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以宁海县公安局“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例

2019-01-29 10:06:50杨俊杰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办事公安机关事项

杨俊杰

(宁海县公安局,浙江宁波315600)

继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后,党的十九大又进一步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论断。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浙江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锚准定位,于2016年底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①,并将之列为深化政府自身改革的头号任务。通过两年多的探索、发力,这项改革席卷浙江,各地纷纷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很多原本需要群众“多次跑”“往返办”的事项现在只需“跑一次”,甚至“跑零次”就能办好。“最多跑一次”改革表面上是让群众、企业办事更方便,实则是倒逼政府部门理顺职责,重塑流程,简政放权,在优化再造流程中提升办事效率。这样的改革,让政府瘦身又强身,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有关行政体制改革和效能建设的思想高度契合。2018年,“最多跑一次”改革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不但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重要使命,也具有诸多直接面向群众的日常行政服务职能,诸如车驾管、户籍、出入境等审批服务基本上与所有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与企业开展各类经济活动也联系密切②。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服务是否高效、准确,直接影响着群众、企业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满意度,以及人民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号角愈吹愈响的背景下,公安机关优化行政管理模式,是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全面小康建设的必然举措。广大基层公安机关必须转变理念,适应新时代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以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期待。

一、公安机关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释放改革红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对公安机关而言,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内在诉求

法治公安建设是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之意。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适应国家民主法治发展大势,切实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论在刑事司法方面,还是行政管理方面,依法履职、规范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深化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精简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这与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水平的要求完全契合,是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是推进公安依法行政的有效抓手

深化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其核心要义在于进一步减少公安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减少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公安行政审批材料、进一步缩短公安行政审批时间,给群众带来更好的办事体验。深化基层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公安行政简政放权,将提升各级公安工作决策者对公安窗口建设的关注力度,倒逼已有的低效、粗放审批模式的根本转变,推动解决长期困扰基层窗口的体制性机制性难题,促使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模式良性发展。

(三)是实现公安服务升级的有利契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次内部挖潜的过程,是一次向内动刀的过程,就是要公安机关主动顺应形势,抢抓历史机遇,转变部门职能;就是要公安机关按照最简化、最便捷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以充分体现“阳光审批”,规范公安机关的审批行为,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其中,“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的应用,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了新的契机,技术手段在审批过程中的应用也为改善基层工作环境提供了新的思路,有利于推动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服务升级,提高公安审批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是预防治理职务腐败的重要途径

行政审批涉及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的切身利益,一旦缺乏监管机制,不排除部分拥有职权的个人会运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与我们国家倡导的廉洁政府、高效政府相悖。行政审批领域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战场,是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阵地。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预防、惩治腐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不排除个别少数拥有审批职权的人员借助行使审批权的机会,向服务对象索要好处,谋取私利。通过改革的推进,进一步细化明确部门分工、服务标准,公开办事流程、细则,将有助于减少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空间,促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二、公安机关在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一些原本隐藏的问题也开始暴露,且诸多问题存在一定的共性。

(一)部分基层公安机关的行政理念无法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

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已经两年多,但部分基层公安机关还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一是过分强调本部门信息的“涉密性”,导致不同部门之间的系统“不可兼容”。改革之初,部分民警甚至部分基层所队的领导干部还存在对立和抵触情绪。二是“门派化”的情况较为严重。在宁海公安机关内部,涉及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就有指挥中心、国保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边防大队等8个部门,过细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导致公安机关在推动改革时需要花大力气进行组织协调。

(二)部分警种行政管理模式设计不符合高效行政的需求

从实际情况看,部分警种过分强调自己是“执法者,而不是服务者”,设计行政审批流程时,以方便管理为出发点,操作过程中,也侧重于在审批环节把好关,不够重视服务质量和事中、事后的监管。服务意识的缺乏,导致监管过程中过多强调“打击”和“处罚”,容易造成与行政相对人的对立。同时,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技术不断普及的背景下,部分公安审批还停留在表格填写、纸质审批阶段,单位之间、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网络不互联,很多行政服务付费时,连手机移动支付都不支持,严重影响群众和企业的办事体验。

(三)传统公安行政服务管理机制无法满足抵御风险的要求

一方面,管理的主体难以确定。当前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服务,许多都将审批前置相关工作设置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涉及的业务繁重,无法专门安排民警负责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事后监管;同时,过多的兼职往往造成管理人员专注度不够,审批工作与相关业务大队的管理工作不能有效协同,无法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另一方面,由于部门设置不合理,监督机制不完备,导致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往往只在出现事故后才追责,造成了审批服务流于形式,存在走过场的情况。没有在群众、企业办事体验上予以足够的重视和投入,高质量的公安行政审批服务就无法有效融入公安行政服务的整个过程。

三、“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基层公安行政审批管理模式的影响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浙江模式,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定位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对公安机关而言,全面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既是推动公安行政服务模式提档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行政、高效行政的客观要求。

(一)倒逼公安机关行政审批管理模式转变

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对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模式的一次“起底”。科学审查、研判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的合理性,针对性地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剔除赘余的审批服务前置条件,缩减办事时间,延伸办事窗口等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题中之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必将有力掀开部分事项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盖板,减少制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阻力,通过抓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效这个改革的牛鼻子,实现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模式的转变。

(二)促进公安机关行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公安行政审批服务的着力点在于精细化、规范化。公安机关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过程,也是公安窗口建设升级换代的过程。审批责任主体将更多地从企业、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根据问题归并整合窗口职能,完善精简审批程序,把该统一的统一,该规范的规范,明确审批服务的程序、要求,减少办事标准不一致的情况。窗口建设的规范化将促进窗口管理的精细化,对公安窗口的工作人员而言,也将基于精细化管理而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在原有的工作状态下,更加精细、精准地为企业、群众提供行政审批服务,有效提升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服务能力。

(三)促进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即时化、科技化

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往往就是卡在跨部门调取信息上。打造统一的信息管理中心,解决数据来源和使用效率问题,大数据就能在系统内自动“跑腿”,群众也就能真正实现少跑腿、不跑腿。具体到公安机关,打破信息数据壁垒,实现审批事项网上流转,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主要抓手,也是省公安厅“云上公安·智能防控”第一战略的要求。与其他政府部门进行数据对接,也给公安机关建设核心数据池、优化数据流转模式、开发移动数据终端带来了补充支持。同时,可追溯的大数据管理,也更加有效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宁海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早在2014年,宁海县就提出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规范权限和健全机制四个维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宁海公安积极探索,出台了《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群众十二条举措》,在涉及54项行政服务事项上提质增效。这些举措为促进和推动“两美”宁海建设,营造安定有序、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生活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有力抓手,也为之后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浙江省委、省政府做出“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后,宁海公安深刻认识改革实质,精准把握到“最多跑一次”改革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延续,是以往审批服务模式的再创新,也是公安机关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效能的新探索。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理念和目标,宁海公安先后下发《宁海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海县公安局关于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宁海县公安局“最多跑一次”改革窗口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和实体化运作工作专班,确立了“不上县城就近跑,不去窗口网上跑,不找民警自助跑”的发展方向,和“把填表交给机器,把跑腿交给快递,把付款交给手机”的创新路径,推动改革在宁海落地生根,早结硕果。在将近两年的实践中,已经摸索出了“十个办”的工作做法。

(一)窗口归并“合成办”

按照机构整合、人员整合、服务整合的整体思路,完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的“一体化”归并改造,变“多窗跑”为“一窗办”。完成新车管所搬迁,将车管大厅、驾管大厅整合至一个综合大厅,每个窗口都能办理所有车驾管业务,真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同时,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3台社保数据、就业数据、住房数据查询台机,通过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提升窗口合成办事能力,避免群众到其他部门“多跑一次”。

(二)优化流程“快速办”

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工作流程,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一律取消;凡条件简单、流程简易、只需进行形式审查的事项,全面实行“一审一核”,即来即办,一次办结,力求使群众享受到只进一扇门、办成多件事的便捷高效服务。目前,已对57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累计精减审批流程98个环节,完成187项行政业务缩时改革,审批时限平均压缩87.1%,部门“内部跑”代替群众“来回跑”工作模式不断深化。

(三)项目分类“码上办”

不断优化群众网上办事体验,在建强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事联网”平台,将200项公安行政服务事项分类编制二维码信息组,形成群众办事“政务云”,群众只需用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就能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联系方式等信息,直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办事、办证。目前,所有事项二维码已全部编印至《服务指南》,并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政务服务网平台全面公布,群众网上办事比例从原来的0提升至15%。

(四)机器换人“自助办”

坚持“机器换人”,在全县2个办证大厅、18个派出所配置身份证阅读器、自助取号机、签注机、缴费机、填表机等设备,点一点按钮、刷一刷身份证,几秒钟就能读取办证人基础信息,自助完成表格信息填写,提升办证速度的同时,也降低了信息录入的错误率。全县公安窗口全部安装“人像身份验证系统”,涉及居民户口簿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等12项办件量最大的事项通过“刷脸”实现了“无证通办”。

(五)容缺受理“规范办”

按照“应放尽放、应减则减”的原则,对“容缺受理”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研究、确认,梳理“容缺”事项39项、材料105份。进一步规范办事服务窗口“容缺”标准和窗口操作标准,主动制作《容缺材料补正承诺书》样本,加强窗口人员“容缺受理”业务培训。工作人员开展“容缺受理”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并由当事人书写承诺书,避免审批材料“因容而缺”。2018年,累计“容缺”受理审批39项,76件相关补证材料全部补充到位。

(六)权限下放“就近办”

坚持民生导向,主动将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的部分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审批权限进行调整,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在车驾管服务方面,实现在派出所窗口受理补换号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联系方式、核发免检合格标志等业务。在异地身份证办理方面,在全省率先精简前置条件,受理审批实现“全城通办”。目前,派出所可直接审批、审核、办结的事项由原来的38项增加到现在的63项。

(七)勘审结合“现场办”

推行“移动窗口”审批服务模式,对需要民警进行现场踏勘的审批服务事项,主动扩大现场踏勘工作外延,对文件证书等原本需要在窗口进行审核的材料,由踏勘民警现场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一并登记确认,待审批通过后,直接通过快递寄送证件。目前,网警大队的网吧安全审核、禁毒大队的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审核、治安大队的民爆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等项目,均实现了勘审结合。

(八)视频指导“清晰办”

全省公安机关首推网上办事视频工作站,路途遥远且对办事要求不清晰的群众,可预先通过网上办事平台申请开通网上虚拟窗口。群众通过手机、电脑与视频工作站对接后,民警直接通过视频远程指导解答,并同步传输审批资料。若办事群众提供材料满足受理条件,且民警完成材料预审后,即可先行启动审批流程,办事群众只需携带原件到窗口,就能拿到相关证照。视频工作站推出以来,已接受群众咨询300余次,办理214项审批事项。

(九)终端随身“及时办”

引进移动终端在线服务模式,后台专门配备2台手机移动客户端,全部对接政务服务网。建立移动终端值班待机制度,窗口当日值班民警24小时携带移动终端,随时、随地处理、流传网上咨询、申请事项。这一项举措的实施,有效化解了原审批模式受时间、地域、时效等方面限制的问题,彻底解决了工作人员由于外出、开会等原因不能及时应答网上信息的现象。截至2018年底,通过“移动审批”系统,共回复网上咨询300余条,流转审批服务156项。

(十)部门协作“联合办”

对“新生儿登记”、“高龄津贴”发放、“亲人身后事”等民生“关键”小事,主动对接卫生、民政、社保、人社等部门,挖掘部门合作潜力,想方设法为群众提供最大便利。其中,高龄老人补贴申领“一次也不跑”改革后,高龄老人不需要再跑社区、跑乡镇申请,且津贴发放更为精准高效。亲人身后事“一次也不跑”改革推出后,群众为亲属办理《死亡证明》从“至少跑五个部门”变为“一个部门也不跑”,办事时间从2-3天缩减至最快1小时。

分析宁海公安的“十个办”,不难发现其内在机理。一是打造综合平台。坚持以“提高办证效率、减少群众来回跑路次数”为整改方向,大力整合归并办事窗口,开展窗口工作人员多业务培训,并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部门或网络服务平台,促进部门之间人员、数据交互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满足群众、企业对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的需求,有力确保公安服务更能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可。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审批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联办机制,窗口受理事项,后台人工分类,审批结束后再由窗口集中发件。即企业、群众办理审批业务时,不再需要分别跑部门、分别递交申报材料,只需将核准的申报材料通过当面、函件、网络递交给综合窗口即可,经后台分类审批办理完成后一次出件,并通过快递派件。同时,取消可有可无的、或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申请材料。三是缩短审批时限。在优化办事流程、推动职能合并、强化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能力水平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应用互联网手段以及各类办事终端,通过政府网、微平台等网络平台沟通答疑,传送材料,“让数据代替群众跑”“让数据代替办事人员跑”,缩短行政审批服务时间,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达到缩短审批时限的目的。以上三种方式也普遍存在于各地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改革进程中,也是“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政府部门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具体表现。

五、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让群众来窗口办事更省力,办得更舒心,是公安机关推进“最多跑一次”的前进方向,也是一系列窗口合并、流程再造、项目清理、科技运用、服务提质的最终落脚。“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以来,宁海公安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服务清单204项,占全部行政服务事项的98.5%;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提速率达85%,跑出了审批服务的宁海“加速度”,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先后对宁海上报的经验做法作了批示并要求在全省推广,公安部“深改办”也发文对宁海经验进行介绍。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真正意义上实现“最多跑一次”还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必须解决好以下具体问题。

一是“专科”与“普科”之惑。医院有专科门诊,领域较小,但对病患研究深入;有普科门诊,范围较广,能应付大多数的普通病情。“专科”“普科”相互配合,有效避免了医疗资源浪费,也给患者带来了很好的就医体验。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工作也具有一定相似性,车驾管、出入境、户籍业务相互并不隶属,岗位专业性也都很强。目前,为方便群众办事,很多地方公安机关都在打造“综合窗口”,推行“一窗受理”,让群众享受到了便利。但从实践情况来看,“一窗受理”审批制度的实施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单位将窗口、业务等“硬项目”进行了归并,但是相关业务操作系统、办理人员等“软项目”的归并没有及时跟进,系统无法对接、人员业务不精等问题不断凸显。如何理顺“专门窗口”与“综合窗口”运行机制,提高群众办理体验,还存在很大的探讨空间。

二是“共享”与“壁垒”之争。“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③,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其中,“一张网”即“政务服务网”,通过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为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重要保障。就目前而言,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网络覆盖面还不够:一些部门基础信息建设滞后,数据传输停留在用纸质填写报表的时代;一些部门网上信息维护意识不强,系统信息滞后,无法支撑其他部门行政审批的需求;一些部门信息共享意识不强,基于政策、硬件等原因,也不愿意主动与其他部门交互数据。就公安机关而言,由于涉及的审批事项种类较多,各个审批主体有各自开发使用的系统,且已有系统在设计之初也没有考虑到与其他系统信息共享,因此,在短时间不能开发新系统的情况下,要打破信息壁垒,推进数据共享也只能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难以有实质性的进展和结果。

三是“审批”与“监管”之辩。行政审批责任监管体系包括事先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两个部分。事前审批注重准入材料审核,通过“严进”防患于未然;事中事后监管注重事项办理、操作过程中和审批后的监督检查,通过“严管”填补漏洞,降低风险。“最多跑一次”改革倡导的精简流程、容缺受理,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宽进严管”行政管理理念,需要切实的“严进松管”工作模式,在完成审批活动后,继续加强对审批事项的合法性、正确性督查,发现并纠正审批活动的错误环节。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往往涉及多部门、跨警种,如果窗口审批单位以“容缺受理”的模式发放许可,业务指导部门必将承担更大的监管压力。如果企业、群众通过“容缺受理”得到行政许可,事后却没有按照规定补齐材料,在后续经营活动中监管又不到位,那么对违规行为的追责,可能出现相互扯皮的情况。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六个方面政策举措。浙江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也是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浙江发起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有力抓手,对促进浙商回归,助力浙商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社会意义。思想和观念的转变是实现审批模式转变的基本前提和主要动因,公安机关要想更高层次,更快更有效地推动改革落地,必须树立正确的权责观念,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服务大局,在思想源头上先进行改革。

(一)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

政府部门的许多行政审批事项具有“执法”意义,这些行政活动中,都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程序规范,才能最大范围地保护审批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活动,是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行政行为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保障。各审批部门不能为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把不该精简的精简掉,把不该容缺的容缺掉。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基层公安机关应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明确权力清单、服务清单,让工作人员明确手中的权力和责任,既能优化服务,又能履职尽责,避免职责不清、程序不明而徒增内耗,影响改革推进。

(二)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项全民工程,各级政府部门在推动改革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形成了许多较为成熟的做法,基层公安机关应该积极运用“拿来主义”的指导思想,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通过将外地经验的本土化、制度化,变外地的高标为本地的普标,提高“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整体水平。同时,要在提高工作人员个人素质方面下功夫,要结合审批项目调整的实际需求,组织形式多样的跨地域业务交流活动,帮助窗口工作人员把握好改革的精神实质,结合本地实际灵动运用,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整体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

党委政府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把提升服务水平、服务质效作为整个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良好的行政服务体现在窗口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上,也体现在政府部门日常管理的质效上。从宁海的经验来看,通过窗口归并、职能归并,的确能较好解决群众“一件事,多地跑”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遇到了部分工作人员因为新增业务一时难以掌握,导致效率不高的情况。个别人员不理解改革的意义,主动服务的意识也不浓厚。这些都会影响群众的办事体验。因此,要强化工作人员,尤其是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通过专业化、系统化、标准化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和综合服务能力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

宁海公安在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时,主动探索,积极作为,通过将审批窗口前移等方式,给群众办事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例如,在对网吧等场所勘验时,对文件性材料一并进行审核,免去群众“多跑一次窗口”的麻烦。但这样做的结果,也会削弱行政服务事项的事前审核,使事中和事后监管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笔者认为,政府部门不能固守原有的批管分离模式,可以充分运用批管人员轮岗、限期上门复查、综合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强审批、监管两个环节的对接,实现行政审批“宽进严管”模式的良性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科技应用

行政审批服务的提质增效,突破口还是在信息技术的应用上,着力点还是要往“机器换人、人机互动,自助服务”这个方向上发力。在这方面,宁波市公安局创建的“阿拉警察APP”,包含了车管、驾管、户籍等大量行政审批业务和大量便民服务,获得群众和企业的一致点赞。宁海公安在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例如,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社保信息、就业信息、住房信息查询台机,有效提升了窗口办事能力,需要相关材料时,群众不需要到其他部门“多跑一次”。各地可以参照宁波模式、宁海经验,大力推动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审批、异地受理、移动支付等技术应用,为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升级做好技术支撑。

注释:

①2016年12月,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车俊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倡导提出,要以“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政府自身改革。这项“刀刃向内”、面向政府自身的自我革命,已然显现出成效。

②以宁海县为例,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有1175项,其中涉及公安机关的有226项,占20%;2018年,全县办理行政审批服务464242件,其中公安机关办理281360件,占60.1%。

③“四张清单”指的是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政府责任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一张网”指的是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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