高居全国榜首,广东、江苏紧随其后,指数分别达到68.8和64.3,与山东并列第一梯队。四川、辽宁等10省数字经济环境指数高于均值,位列第二梯队。江西、重庆等省市环境指数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第三梯队。新疆、青海等西部省份环境指数明显落后,指数得分低于30分,位于第四梯队。
图7 数字经济环境指数梯队分布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让企业广泛受益、群众普遍受惠。
2017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陆续下发针对数字经济的政策文件、设立数字经济相关重大工程及试点工作。地方政府纷纷意识到,发展数字经济要政策先行。
数字经济环境指数排名与各地公开发布的省级数字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强相关性。
数字经济环境指数方面排名靠前省份,如山东、广东、四川、福建等,在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上也布局较早,通过制定数字经济五年发展规划、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工程或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部分业已在政策環境上形成一定先发优势。
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东南地区省份环境指数普遍较高,黑龙江、内蒙古、甘肃、新疆、青海、西藏等西部地区和北部地区环境指数普遍偏低,总体呈现出东强西弱,南强北弱,以东南沿海为出发点,辐射全国的特征。
这是由于东南地区省市相较于中部和西部等地区省市,在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发展方面敏锐度更高、反应更加迅速,在政务新媒体建设、政府网上服务改造提升、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方面起步较早,营造了优良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本文根据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速记整理,内容未经本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