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霞
“共享经济”是新产生的一种经济形式,其主要是依靠互联网技术,以网络信息平台作为载体,以生产资料、交易生活的使用权为主,通过短期租赁取代购买。因其特点不同于传统经济形式下的监管,所以以往的监管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共享经济”的发展需要,而是需要依据其特色,采取适合其发展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让“共享经济”能够健康发展,从而为我们带来更多的便利。
(一)消费者权益保障监管有效性较低。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者的信息安全没有得到全面的保护。在“共享经济”时代下,提供服务与享受服务的个人都可以自己注册账号,进而促成在线交易。因此会有大量的用户信息会存储在“共享经济”的服务平台上。如果这些平台中出现信息泄露,那么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危害,这些问题是长时间存在的。在现阶段的监管体制下,针对用户信息泄露和安全问题,国家并没有做出具体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处罚措施。除此之外,现阶段的监管体系在“共享经济”平台方面的规定还不足,这体现在对平台信息的可靠性审核方面,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划分责任方面也存在不足,从而导致问题时有发生。
(二)法律不完善。在现阶段的共享经济的监督管理,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没有解决。目前,关于共享经济这一块政府还没投入非常大的管理力度,我国也没有出台完善的法律来进行共享经济的监督管理。所以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人们在享受共享经济产品的同时不会过于重视共享经济产品的保护,导致共享经济产品没有办法更长久地为人们服务。同时共享经济的发展涉及面还很单一,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发现很多问题都有待人们进行解决。特别是一些与消费者相关的问题,所以共享经济的监督管理想要进一步的发展下去,最先做到的就是需要解决这些问题。
(三)评价反馈机制不规范。使用者在平台中发布的分享服务的主体信息需要确保是真实、可靠的,然而现有的监管体系,针对这方面却并未做出对应的规定,缺乏相应的监管制度以及惩罚措施。缺乏事前预防,这就无法有效控制信息的有效性,会给消费者带来不良的影响,使得其在投诉以及处理问题方面存在较大的难度。在“共享经济”模式下,每单交易完成之后,消费者都可以在相关的平台中对自己购买的服务进行评价,包括自己的使用体验以及服务质量,但很多平台在判断共享服务质量和效果时采取的方式较为单一,都是通过用户双方评价和评分,将双方的评价公开,为之后的用户提供借鉴和参考,进而判断服务的质量和购买情况。因为不能有效确保“共享经济”主体信息的可靠性,这就使得监管难度加大,同时由于无法保障评价的公正性以及客观性,也将影响到评价机制的规范性。
(四)政府监管方面的问题。对于我们来说,共享经济的监督管理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方式。因为共享经济产品主要的生产目的就是为人们进行服务,人们通过使用共享经济产品不仅仅可以提高生活质量还可以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但是到目前为止即使政府加入了监管,但是很多方面还是出现了监管不力的情况。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发现,这种新型的管理模式随处可见,但是由于这种模式刚刚开始运行,所以很多人对这种共享模式的认知还不够全面。而且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很多时候政府没有全面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例如:现阶段城市中出现的共享单车,很多人在使用之后都不会将车停到停车位,导致车辆的随意摆放,给城市造成了交通影响。
(一)对监管制度设计进行创新。在调整制度的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积极鼓励创新,进而制定出有效的监管制度,并与“共享经济”发展特征相适应,要符合其规律,特别是在那些新的“共享经济”业态中,它们还处于创新实验中,因此对其采取行政干预时更加需要认真以及谨慎,最大化的让实践先行先试。各地需要对“共享经济”监管进行创新,积极进行制度探索,要明确规定监管中要落实先行先试的原则,加强事前和事中的监管。对于监管制度设计需要进行优化和调整,依照产业的实际特征,从事前监管转变成事后监管,从政府监管转变为合作监管,设计需要做到精细化。
(二)加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构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信任度是当前最为重要的。现阶段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所以无论是在经济还是技术上都与一些发达国家相差甚远,这就需要我国国民要齐头并进、共同努力。但是想要更好的建设国家首先就要做到维持社会发展需要,保证人们都可以安全的生活。因为在实际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加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不仅仅是保障共享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社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发现:诚信就是发展的第一要素,只有不断的加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才能加快社会的整体发展。
(三)创新政府监管工具,促进监管政策科学性以及准确性的提升。“共享经济”这种新的经济模式给政府监管增加了难度,其所在环境也日益复杂。当前时代下,一个新的特征就是大数据推动的科学决策,基于大数据基础可以有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各行业也开始注重分析重大数据,在此基础上做出重大决策,进而提升正确性和回应性。要想让政府监管能够有效地分析信息,就需要加强政府内外部信息共享机制的构建,例如,政府可以强制规定参与“共享经济”的相关企业,都要留存信息、披露和共享信息等。另外,还需要加强对大数据的应用,这也是一种有效的监管工具,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找出监管对象在行为上的特征,同时在此基础上需要出台有针对性的制度以及有效、正确的监管政策。人工智能是一种有效的技术,具有很强的信息处理能力,还能够对群众进行划分,进而更加准确地进行信息传播,若在政府监管中进行应用,则可以提高监管效果。
(四)加强政府监督管理。政府是一个区域的管理部门,因此在现阶段的共享经济的监督管理政府人员的加入是非常有必要的。政府人员的加入不仅仅可以让人们更加重视共享经济的监督管理,同时还会提高大众参与保护共享经济产品的积极性。所以现阶段要做到的就是政府要全面加入到共享经济的监督管理中来,找到合适的方式来解决共享经济的监督管理中的问题。
综上所述,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不管是科技还是经济都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共享经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为了让其能够健康的发展,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采取有效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进而使“共享经济”为我们提供更优质的共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