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 利
(普洱市建筑勘察设计院,云南 普洱 665000)
注重城乡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的深入探讨与研究,有利于为其经济发展中注入活力,并为自然灾害应对工作开展提供参考信息,避免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较大影响。因此,需要结合城乡经济的长远发展要求及实际情况,给予其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更多的关注,有效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工作,确保城乡方面的整体建设状况良好性,并提高其在自然灾害预防方面的工作效率及质量。在此基础上,有利于实现城乡的科学建设,丰富其自然灾害应对过程中的实践经验。
通过对实践中形势变化的有效分析,为了使城乡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探究工作能够落实到位,则需要对重视这些方面探究的价值所在有所了解。具体表现为: (1) 基于城乡的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若能重视相应的探讨及研究工作开展,则有利于实现城乡的科学建设目标,满足其自然灾害预防工作高效开展要求; (2) 重视城乡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探究,可加快城乡发展速度,改善其发展状况,有效应对生产实践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 (3) 通过对城乡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探究方面的重视,可使相应的工作开展更具针对性,减少其建设及自然灾害预防方面的工作问题发生,确保我国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更加科学、合理。
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其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有效性,则需要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处理。在此期间,相关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城乡规划设计是各级政府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泛指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农村交通、居住、消防、绿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品位,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方面的有效设计。在城乡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若能重视其与规划设计之间的关系分析与建立,可为城乡的规划水平提升提供支持。具体表现为: (1) 城乡规划设计中若能对防震减灾事业加以考虑,则为城乡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细化城乡规划内容,确保这方面的设计工作落实有效性;(2) 通过对防震减灾内容及要求的综合考虑,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可提升其设计方案的潜在应用价值,满足城乡发展中的科学规划要求。
城乡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方面的工作开展中,能够处理好相关部门主管与公众参与方面的关系,体现着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工作水平。具体表现为: (1) 地震工作机构是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紧急救援。但是,由于这类机构的作用有限,需要在专业培训活动的支持下,不断强化公众的防灾意识,考虑他们在城乡规划建设中的需求与建议等,促使城乡防震减灾与规划建设工作的落实效果更加显著; (2) 结合城乡科学建设要求,相关部门在实施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工作计划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公众在安全方面的需求,并对城乡的整体发展状况加以分析,确保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工作更具科学性。协调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的同时强化公众的防灾意识,为城乡的长远发展提供支持。
基于城乡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工作的开展及二者间关系的有效处理,也需要考虑城市建设与减灾设施之间的关系。具体表现为: (1) 在城乡建设过程中,若能完善减灾设施,优化其使用功能,则有利于丰富城乡建设内容,为其规划建设水平提升提供有效保障; (2) 城乡建设中通过对地震危险性、相应学科内容的综合考虑,设置好性能可靠的减灾设施,有利于实现自身的建设目标,提升减灾设施的潜在应用价值,并拓宽城乡在防震方面的避险空间,为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结合城乡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要求,为了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则需要注重防震减灾文化在城乡规划建设中的融入。具体表现为: (1) 在“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指引下,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并将这方面的文化理念及内容渗透到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促使相应的建设方案更加完善,并提升城乡经济发展中的防震减灾水平,确保其规划建设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2) 城乡规划建设中渗透防震减灾文化时,应考虑实际情况,并对这方面的文化内容加以探讨,有针对性地实施规划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从而提升城乡整体的发展水平。
在加快城乡规划建设步伐的过程中,为了使其能够与防震减灾逐步实现协调发展,则需要相关部门及人员重视全面防御、预防为主这一理念的运用。具体表现为: (1) 城乡规划建设中应坚持全面防御、预防为主的防震减灾理念,促使相应工作开展中的实际作用可充分发挥,不断完善城乡规划建设中的减灾设施,为自然灾害的有效预防提供支持;(2) 基于全面防御、预防为主理念的城市规划建设,可通过对防震减灾功能特性与应用价值的充分考虑,积极开展相应的工作,确定适用性良好的规划建设方案,有利于实现城乡防震减灾与规划建设方面的协调发展目标。
在实现城乡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协调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考虑这些措施的使用: (1) 为了确保城乡规划建设方案有着良好的应用价值,则需要在其确定过程中建立起重点防御、主动减灾的应急体系,实施好相应的工作计划,促使城乡防震减灾效果更加明显,拓宽其规划建设中的工作思路; (2) 城乡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方面的工作人员在实践中应加强他们在协调发展方面的意识,并通过对信息技术的高效利用,为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中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且在专业培训活动的支持下,提高人员方面的综合素质,最终达到城乡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协调发展的目的;(3) 发挥行业方面的专业优势,组建专业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形成社会基础广泛、指挥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并通过对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有效建筑、规划建设方案的高效实施等,确保城乡经济发展中在这些方面的工作状况良好性,减少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方面的问题发生。
综上所述,通过对这些不同措施的高效利用,有利于增强城乡规划建设效果,保持防震减灾工作良好的落实状况,促使城乡经济能够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满足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因此,未来在提升城乡建设水平、优化自然灾害预防工作方式的过程中,应重视其规划建设与防震减灾研究,控制好这方面的研究工作进行过程,积极探索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加以使用,从而为城乡方面提供良好的建设模式,丰富其在自然灾害预防过程中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