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时常听到这样的声音:在农村推行垃圾分类,可行吗?这是一个很现实的话题。
我们都知道,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就垃圾分类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强调要“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而眼前,全国各地正在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也必然会在更大范围内将这一工作提到议程上来。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北京市就开始提出垃圾分类。2000年建设部确定将北京、上海、广州等8个城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正式拉开了我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的序幕。近年来,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整体来看仍处于起步阶段。而这也成为构成农村垃圾分类是否可行的质疑所在,一个隐藏的逻辑是:城市里面都没有做到垃圾分类,在农村搞现实吗?
客观上,我们必须承认,无论是从认识理念还是硬件设施、经费投入,农村和城市相比都存在不小的差距。在很多农村地区,就连最基本的垃圾运输处理的机制和设施尚不具备,这种情况下,谈农村垃圾分类,似乎有些过于理想化了。
是的,“理想化”,这是很多人在谈到农村实行垃圾分类时的感受。十四年前,我在一次采访中也曾经提出过这样的疑问。被采访的对象叫孙君,他是一位画家也是一家民间环保组织的负责人。彼时,孙君和他的团队已经在湖北省谷城县五山镇开展了两年多的“生态文明新村”建设,其核心内容就是要“在农村推动垃圾分类”,当时他面对的质疑声音更大。
现实是最好的回应。很多年前,在五山镇这个我国中部地区的普通小镇,垃圾分类这件在我国许多城市都难以做到的事情,已经成为当地农民生活中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生活习惯。在没有任何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通过农民参与、专人清运,就基本实现了“垃圾不出村,污水不入河”。
十几年后,孙君已不再是当年艰难前行的理想主义者,他和他的团队开展了很多乡村建设的项目,垃圾分类的理念也不再是一种“小众化”的试验,而是在很多地方推广开来。从更大的范围看,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垃圾分类也不再仅仅是一些民间环保者的自发行动,而是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成熟实践。从上海奉贤到湖南宁乡,从浙江衢州到四川罗江,涌现出了诸多各有特色的农村垃圾分类先行示范试点区域。
当然,相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面”而言,这些地方只能算零星的“点”。但确实让我们看到了农村实行垃圾分类的优势和潜力所在。从社会基础来看,农村是熟人社会,利用宗族亲缘的关系,更容易发动群众参与和相互监督,这就省下了不少本来需要投入的时间和管理成本;从产业基础来看,可以通过规划畜禽养殖园区,大力发展沼气等,使畜禽粪便、厨余垃圾变废为宝,这样可大大降低垃圾总量和体积,减少垃圾转运中耗费的人力物力成本;从设施基础来看,正是因为农村没有成熟的混合垃圾收运体系,少了城市“破”的纠结和过渡,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反而能放开手脚做好“立”的工作,实现“后发优势”。
垃圾分类,城乡有别。其实,这从来都不应该是“城市里面都没有做到垃圾分类,在农村搞不现实”的二元思维,而是农村在实践的过程中,如何立足于实际,找到一条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分类办法。不照搬城市模式,农村垃圾分类完全可以活出自己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