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编办
吉林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省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底,省级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2019年3月底,市县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改革后,省级设置党政机构60个,机构数比改革前精简10%;工勤编制精简25%;厅级领导职数精简3.7%;市县两级党政机构均在中央规定限额内设置,并全部作了减法,9个市(州)党政机构精简5%;处级领导职数精简11.1%;60个县(市、区)党政机构精简4.2%;科级领导职数精简9.7%。81%的市县至少预留了1个机构,用于保障今后事业发展急需。
吉林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的省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从省委编办和省委改革办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狠抓改革任务落实。市县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改革协调领导机构,健全工作专班,及时研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宣传、统战、财政、司法、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围绕任务分工,形成改革合力,为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各级党委编办认真履行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主动当好“施工队”,牵头抓总组织做好各个阶段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一是科学制定改革文件。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吉林省委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吃透精神,摸清情况,掌握底数,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和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等。二是严格审核“三定”规定。各级党委编办紧紧抓住制定“三定”规定这个重点,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审核组。在审核中,严格审核原则、规范审核程序。经审核组初审、指导组复审、编办主任会议集体研究、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省委组织部审核、省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把关六道程序反复修改完善,2018年12月初,省直57个部门(单位)的“三定”规定和调整方案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三是加强改革督促指导。为确保工作进度,经中央协调办地方改革专题组同意,打破工作常规,采取先召开市县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后印发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的方式,保证市县有充足时间研究起草改革有关文件。市县拟订改革方案时,省委编办及时制定下发相关政策口径,答复有关问题,改革方案批复后,采取电话通知、周报进度、实地督导、简报通报等多种方式,督促市县加快落实改革方案。市县党委编办紧紧抓住机构挂牌组建、人员转隶、制定“三定”规定等关键环节,压茬推进、有序完成省市县机构改革。
把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积极性贯穿改革始终,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出彩,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注重改革方案一体设计。对照中央下发的指导意见、政策口径、方案模板等,坚持把各类改革纳入全局、总体把握。一体设计省市县乡各层级和党政群、人大政协、事业单位各领域改革方案,既着眼解决当前最突出的矛盾和短板,又考虑构建基础性和长远性体制机制框架,切实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二是落实规定动作不搞变通。省市县党政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中央保持基本对应,做到上下一盘棋,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三是搞好自选动作体现特色。在中央规定的改革框架下,坚持从地方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既充分体现中央战略意图,又反映吉林需求和特色,为加快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保障。围绕加快建设“数字吉林”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县全部组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机构;吉林市积极践行“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冰雪产业发展办公室牌子;突出本地产业特色,抚松县、东丰县在农业农村局分别加挂人参产业发展局、梅花鹿产业发展局牌子。同时,对一些改革探索实践中证明效果好的,不走回头路,不“翻烧饼”。比如,结合市县两级文化广电部门已经整合的实际,不再进行拆分,明确将文化广电部门的职责和旅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
全面贯彻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确保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改革。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推进改革。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及时将机构改革方案中涉及政府机构改革的内容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任职规定,及时组织新任职政府部门领导进行宪法宣誓;及时开展涉及机构改革党内法规和相关文件清理工作,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立改废释,有效解决现有法规政策文件与机构改革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二是有序做好转隶工作。吉林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机构改革期间机构编制和人员转隶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转隶工作的原则、程序、时限等。各地各部门遵循“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妥善协调解决各种分歧和矛盾,完成了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转隶工作。三是扎实做好机构组建工作。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提前谋划,早做预案,周密组织,扎实指导做好集中办公、挂牌、印章、国有资产调配等工作,保证了各级新组建机构按时“开门营业”。四是解决职能交叉问题不留后手。坚持问题导向,把改革的过程作为破解难题、重构体制机制的过程。针对部门职责交叉问题,注重理顺部门间职责关系,省级集中解决了省发改委等33个部门105项职责交叉、重叠问题。特别是整合了原省商务厅和原省经济技术合作局的职责,重新组建省商务厅,为统筹协调推进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事业发展创造了条件。
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机构改革始终,确保改革过程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一是做深做细做实思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这次改革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人员调整安排,明确3-5年过渡期政策。各地各部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机构改革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事业为重,正确对待岗位职务调整变化,积极回应干部职工的具体诉求,确保队伍平稳过渡、职能平稳交接、工作平稳推进。二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各级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媒体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解读机构改革内容,扩大正面效应,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出台《关于机构改革期间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用最严明的纪律确保机构改革健康推进。省纪委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改革纪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