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甫 林玲敏
经海南省临高县检察院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县林业局依法履职,2018年12月初,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修建的仓库、活动板房与硬化道路已全部拆除。2019年1月4日,李某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补植17亩林地,被毁坏的林地得以恢复。
2018年4月,临高县检察院在巡查中发现,李某未经临高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先后在某农业用地上修建了两个大型仓库、一栋活动板房,硬化了部分道路,占地面积为19.91亩,其中林地面积为17.34亩。该院进一步调查发现,2017年8月,李某曾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0万元,且被责令按期履行完毕其与临高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土地复垦协议书》,修复被其破壞的生态环境。
但李某却迟迟未对被毁坏的17.34亩林地补植复绿。对此,临高县检察院随即向临高县林业局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尽快对该林地依法进行恢复。
收到检察建议后,临高县林业局按照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措施积极履职。2018年12月初,该土地上修建的仓库、活动板房与硬化道路已全部拆除。李某按照要求,全部种植了沉香木,恢复了被毁坏的所有林地。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