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今年秋季学期,全市范围有托管刚性需求的小学都要开展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校内托管服务对象范围为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托管有刚性需求的小学生。托管服务对象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校内托管服务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等。学校根据实际人数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每个托管班应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校内托管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采取政府购买、适度财政专项补助、合理增加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等途径解决,确保托管服务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