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建彬
近日欣赏一张稀有的清代运粮护票,护票纸质非常好,印刷也很精美。护票颁发时间是大清光绪四年(1878年),护票是山西什贴镇转运总局(大概相当于今天的晋中市交通局)为交城县拉运赈灾漕粮的马车队出具的官府文书。护票上写有“本局现奉宪檄分拨交城县江苏漕陆拾石连皮秤得共重计柒仟。佰肆拾伍斤”字样,明令“沿途经过地方兵役一体小心护送以期共保无虞切切须至护票者”。
此护票是颁发给张根天等六名运粮车夫的。虽然已经过去140年,但字迹仍很清晰,色彩依然鲜艳。仔细阅赏运粮护票之后,我有些难解的疑惑。
其一,山西在清代是富庶之省,交城县又是全国的皮货生产中心,所产皮货质地优良,销量在全国首屈一指,当年交城县的富裕程度仅次于晋中平原的祁(县)太(谷)平(遥)等几县,偶遇灾荒如何还需朝廷拨付江苏漕粮赈灾?
其二,此护票是什贴镇转运总局发给运输漕粮的马车车夫的官府文书,漕粮运送到后,护票就应当再无用处了,为何却能非常完好地珍藏下来?为解疑惑,我细读史料,方才读出一段晋商在光绪年间积极参与赈灾的辉煌历史。
19世纪70年代,中国中部地区的山西、河南等省发生了持续数年的严重干旱,造成惨重的灾荒。因其起于清光绪三年(1877)即农历丁丑年,恶化于光绪四年(1878)即农历戊寅年,故称“丁戊奇荒”。山西作为受灾面积最大、受灾程度最重的省份,饥民数量、赈灾规模、资金捐募、粮食需求均达到惊人的地步。
“丁戊奇荒”期间救济灾荒的特点:捐赈为主。清廷为了避免明朝末年灾民起义推翻朝廷的覆辙,对救济灾荒的事务也予以高度关注,主要措施有:(1)减免、缓征赋税钱粮。(2)开放常平仓、义仓、社仓救济灾民。
护票
“丁戊奇荒”,受灾面积广及北方五省,灾民达上亿之众,死于饥荒和疫病的人数至少在一千万人,从重灾区逃亡外地的灾民达两千万人。依据户部人口清册统计,光绪三年山西全省人口为1643万人,光绪九年仅为1074万人,净减569万人。灾情如此严重,赈灾所需银粮数额甚为巨大。然而刚刚镇压了太平天国运动的清政府,国库空虚,财政能力根本无法应对此次赈灾之需。“丁戊奇荒”期间清廷用于赈济饥民的银粮,计约白银数百万两,米近百万石。而整个山西赈济所用,据《清史稿·曾国荃传》载“先后散发赈银一千三百万两,米二百万石,救活饥民六百万人。”(注:曾国荃时任山西巡抚)。不难看出,朝廷明令拨发的赈济饥民的银粮,只占赈灾银粮很少一部分,其他大部分是省内外的富商捐输,而晋商在此次赈灾捐输中更是勇挑重担。由此显示,捐赈为主是“丁戊奇荒”赈灾的显著特点。
晋商捐赈的主要方式是:
第一,拿出自家积存的粮食在本乡本土设粥棚或借贷饥民。
第二,由商户捐银,官府组织买粮赈济,这是商界参与赈灾活动最普遍也是官府最欢迎的方式。“丁戊奇荒”期间,山西的大中小商人都数额不等地为救灾捐出了自己的财产,有的是自愿,有的是被迫。富商大户所捐的绝对数额尽管巨大,但捐资的银粮占其总资产比例却远远小于中小商户。后者人数众多,在自愿及官府的压力下,成为捐资银粮的主力军。如寿阳因捐赈得到奖励的就多达三百八十二人。
第三,商人自行组织购粮运粮,同时义务运输朝廷赈灾粮。
“丁戊奇荒”期间,赈灾所需粮食主要来自南方,运输距离长,费用大,时日多。在当时交通条件和运输工具落后的情况下,单靠官府,确实难以解决饥民保命所需粮食运输之问题。所以,组织民间力量运粮,成为当務之急。当时,南方运来的赈灾漕粮堆集于直隶省获鹿镇、山西省什贴镇等中转之地,急于运往遭灾的各府州县。山西富商和中小商人为了赈济灾民,自雇车马,将赈灾漕粮运往灾区。
这张存世极少的运粮护票,可能就是当年自雇车马运输赈灾漕粮的中小商人,为了铭记那段艰难岁月而珍藏下来的。所以说,“丁戊奇荒”期间晋商的捐赈活动,不仅仅是少数富商的行为,更是晋省广大中小商号人皆参与的义举,他们在遭受灾荒损失的同时又为救灾捐献银粮,付出了资金,作出了贡献,理当值得历史铭记和后人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