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作者) (大连民族大学 设计学院 116000)
IP即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近些年来,在文化创意产业中是一个热度极高的名词,“泛娱乐”和“IP”概念的兴起,推动了网文影视化、影视游戏化、游戏小说化等娱乐产业不同分支的跨媒介联动。在此背景下,动漫IP作为IP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衍生产业发展也有了新的发展。
日本的动漫IP的传统孵化路径主要以漫画杂志上连载的热门漫画作为起点。受欢迎的漫画会发行漫画单行本、电视动画、剧场版动画、动画电影、真人剧场版、真人电影、漫画小说等。衍生产品的产出伴随着IP孵化的每一个阶段,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当然也有从原创动画或游戏创作开始的IP孵化路径,如宫崎骏的动画电影和任天堂公司的《超级马里奥兄弟》等。
美国最著名也最成功的的动漫IP是迪士尼。从黑白两色的米奇老鼠动画,到现在的迪士尼娱乐王国,其IP与衍生产业的孵化路径是手绘动画、真人动画、计算机动画、真人版电影和主题乐园等,衍生产业包括电影公司、娱乐节目制作、特效制作、主题乐园、玩具等、书籍、电子游戏等。
传统的成功的动漫IP孵化运作案例,是通过A(动画)C(漫画)G(游戏)这三种娱乐作品,来推广和运营动漫IP角色,然后进行衍生产业的拓展,即通过内容——IP形象——衍生产业这一路径完成了动漫IP的孵化,实现了商业变现。
泛娱乐这一概念由腾讯集团副总裁程武于2011年提出,指的是“基于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多领域共生,打造明星IP(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的粉丝经济,其核心是IP,可以是一个故事、一个角色或者其他任何大量用户喜爱的事物”。
泛娱乐随后被验证已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产业的重要特征。
一条新的IP孵化路径展现在人们面前:从网络文学中树立的文学IP到影视、动画、漫画、游戏再到衍生消费产业。和传统的IP孵化路径相比,其内核仍然是“内容——IP形象——衍生产业”这一顺序不变。内容作为其生产的初级产品,本身具有变现能力,内容获得了流量之后,得到了可以转化成其他衍生产品的能力,才能称之为IP。
更具有互联网时代的代表意义的IP是“熊本熊”这样的超级IP的诞生。作为动漫IP大国日本最有国际知名度的IP之一,它在2016年就创造了1280亿日元,即74亿人民币的市场营收。熊本熊的成功在于,它选择了成功的文化定位和运营手段,模糊了IP角色与现实世界的界限,获得了人们更多的情感投入。真实的、高度拟人化的、身边的熊本熊让人们自发对它进行分享与再设计分享,促进了熊本熊获取更多的热度和粉丝,而它的明星效应,也为分享者获得了关注度与满足感,促使人们与熊本熊产生更深的情感关联。
可以看到,互联网时代网络媒体的普及与发展,使IP的生产者、IP本身、IP的受众之间与传统媒体时代相比,有了更强的互动性。这种强互动性不但影响了熊本熊IP本身的内容创作,也影响了该IP的衍生消费产业的发展。
与传统的动漫IP孵化路径相比,熊本熊这样的新型动漫IP从IP角色的文化定位出发,进行内容创作并在线下、线上运营,然后开拓衍生产业,其孵化路径变成了IP形象——内容——衍生产业。在这里,内容为IP带来知名度和流量的运营手段产物,其本身不一定具有变现能力,也不一定是复杂的文化产品,重要的是能起到持续放大IP形象的作用。这一新的孵化路径使得动漫IP的早期发展能够更快速、更便利、更低投入,从而获得了新媒体时代的巨大流量红利。
根据瞭望智库在2018年10月在第十三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所发布的报告《面向高质量的发展:2017-2018年度IP评价报告》中的数据显示,在2011-2018年这七年间,中国文化产业总产值从不到4亿元攀升到10万亿元规模。
动漫产业随着互联网发展,其用户规模几年来迅猛发展。以2017年为例,我国动漫行业总产值为1536亿元,约占当年文化产业总产值的30%。这其中,动漫产品本身的产品产值占了绝大部分。然而中国动漫产业主要消费人群是80后、90后、00后等中、青、少年,具有较强的对动漫衍生产品的消费能力,但我国原创动漫IP衍生产品开发的缺失,使得这一部分市场被国外动漫IP占领。
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中动漫IP与其衍生产业的现状如下:
《面向高质量的发展:2017-2018年度IP评价报告》中指出:游戏、动漫方面的原创IP位于前50排名的很少,即头部IP稀缺。如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之间,电影、连续剧、网络游戏、网络文学、动画、漫画六个领域中,排名前20的IP中,只有“熊出没”1个动画IP,漫画IP2个,游戏IP4个。
文学、动画、游戏的原创IP的跨领域能力分别为第一、第二和第三,能够跨三个以上领域进行文化产品开发。大部分的跨领域开发改编导致了IP口碑的下降。这与跨领域开发中的主创人员、投资资金、跨领域开发的文化产品本身的特性都有关系。
头部动漫IP的稀缺造成其竞争力更明显,相关衍生产品更具有开发和投资价值。以熊出没IP为例,2017年该IP当年的大电影票房5.21亿,其衍生品的年产值约25亿。
互联网的新媒体时代,媒体传播的交互性为我国的动漫IP的衍生产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我国目前推捧的“IP+ 产业链”模式是由动漫IP巨头迪士尼经过几十年时间发展探索而得到的。“IP+ 产业链”模式指的是围绕一个优质Ip,进行关联性极强的相关产业的开发。
动漫IP的衍生产业将从以传统的实体类衍生产品为主,如电影、电视动画、娱乐节目、衍生消费品(玩具、食品、饰品、服装、图书等)、游戏等,渐渐演变成现在的以服务型衍生产品为主,如数字互动社交产品、游戏、主题公园、景点、主题餐厅、主题歌舞剧表演等。
新媒体平台给了每个人话语权,IP开发者和商家有了更直观面对受众的传播渠道。
以无邪日式甜品铺的IP为例,兔子无邪IP最大的衍生产品是主题式饮品店给人们提供的环境、服务,IP形象出现在饮品店的每一个消费场景中,并通过微博、抖音等网络媒体进行不断的孵化。动漫IP兔子无邪使得该品牌3年内从2家店扩张到100多家店。
电商平台、移动社交软件的发展使IP开发者与制造业、也有了更方便快捷的沟通平台,来进行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IP授权等活动。
网红经济催生了MCN(Multi-Channel Network)模式,MCN公司相当于一个中介,能够将PCG(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专业生产内容与商业变现连接到一起。套用这样的模式,动漫IP的开发者、内容创作者可以是个人或小型工作室,衍生产品开发、IP授权合作都由专MCN公司来对接,能够降低IP孵化的成本,吸引大批草根动漫IP开发者,同时MCN公司的商业眼光将为动漫IP的孵化去芜存菁。
另一方面,这种模式也可能导致动漫IP的模式化、过度商业化。
动漫IP的衍生产业探究的其实正是该IP的商业变现能力,不断有热门IP进行衍生产品开发后遇冷,也不断有新的超级IP诞生,到底什么样的动漫IP既具有高人气又拥有高变现能力?优质的动漫IP作为承载了用户的情感的文化符号,在改编、转化到相关的衍生产品时,如何保留用户在该IP上所投射的情感,甚至使这种情感继续强化,乃至能够反哺该IP,仍然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