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认识

2019-01-27 20:46张同秀
中国质量监管 2019年10期
关键词:产品安全生命周期流通

文 张同秀

全过程、全覆盖管控已成为安全管理领域的基本思路。就产品安全来讲,全过程管控的体现是对产品全生命过程进行安全管控。但与安全有关的产品生命过程及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概念尚待进一步明确,本文试就该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产品的生命周期现象

生命周期概念应用广泛,在心理学领域有人与家庭的生命周期理论,在企业管理领域有企业和产品的生命周期理论等。对产品而言,除企业管理领域的产品市场生命周期外,还存在其自身的生命周期现象。

一、产品的市场生命周期

如同人的生命从幼年、少年、中年到老年呈现由逐步成长到逐步衰老的过程一样,一种产品进入市场后,它的销售量和利润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呈现一个从由少到多至由多到少的周期过程。典型的产品市场生命周期可以分为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新产品投入市场进入引入期;销售取得成功之后,进入成长期;随着产品销售量的增加,市场需求趋于饱和,进入成熟期;替代产品的出现及消费习惯的改变使产品的销售量和利润出现持续下降,进入衰退期。

二、产品的自身生命周期

从产品自身的存在角度,也有一种生命周期现象:产品从原料采集和制备、产品制造和包装;运输、储存和销售;使用和维护;报废、循环再利用或作为废物被处理,整个过程由诸多环节组成产品的生命链,是产品自身从被生产到被流通、被使用,最后被处理的由存在到不存在的过程。这种生命周期现象可称为产品的自身生命周期,或存在生命周期。其中,生产期是产品被孕育、被制造的过程,生产过程完成,产品成为独立的具有独特质量特性的个体(成品),这个时期可以称为产品的“出生期”。自生产过程完成、走出生产企业大门起,产品作为成品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产品走出生产企业大门进入流通期后的生命周期区段可以称为产品的“存在期”,包括流通期、使用期和报废期三个阶段。与 “出生期”是产品被生产的过程相对应,“存在期”是产品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的过程。

在以上论述的产品自身生命周期中,各个生命周期阶段有时有短期交叉,如:使用期的产品因质量等方面的原因要返回流通期进行维修、更换;流通期、使用期的缺陷产品要召回,使其回到生产企业处理和解决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等。但这些都是短期行为,不影响其自身生命周期阶段的划分。

产品伤害的存在与产品安全

与产品安全对应的概念是产品伤害,没有产品伤害的屡屡发生也就没有对产品安全的探讨,对产品伤害的探讨和防控产生对产品安全的理解和认识。

一、 产品伤害的产生

因产品制造需要使用一定的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由材料和生产工艺制成的产品自身存在各种质量特性,这些质量特性在为使用者创造正面价值的同时,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就是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对其周边人、物和环境产生损害或损伤。我国国家标准GB/T20002.4—2015《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 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规定,伤害是“对人体健康的损害或损伤,对财产或环境的损害”,以上由产品引发的损害或损伤属于伤害的范畴。故,产品伤害是指“由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引发的对其周边的人、物和环境可能的损害或损伤”。

此概念的理解包含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产品伤害的产生是由产品引发的,产品伤害的施加者是产品;二是产品伤害的产生原因是由于产品自身的性能、功能等质量特性存在缺陷或者产品的质量特性与周边物质环境的结合存在伤害风险;三是产品的周边物质环境包括其周边的人和物,产品伤害的承受着是其周边的人、物和环境;四是产品伤害的结果是损害或损伤。

二、产品伤害发生在其存在期

在产品未完成生产过程之前,作为原材料、半成品也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对其周边人或物的伤害,但这时的产品尚没有形成自身完整、独特的质量特性。对由产品引发伤害的探讨是以产品存在缺陷为前提,没有形成完整的质量特性也就无法对伤害从产品角度进行探讨。生产过程完成后,作为独立的成品,产品具备了独特的质量特性,由产品引发的伤害是产品具备了这些独特质量特性后产生的,伤害的表现是产品在成为成品后的流通、使用、报废过程中发生对其周边人、物和环境的损害或损伤,如运输、储存过程中的产品发生燃烧、爆炸;使用过程中的产品发生人身伤害等等。在产品的自身生命周期中,成为成品后的生命周期阶段属于其存在期,产品的“存在”是产品伤害发生的前提。因此,由产品引发的伤害发生在其存在期。

三、对产品伤害的防控产生对产品的安全要求

没有产品的存在即没有产品伤害,没有产品伤害的防控也就没有产品安全的概念,产品安全与产品的存在和由产品引发的伤害直接相关,产品安全的直观含义是“没有发生伤害的产品是安全的”。在我国国家标准的规定中,“安全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伤害风险的状态”(GB/T20000.1-2014),正常使用的产品是将可能的伤害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后的情况,产品伤害风险的降低过程就是产品安全的实现过程。产品伤害的产生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产品自身的质量性能没有达到存在期诸环节对产品的安全要求,成为缺陷产品,造成产品伤害的发生。如:奶粉中含有不应有的化学物质三聚氰胺造成人身伤害;电器产品的泄露电流达不到安全要求造成漏电伤人等。二是产品的存在环境达不到应有的安全要求造成由产品引发的伤害发生。产品的存在环境是指产品“存在期”诸阶段的周边物质环境,包括使用环境、运输环境、存储环境等,如: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温湿度要求;电气产品的使用电压、工作电流要求等。因此,产品安全的要求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产品自身的安全要求;二是产品的存在环境安全要求。

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涵义

产品的自身安全和存在环境安全两方面的要求互相依存,共同构成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整体涵义。

一、自身质量安全是产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

产品是生产出来的,生产过程完成,产品自身的安全性能也就形成,自身安全性能是产品的固有特性。产品的自身安全性能即是通常所说的产品“质量安全”。在产品的存在期诸过程中,可能因存在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第二方面原因)而发生非因产品自身质量安全性能引发的安全风险,存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不是产品本身的固有特性,是产品存在中的外部环境特性。没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产品自身质量安全为基础,即使存在过程再好的环境条件也会因产品自身安全性能不足而存在安全风险。故,产品的自身质量安全性能是产品安全的基础和基本技术保障,是产品安全的内因和前提。

二、存在环境安全是产品安全的必备条件

另一方面,没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存在环境,即使产品自身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也会产生由产品引发的伤害。如: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环境达不到规定要求可能使某些化学产品发生燃烧、爆炸;使用中的电压、电流达不到规定要求可能使电气产品发生漏电、短路;食品储存环境达不到规定要求可能发生霉烂、变质等等。因此,符合要求的存在环境是产品安全的必备条件。这种必备条件是产品存在的外部因素,但却是产品安全必不可少的因素。

三、存在期安全是产品自身质量安全的实现路径

产品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和消费,从产品的自身生命链角度,产品要经过流通阶段到达使用者手中,使用后的产品要报废。因此,作为存在期的流通、使用、报废是一般产品的生命链中必须经历的阶段,是产品必然的存在过程。若产品在其存在期是安全的,则不仅表明生产期产生的产品自身质量安全得到实现和验证,也表明存在期诸阶段的存在环境符合安全的要求;若产品在存在期是不安全的,则不管是产品自身质量安全性能还是其存在环境均可能是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故,存在期诸阶段安全是产品安全的现实体现,是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自身质量性能与其符合安全要求的存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产品自身质量安全的实现路径。

四、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含义

产品安全出自对产品伤害的防控,产品伤害是以产品的存在为前提,以存在为前提的产品生命周期是产品的自身生命周期。因此,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是产品安全与产品自身生命周期相结合的概念,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含义应当是产品在其自身生命周期各阶段是安全的,客观表现是产品在成为成品后的存在期没有产生对其周边人、物和环境的伤害,基础和前提是产品的自身质量符合全生命周期安全的要求。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实现是产品自身质量安全和产品存在期诸阶段环境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两方面的条件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内容

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内容包括其自身质量安全和存在期安全两个部分。

一、产品自身质量安全的内容

因产品的流通、使用和报废诸生命阶段都存在对产品自身的安全要求。因此,产品的自身质量安全性能要求来自产品“出生”后存在期的各生命阶段,各生命阶段安全要求的总和构成产品的自身质量安全。各生命阶段安全对产品的要求应在产品的设计、制造中进行系统考虑,使要求成为产品的设计规范和制造标准。如果产品生产企业按照上述安全要求生产产品,并保证生产出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则生产的产品自身质量性能是符合安全要求的;反之,如果生产企业生产出的产品没有达到上述安全要求,则生产的产品自身质量性能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因此,产品的自身质量安全是产品存在期各阶段安全对其自身的要求,由产品的生产过程决定。

二、产品存在期安全的内容

(一)产品的流通安全。流通意思是流转通行,在经济学领域流通是一个市场概念,指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运动过程,是以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商品交换过程。本文借用经济学的“流通”表达产品自身生命周期中从生产期到使用期的流转过程。产品流通安全的直接含义是产品在以上诸过程中保持其固有的质量安全性能,不因安全性能的变化产生对周边人、物和环境的伤害。因此,产品流通安全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流通过程中的产品持有者、管理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责任,保证接收到的产品自身质量安全性能符合规定的要求;二是流通过程中产品的存在环境应当符合保持产品自身安全性能的要求,不因为在流通过程中的存在环境因素使符合要求的产品变为不符合或使产品产生与存在环境结合的伤害。

(二)产品的使用安全。使用安全对消费品来讲是产品的安全消费,对生产资料产品来讲是产品类材料、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操作。产品使用安全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使用者买到手的产品本身是符合安全要求的。自身质量安全、流通安全两个阶段的努力是保证到达使用者手中产品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条件,但使用者购买时的正确选择也是保证到手产品符合安全要求的重要保障;二是使用者能够安全使用产品。安全使用包括正确使用和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使用两个方面,其中,通过对产品使用说明书、安全说明书等信息的全面了解和相关培训可以引导使用者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使用条件需要根据产品的使用说明和使用禁忌确定。

(三)产品的报废安全。随着产品更新换代的加快,旧产品安全报废和不对人类生存环境产生危害已成为不得不面对的重大问题,产品的报废安全也就成为其全生命周期安全的重要部分:一是按规定时间报废,一般的产品都有安全使用期,超期使用会大大增加安全风险,产品按规定时间报废是报废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使用安全的保障;二是绿色报废,避免废旧产品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三是报废产品的合理回收、再利用,可以收到资源节约和减少环境污染的双重收益。

综上,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包括其自身质量安全和存在期安全两个部分,自身质量安全是产品的固有特性,即是通常意义上的产品“质量安全”;存在期安全是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客观表现,包括流通、使用和报废三个阶段的安全。存在期安全是产品自身质量安全与其存在环境安全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有关产品安全的立法、政策制定和监管中应当明晰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基本概念和涵义,进一步提高相关立法、政策制定的针对性和监管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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