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归侨知青及其安置情况初探*

2019-01-26 20:15杨雅丽
中共党史研究 2019年3期
关键词:上山下乡归侨知青

叶 青 杨雅丽

近40年来,有关知青的学术研究有了很大发展,但在重新检视和反思知青史研究成果时,笔者却发现了一个被忽略的特殊群体——归侨知青。新中国成立后,大批海外华侨子弟归国求学,国家对其给予了妥善的安置照顾。然而,受经济条件所限,20世纪60年代初,地方政府开始动员归侨学生上山下乡。1968年,侨生群体更是被卷入大规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之中。

笔者认为,在知青史研究的版图上,归侨知青应当拥有自己的位置和一定的权重。对这一群体曲折的人生际遇展开考察,可以为多角度、多层次推进知青史、华侨史研究提供实证基础。其中,重点地区当属福建、广东、广西等侨乡大省(自治区)。为此,本文将在探讨“侨生”“归侨知青”身份转换的基础上,梳理福建归侨知青上山下乡安置情况的历史脉络,探究归侨知青安置的历史特点[注]在知青史研究中,“安置”主要指城市青年上山下乡的安排状况,包括上山下乡地点的选择、安置费用的使用、安置的组织模式,等等。除了在接收地的安置以外,广义上的知青“安置”还可以包括“返城安置”。本文将同时考察这两个方面的情况。。

一、“侨生”与“归侨知青”

顾名思义,“归侨知青”即“参与上山下乡的侨生”。何为“侨生”?1957年国家华侨事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华侨、侨眷、归侨、归国华侨学生身份的解释》指出:“侨居国外的华侨子、女(包括父、母未出国而子、女被亲友携带出国者),从国外回来求学,现在还继续在国内学习的,就是归国华侨学生。”[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司法行政解释全书》第6卷,中国言实出版社,1997年,第6068页。

二战结束后,东南亚地区出现排华浪潮,华侨子弟在居住地升学受挫。同时,大批海外热血青年对新中国充满向往,许多华侨子弟跟随父母甚至独自回国求学。保护华侨正当权益是新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接收侨生,引导、协助侨生升学、就业,将其视为海外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1949年至1953年,各地侨务部门接待、安置了1.9万多名归国华侨学生,再加上未经接待而直接分散入学的侨生,人数将会更多[注]刘英杰主编:《中国教育大事典(1949—1990)》(下),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2097页。。1956年至1957年,福建安排了一两千名侨生就学[注]《当前我省侨务政策的几个问题》(1958年2月22日),安溪县档案馆藏,档案号0048-002-0041-0024。。1960年至1965年,福建共有侨生6571人。其中,由于1960年印尼境内出现大规模的排华活动,这一年的福建侨生多达5939人。[注]《1960年—1965年新归侨安置情况逐年统计表》(1966年3月),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2-1752-0004。面对比较庞大的归国侨生群体,国家制定了“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方针。福建省则于1960年成立接待安置归国华侨委员会,落实上述方针,具体做法是:其一,扩建侨生中等补习学校,建立工业技术学校等作为安置基地,在本省各地区大中专学校安排部分侨生[注]《福建省华侨志》(下),内部资料,1989年,第194页。。据统计,仅在1960年至1963年,就有1.13万名印尼侨生就学于集美华侨补习学校和厦门各大中学校[注]《厦门市志》第5册,方志出版社,2004年,第3440页。。其二,泉州、晋江、漳州等地借助侨乡优势建立了一批侨办学校,以安排归国侨生,例如泉州华侨中学、晋江华侨中学、南安国光中学等。其三,国营农场建立了配套的小学,归侨子女在农场读完小学后,可在当地的技术学校或者附近的中学升学就读。1961年,福建安置侨生数下降至532人。1962年至1965年,每年只新增了不到50人。[注]《福建省华侨志》(下),第196页。侨生中,从印尼归国者最多,然后依次是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缅甸、菲律宾等[注]《上山下乡侨生安置处理花名册》(1974年6月),永定县档案馆藏,档案号0029-002-0039。。家庭出身方面,小商贩最多,其次是工商业者,两者合计占比高达80%,还有部分来自工农、职员等家庭[注]《1960年侨生接待安置工作报告》,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2-1074。。

大批侨生源源不断地归国,这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显然超出了国家的负担能力,校舍、师资等资源都十分匮乏。一位亲历者回忆道:“我是1966年回国的,记得被安排到集美补校,但是那里已经人满为患了,没办法安排,于是又被安排到集美中学。”[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物资大厦采访刘凤兰的记录(2018年3月13日)。还有人说:“宿舍非常拥挤,不过国家为了照顾我们,借了房子给新侨生居住。”[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杨时云的记录(2018年3月12日)。另一位当年的侨生说:“因为缺上课的老师,我的很多同学被留在集美侨校教书。集美侨校的领导也问我愿不愿意留下来教书,因为我在印尼教过书,档案上有记载。”[注]陈毅明主编:《竹坝沧桑——同安竹坝华侨农场归侨口述历史资料》,海洋出版社,2010年,第149—152页。此外,随着在升学考试中落榜学生数量的增加,政府先前针对侨生采取的照顾政策,如同等成绩优先录取、相对放宽年龄限制等,在实行中面临很大困难。

1963年夏,福建省侨委下发指示,要求在侨生中开展上山下乡的动员工作,动员对象是多次参加升学考试未被录取、已无留校继续补习条件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包括初高中各年级的超龄生、留级生、退学生等[注]《福建省志·华侨志》,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65页。。8月上旬,福建省召开安置会议,决定安排侨生上农场劳动,并规定了常山华侨农场、长龙华侨农场、天马华侨农场等接受侨生的人数和专项安置经费,以及每一个劳动力的生活补贴费和用于购买农具、肥料的流动资金数量[注]《关于侨生劳力上场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1963年8月27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3-2914-0064。。

《厦门市志》记载:“1963年夏,市侨务局根据省侨委的指示,在全市归侨学生中开展动员上山下乡的工作。截至当年10月,全市经本人报名申请,有关方面审核批准的上山下乡归侨学生210人。”10月6日,厦门举行万人集会,欢送知青到永定、龙海、平和等县落户,其中就包括这210名侨生。[注]《厦门市志》第5册,第3440、66页。这也是笔者目前所能查到的关于侨生较大规模下乡插队的最早记录。

1965年,全国参加高考的侨生约有3000多人。为了处理侨生的升学、就业问题,当年6月,中侨委、高教部、教育部、劳动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一九六五年归侨学生升学和落考生安置工作的通知》,强调:“在录取工作上,仍采取内部标准‘同等成绩优先录取’的办法,予以适当照顾,对落考侨生要有区别对待,妥善安置他们的补习与就业。”“对落考侨生就业应做多种安排”,包括城市招工、国营华侨农场参加生产劳动、自愿参军等,一般不鼓励到城市投亲。是年,福建约有1200名侨生参加了高考或中考,其中参加高考的有900多人。为此,福建省侨委下发文件,在中央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两点补充意见:(1)对有条件继续学习的落考侨生,应妥善安置他们补习。(2)对丧失补习条件的落考侨生,除由各有关部门统一安排工作外,还可以动员其上山下乡。省侨委指出,今年中侨委分配给我省350个名额,经过动员、自愿要求上山下乡参加劳动者,由各该专(市)侨务部门和安置单位共同审批,做好送往农场的组织准备,并将安置人数报省侨委统一安排。个别有正当理由、要求到省外国营华侨农场者,由各专(市)侨务部门将名单及意见报送省侨委,以便统一上报处理。[注]《关于贯彻中侨委、高教部、教育部、劳动部“关于做好一九六五年归侨学生升学和落考生安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1965年7月24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3-3179-0001。

事实上,在具体操作层面,由于当时企业招工不多,工厂、机关等缺口较少,所以只有少数华侨投资大户的子女被优先安排到工厂、事业单位就业,一般侨校每年的名额仅有一至二人。对于普通侨生,政府主要鼓励其下乡,即前往华侨农场或回原籍参加农业劳动。[注]《有关落考侨生部分投资人员子女安置工厂及其条件》(1957年7月16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3-2215-0035。

二、福建归侨知青的安置

一旦有知青响应号召上山下乡,政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地点、经费、形式等安置问题。对于整个知青运动而言,安置是一个重要的中间环节;对于归侨知青上山下乡政策的实施来说,它也是极为重要的。

(一)初始阶段

前文已经提及,1963年8月上旬,福建省召开了一次安置会议,对侨生上农场作了部署。具体来讲,相关安排包括:接收侨生人数方面,常山华侨农场150人,长龙华侨农场80人,天马华侨农场30人。安置经费方面,每一个劳动力给予流动资金155元,其中工资按半年计算,每人90元,农具购置费15元,肥料等生产费5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元至12元,家具补充费每人一次性20元以内;总计拨给常山华侨农场10000元,长龙华侨农场6000元,天马华侨农场5000元。[注]《中侨委下达安置归侨学生经费的通知》(1964年6月25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3-3065-0021。

会后,各地、市侨务局开始配合有关学校开展侨生上山下乡的安置工作。以上文提及的当年10月厦门210名归侨知青为例,常山华侨农场安置108名,天马华侨农场安置53名,还有49人分别插队落户于永定先锋农场、永定西溪农场、龙海程溪农场及闽西北的几个国营农场、林场。1964年9月,厦门又有281名归侨知青前往广东英德华侨农场和海南兴隆华侨农场参加劳动。此外,1963年9月至1965年9月,南安国光中学、福州华侨中学、厦门集美中学、厦门集美华侨补习学校等共有180多名侨生赴长龙华侨农场参加劳动。[注]《福建省志·华侨志》,第265页。

1964年6月,中侨委下发了一份关于侨生安置经费的通知,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跨省每人680元,本区每人650元。具体项目方面,每人房屋7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50元,共350元,生活补助110元,家具补充费25元,生产经费125元,旅费70元(省外农场)或40元(省内农场)。[注]《福建省侨委关于安置落考侨生的通知》(1964年8月28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2-1611-0010。与此前一年福建省的经费相比,这个标准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通知还规定:归侨知青从到农场之日起,半年内,除参加劳动评工计分所得工资外,每人每月补助8元至10元;半年后,补助费用视本人劳动收入而定,一般工资加上补助,应达到农业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也可采用定额补助,多劳不少补,少劳不多补;至于分配到工业、副业或文教部门者,由农场视实际情况确定[注]《中侨委下达安置归侨学生经费的通知》(1964年6月25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3-3065-0021。。

8月,福建省侨委下达当年落考侨生分配名额,共有1100人(包括前几年未安排的侨生500多人),其中上山下乡468名(广东兴隆农场129名,广东英德农场151名,本省华侨农场157名,回乡插队31名)[注]《关于贯彻〈华侨事务委员会、教育部、劳动部关于1964年处理归侨学生升学和落考生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64年8月7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75-001-0060-0014。。9月,为做好侨生下乡准备,中侨委向福建省四个华侨农场分配了侨生安置建房经费。其中,常山华侨农场、双第华侨农场、天马华侨农场各200平方米,造价10000元;北硿华侨农场100平方米,造价5000元[注]《1964年省侨委分配侨生安置建房的通知》(1964年9月9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3-3065-0013。。可以说,侨生上山下乡此时已成大势所趋。

1965年,福建省政府提高了落考侨生补习资格的标准,对年龄和考试次数进行了限制:“第一,凡参加高考未达三次、年龄在25岁以下、学习努力、品质较好、本人要求继续补习者,由各该专(市)的侨务、教育部门审批,并报侨委分送集美补习学校补习,明年再参加高考。第二,凡初中落考的侨生,年龄未满20岁、参加中考未满三次、品德较好、本人要求继续学习者,可由学校审批,照顾在原校原班再学习一年,不必上报上级部门批准。”[注]《关于贯彻中侨委、高教部、教育部、劳动部“关于做好一九六五年归侨学生升学和落考生安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1965年7月24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3-3179-0001。

综上可知,1963年至1965年,侨生上山下乡的规模较小,可谓是归侨知青安置进程中的初始阶段[注]1966年和1967年,“文化大革命”运动造成全国大动乱,知青上山下乡也因此中断。所以在福建归侨知青安置的两个阶段中间,有一个为期两年的“空白期”。。尽管曾有中央文件表示,“经城市招工新职工,归侨学生符合条件应就地安置”,“符合征兵条件且本人坚决要求参军”的可以满足,但是,在实际安置中,多数侨生还是被动员下乡。这主要是因为就业缺口小,同时随着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深入开展,侨生的“海外关系”逐渐成为一种负面因素。上述中央文件就要求对在校侨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全面宣传‘一颗红心,多种准备’、‘勤奋学习,热爱劳动’,‘自觉自愿地服从祖国的挑选’”。[注]《关于贯彻中侨委、高教部、教育部、劳动部“关于做好一九六五年归侨学生升学和落考生安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1965年7月24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3-3179-0001。这似乎也预示着大规模的归侨知青上山下乡即将来临。

(二)大规模开展阶段

1968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公布了毛泽东的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24日,福建省革命委员会作出部署:(1)各地要大造舆论,广泛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深入宣传毛主席的重要指示”。(2)要做好组织落实工作。(3)做好农村同志的思想工作。(4)加强领导,将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和安置办公室合并成“四个面向”办公室。[注]《关于动员干部、知识青年和脱离劳动的城镇居民到农村去到山区去的指示》,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222-001-0038-0003。省革委会还召开专、市革委会负责人电话会议,进行全面动员、紧急部署,要求立即动员1966届、1967届、1968届中学毕业生十万人在春节前上山下乡[注]《福建省志·政府志》,方志出版社,2002年,第198页。。1969年1月,福建省革委会正式成立“四个面向”办公室,其具体任务是:负责干部下放、复退军人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以及初高中毕业生、社会知识青年、城镇闲散劳动力的安置工作[注]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编:《中共福建省委大事记(1967—1978)》,内部资料,1999年,第60页。。福建知青运动高潮由此开始。

1月23日,福州市首批1264名知识青年赴闽北顺昌山区插队落户。福建省、福州市革委会在福州鼓屏路广场举行了欢送大会。福建省革委会副主任皮定均、福州市革委会主任贺梦先到会讲话。青年学生们胸戴红花,情绪激昂,把“上山下乡干革命”视为极大的荣誉。[注]《福建省志·政府志》,第198页。3月24日,福建省革委会发出《关于上山下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上山下乡的对象、安置地点、安置经费、劳动分配等问题作了初步规定。7月26日,省革委会又发出《关于上山下乡安置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对安置经费的开支范围、住房、医疗、口粮供应等问题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大规模知青运动的氛围强烈冲击或感染着福建侨生,驱使他们奔向农村“广阔天地”。第一批下乡的厦门归侨知青林瑞蓉回忆道,毛主席的指示发出后,“我和学校的21名归国侨生连夜写决心书,响应号召到农村去。决心书送到学校后未获批准,原因是没有先例。我们又把决心书送到厦门市革委会、福建省革委会,最后由省革委会负责人亲自批准:‘同意他们走。’”[注]林仁芳等主编:《回望闽西:知青情系红土地》,鹭江出版社,2009年,第559页。1969年2月,来自厦门集美中学和集美侨校的116名侨生从集美徒步来到永定县抚市公社东安、五湖、华丰三个大队插队落户[注]《永定县志》,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第655页。。当事人回忆说:“这第一批上山下乡队伍100多人是1969年2月走的,为了是赶在春节前到农村和贫下中农一起过年。”[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杨时云的记录(2018年3月12日)。“这年的2月5日(对我们来说是一生难忘的日子,也是厦门文革期间让人难忘的日子),中山路空前热闹,送行的人群如潮涌,但我们没有看到依依难舍的目光或挥泪告别的情景,就连握手道别的场面都见不到,因为我们这些‘憨番仔’对欢送者来说只是陌生人。经过了5天艰苦的行军,许多人的脚都起了水泡、血泡,还一拐一拐地走。我们发扬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革命精神,一路走一路宣传,跳忠字舞,唱革命歌曲,以此来抵御精神和肉体上的疲劳。2月10日下午时分,我们如期到达抚市公社。”[注]陈亮等编:《留守闽西的厦门知青》,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09年,第58页。后来,随着知青运动深入推进,“上头组织就不动员欢送了,除了病残外都要下乡”[注]杨时云对访谈问题的书面回答(2018年3月)。。

福建归侨知青安置地点的布局是省计委、知青办,以及劳动、文教等部门通盘规划的。福建以山地丘陵为主,20世纪五六十年代,耕地和人口分布极不平衡:沿海地区人口稠密,土地很少,生产门路有限;山区地广人稀,耕地面积占本省全部农田面积的60%以上,劳力缺乏,耕地粗放,产量很低,尽管如此,福建粮食计划很大部分仍要靠山区完成[注]《青年们到山区去建设社会主义》,《福建日报》1955年10月1日。。福建特殊的省情决定了知青安置的大致走向,即从东部沿海的大小城镇下乡到西部的山区农村。具体而言,以福州为中心的闽东城镇,知青安置地主要在建阳、宁德地区;以厦门、泉州为中心的闽南城镇,知青安置地主要在三明和龙岩地区。福建侨生学习的学校基本集中于闽南一带,所以龙岩地区的永定县成为福建省安置归侨知青最多的一个县。至1973年9月16日,厦门市有1615名归侨知青赴永定县插队落户[注]《关于上山下乡侨生问题的请示报告》(1973年10月16日),永定县档案馆藏,档案号0029-002-0036。。

当初在永定下乡的一对归侨知青夫妇告诉笔者:“侨生上山下乡的一个好处是可以自愿组团报名,还可以挑地方,当然越迟走越被安排到偏僻的地点。记得下乡的时候,我们集美中学同学相约一起下乡,五人一团安置在永定福坑。集美中学一批知青是在厦门革委会的安排下,坐火车前往龙岩的。”[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黄玄茂、翁爱萍的记录(2018年3月12日)。

归侨知青安置的主要方式包括:(1)在农村社队插队落户,其中部分侨生选择回原籍插队;(2)大批侨生被分配到国营农场、林场、茶场或华侨农场;(3)少数侨生参加了福建生产建设兵团。下乡投亲的安置方式则受到严格限制。有人回忆说:“我有亲戚在海南,听说海南的农场有工资,前期不难申请。我申请的时候,政策收紧了,不同意投亲前往省外农场,省内的农场也很难进,除非残疾或者有特殊情况。”[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黄玄茂、翁爱萍的记录(2018年3月12日)。

广东、广西、云南等地安置归侨知青的方式与福建大抵相似。以广西为例,从“文化大革命”开始至1973年6月,共有3861名初高中归侨知青上山下乡、插队落户。其中,到农村的有948人,到国营农场(包括华侨农场)的有2635人,到广西生产师的有278人。[注]《关于上山下乡归侨学生的情况报告》(1973年6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藏,档案号X85-4-53-140。

由于福建西部山区有足够空间安置东部沿海地区的城镇移民,所以福建普通知青很少出现跨省插队的情况。然而,有一部分福建归侨知青却被安置到了省外。广东兴隆、英德、奋勇、清远农场,广西武鸣、来宾农场,以及云南、山东、山西等省均安置了一些较早申请回原籍下乡的福建侨生。对此,当事人的回忆或可作为佐证。有人说:“1968年,学校有动员学生去内蒙古、唐山等北方地区插队,但是我们听说北方没有水,不能洗澡,所以都不想去。”[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物资大厦采访刘凤兰的记录(2018年3月13日)。

相比于普通知青,福建归侨知青的安置条件是比较好的。有人回忆道:“我们侨生安插的大多是生产队长、书记、教师等家境较好的干部家中,住房条件相对也好些。普通知青数量多,只能大多散落安插在贫下中农家中。”[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物资大厦采访刘凤兰的记录(2018年3月13日)。不少归侨知青在落户农民家一段时间后,会要求同其他知青搬出来单独住。一位归侨知青说:“刚开始的时候住在房东家,后面感觉不太方便,于是我们几个知青就想在外面一起住,大队分给我们一间破房子,旁边还有牛棚,环境比较差,但是还是可以忍受的。”[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黄玄茂的记录(2018年8月24日)。另一位归侨知青也说:“在房东家吃了一年多后,由于知青没有补贴了,要自己开伙吃饭。在生产队的帮助下,建了一个简陋的厨房,我们三个女生生活在一起。”[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物资大厦采访刘凤兰的记录(2018年8月29日)。

安置经费无疑是知青十分关注的问题。亲历者回忆道:“下乡的第一年,我们拿到的政府补贴是每个月8元……从第二年起,自食其力。个别因病等有特殊困难的,酌情补助。”[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杨时云的记录(2018年3月12日)。除了八元的生活费,下乡后的第一年,政府每月还会“配给30斤大米、3两油,大多由公社直接拨给房东办伙食用”。此外,刚下乡时,“由公社四个面向办公室统一发给锄头、斗笠、蓑衣、土箕、镰刀、草刀等工具,用坏后就自己买了”。[注]杨时云对访谈问题的书面回答(2018年3月)。少数参加福建生产建设兵团的归侨知青待遇更好一些,每个月有18元的固定工资。该兵团成立于1969年12月,共有九万人,主要是中学生和知青。兵团的政治审查很严,侨生或已下乡的归侨知青由于有所谓“海外关系”,很少能够进入其中,只有泉州华侨大学的少量印尼归侨大学生被兵团接收,他们大多加入了兵团的文艺队和大洲储木场。[注]档案中有关这部分侨生的记载极少。以福建省档案馆为例,在福建生产建设兵团的资料中,仅记录了三名侨生。此外,1970年1月至1972年12月,宁化泉上华侨农场的部分归侨知青经省侨委、省革委会审批加入兵团,但那是因为该农场被划归兵团,属于特殊情况。[注]笔者在福建省福州市中旅大厦采访曾竹南的记录(2018年1月21日)。

归侨知青的日常管理和组织模式与当地农民没有差别。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第一课是“劳动锻炼”。归侨知青们一致的感受是:农村生产劳动繁重而单调。为了生计,他们必须同当地农民一样每天出工赚工分。“跟随农民春天种水稻,秋收后不久种冬烟,一年轮流种植,同时还补种芋头、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队还安排疏浚水利、放牛、防水等工种。”[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黄玄茂、翁爱萍的记录(2018年3月12日)。“白天开垦荒地,种水稻、地瓜、玉米、花生、烤烟,捡牛粪,积绿肥。”[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杨时云的记录(2018年3月12日)。“与当地农民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注]陈亮等编:《留守闽西的厦门知青》,第59页。他们回忆说:“每天出工、下班,没什么特别的。我们都很自觉,一般早早去田里,然后就知道队长安排我们干啥了。”[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黄玄茂的记录(2018年8月24日)。“生产大队长管理我们,叫我们出工。一般安排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因为我们有文化,当时队里希望我们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因为侨生有舞蹈基础,所以大部分侨生都参与。同时福州有下放的干部,队里安排我去学针灸,当个赤脚医生,但是我晕针,所以没有坚持下来。”[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物资大厦采访刘凤兰的记录(2018年3月13日)。“队里有文化的不多,非常需要知青为人民服务,于是我被队长安排当了队里的记分员,每天帮队长安排出工,负责记工。”[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杨时云的记录(2018年3月12日)。

归侨知青的实际安置中存在不少问题。首先,安置经费过低。虽然文件明确规定下乡第一年内每人每月有八元补助,但笔者在访谈中发现,不少归侨知青甚至不知道国家有此项规定。其次,生活困难,食不果腹。归侨知青安置落户之后,政府对其过问得并不多。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因身体素质或劳动熟练度较差,所挣工分较低,无法养活自己。再次,男女同工不同酬。“男知青最初只能有八分,女知青常常被当作童工对待。”[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杨时云的记录(2018年3月12日)。这也是全国的普遍现象,例如在广西,国营农场和广西生产师的侨生所面对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工资过低,“他们认为同工不同酬,对此很有意见”[注]《关于上山下乡归侨学生的情况报告》(1973年6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藏,档案号X85-4-53-140。。于是,家境较好的归侨知青往往依靠家人或亲戚接济,无可依靠的贫侨则只能硬撑着艰苦度日。有人回忆道:“我们的生活费全靠印尼寄来的接济,如果没有印尼家里寄来侨汇,我们不知怎么过日子。”[注]杨时云对访谈问题的书面回答(2018年3月)。有的归侨知青为了不让“海外关系”曝光,生活艰难却不敢认领侨汇。此外,匮乏的精神生活和“文化大革命”中“走后门”的风气也给侨生们留下了恶劣印象。

上述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一方面是因为随着知青运动的持续进行,整个知青群体的下乡生活都遭遇了诸多困难。另一方面,“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侨务机构被污蔑为“牛鬼蛇神的避风港”,工作陷于瘫痪,部分侨务工作由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代管,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全无保障。

问题无法解决,要求不能满足,心态就会发生变化。归侨知青对知青运动的热情随着诸多问题的出现而严重减退。因此,70年代初期国家出境政策放宽后,大部分归侨知青选择出境。他们或与父母家人团圆,或辗转香港等地。

三、福建归侨知青的重新安置

由于运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知青及其家长普遍视上山下乡为畏途。这使得知青运动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进入调整期。作为运动的一部分,福建省开始重新安置归侨知青[注]在知青史研究中,原本没有“重新安置”的概念,只有“返城安置”。但是,归侨知青身份特殊,从海外归来的他们没有城市户籍,自然不存在“返城”一说。同时,归侨知青重新安置的途径很多,其中有“返城”,但更多的是“出境”;除了招工、升学等普通知青的返城方式之外,一些归侨知青还被安置到农场的非农业部门。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归侨知青的安置调整,用“重新安置”一词来概括,似乎更为合适。。

(一)“文化大革命”后期启动重新安置工作

归侨知青的下乡安置工作出现了不少问题,需要加以调整。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周恩来主持中央工作,开始批判极左思潮,这为解决归侨知青问题提供了契机。此外,70年代,我国的国际地位有所提升,而国家形象的树立还需借助海外华侨的力量,因此,各级政府重新重视华人华侨的作用。福建省革委会政治部外事组、民事组、教育组的一份报告指出:要认识到搞好归侨知青教育、安置工作“对扩大海外华侨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执行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政策的自觉性,是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和上山下乡政策,做好安置工作的关键”[注]《关于永定县插队侨生问题座谈会情况的报告》(1973年3月20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7-0085-0061。。

1971年,国务院放宽了对归侨知青出境的管制,中共福建省委也下发文件指出:“对有正当理由,有能力抵达侨居国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审批,准予离境。对少数由于我们安置政策不够落实而要求出境的,首先应落实政策,妥善安置,教育他们暂不出境。”随后,大批归侨知青申请出境。以永定县为例,1972年底,共有488名归侨知青出境,477人申请待批,两项合计占该县原有插队侨生的62%。[注]《关于永定县插队侨生问题座谈会情况的报告》(1973年3月20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7-0085-0061。

1973年“李庆霖上书事件”后,中央着手统筹解决知青运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多次下发文件,要求“从政治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关心下乡知识青年的成长”[注]福建省永定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简报》第1期(1975年2月),永定县档案馆藏,档案号0029-002-0037。。为此,全国各地努力贯彻毛泽东“统筹解决”的指示,帮助解决知青的各种困难。7月28日,国务院批转《外交部关于华侨学生上山下乡问题的请示报告》,指出:“对这批华侨学生的处理应当根据中央‘来去自由’的精神,凡有正当理由要求出国的,应予批准,并对他们存在的问题,妥善加以解决;凡愿留在国内的,可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适当安排到工厂、企业、华侨农场或做其他工作。”[注]《关于上山下乡侨生问题的请示报告》(1973年10月16日),永定县档案馆藏,档案号0029-002-0036。9月19日,中共福建省委根据中央精神印发《福建省知青上山下乡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草案》,指出:知青要和当地社员同工同酬,享受国家或集体所给的困难补助或救济;华侨子女一般不再下乡,侨生分配到国营华侨农场。12月21日,福建省革委会在其下发的一份批复中指出:鉴于目前国家没有招工,对上山下乡侨生的安置,一般应尽量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按城镇人口供应粮食。少数因父母仍在国外、本人回国求学而确需照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地区安排到新建投产单位当工人,所需劳动指标从当地自然减员中解决。本人亲属在华侨农场的侨生,可根据本人志愿,安排回农场当场员。要安置好已经跟当地社员结婚的归侨知青,支持他们在农村扎根,所遇到的具体困难应妥善加以解决。[注]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批复永定县对上山下乡侨生的处理意见》(1973年12月21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222-005-0111-0025。相关文件还提出,插队归侨知青劳动出勤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后,生活仍无法自给的,“其不足部分,从社会救济费中给予补助”[注]《关于永定县插队侨生问题座谈会情况的报告》(1973年3月20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7-0085-0061。。随后,龙岩地区革委会根据省革委会批复精神制定了《关于上山下乡侨生的安排处理意见》[注]龙岩地区革命委员会:《关于上山下乡侨生的安排处理意见》(1974年3月15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073-002-0000630。。重新安置后的归侨知青再次获得安置经费和生活补助费,“到农场后第一年,口粮不足部分由国家供应”[注]《关于永定县插队侨生问题座谈会情况的报告》(1973年3月20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7-0085-0061。。

许多归侨知青在工厂或农场中得到了重新安置,更多的人则希望能够出境。海外华侨听闻子女归国不能求学而是赴农村务农,自然要千方百计地接他们回到侨居国。有人回忆说:“侨生知青多去香港了,我们归侨知青留在国内的只有五个,在龙岩就我一个。”[注]杨时云对访谈问题的书面回答(2018年3月)。随着海外华侨在侨居国的生活逐步稳定下来,归侨知青出境后可以继承产业或投靠直系亲属,与亲人团聚,这也是促使他们出境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也有不少归侨知青是由于实际困难得不到解决才选择出境的,其中有的是生活长期不能自给,有的是未能就业或婚姻问题得不到解决,有的是体质较差、不能胜任繁重的农业劳动,有的是个人专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注]《关于永定县插队侨生问题座谈会情况的报告》(1973年3月20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7-0085-0061。

1973年,归侨知青出境人数激增。据永定县统计,至1974年1月,在该县抚市、岐岭、古竹、坎市、高陂、胡坑、城关、下洋、峰市、合溪、立新公社的归侨知青中,申请出国的有59人(男24,女35人),未申请出国的有72人(男36,女36人)[注]《永定县上山下乡侨生花名册》(1974年1月),永定县档案馆藏,档案号0029-002-0037。。至1974年11月,大部分申请者得到了批准。

那些未出境的归侨知青,经过各级部门协调落实,或被推荐升学,或被招工,生活状况也都获得了较大改善。永定、连城等县革委会还对安排到县集体所有制单位当学徒工、就地安排当民办教师以及有严重疾病未安排的归侨知青,实行了分等级发放补助的政策,补助款主要用于购买口粮和添置生活必需品[注]《侨生处理名册》(1974年6月),永定县档案馆藏,档案号0029-002-0037。。

(二)改革开放推动重新安置工作深入进行

改革开放后,华人华侨资源受到中央领导人高度重视,侨务工作一改“文化大革命”时期封闭、混乱的状态,呈现出新的气象。为华侨华人的生存发展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正当权益,帮助他们在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添砖加瓦的同时发展自身事业,达到合作双赢,成为新时期侨务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

1978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纪要》和《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明确提出:要调整政策,改变安置方式,城乡广开门路,扩大留城面,缩小下乡面,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注]吴洵主编:《中国知青总纪实》下卷,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年,第1333—1338页。。随后,一些条件较好的华侨农场获得了更多的招工指标。例如,福州北郊华侨农场有插队知青218人,大多是侨生,因其条件较好,此前招工名额很少,直到1978年才获得较多指标。

80年代,福建归侨知青重新安置工作接近尾声。1984年,国务院侨办下发《关于妥善解决六十年代下乡务农归侨知青问题的通知》,针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归侨知青,要求“妥善安排”,主要是安置在侨办系统内国家投资的华侨工厂、旅游宾馆、外资合营企业,以及各级侨务部门、侨联组织、华侨补习学校、中国旅行社等单位[注]毛起雄、林晓东编著:《中国侨务政策概述》,中国华侨出版社,1993年,第130—131页。。

1986年,福建省侨委在《关于同意调整安置六十年代以来下乡务农的归国侨生的通知》中指出,要解决“目前仍在我省国营农场(华侨农场除外)、在农村务农或虽在城镇居住但没有工作的归国侨生共71户、261人(含配偶及未婚子女)的调整安置问题”,“目前仍在绍安建设农场、漳浦大南坂农场、万安农场、厦门第一盐场、厦门第二盐场、永定先锋烟场、光泽县坪溪农林垦殖场、龙海程溪农场、屏南县农场工作的归国侨生36户、124人(含配偶及未婚子女),调整到我中旅系统、华侨工厂以及部门市县有关单位;对尚在农村务农或已在城镇居住但没有安排工作的归国侨生35户、137人(含配偶及未婚子女),由省侨办负责联系单位并提供花名册,由安置劳动地办理招工手续”[注]《关于贯彻闽政〔1986〕综448号文的意见》,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001-0222-12。。同时,中共福建省委强调,要落实1987年省侨办印发的《华侨农场部分归难侨重新调整安置工作会议纪要》,继续解决归侨知青返城工作的遗留问题。归侨知青返城获得安排者,其子女也享受返城安置待遇。“对他们的子女,凡符合招工或自然增员条件的要优先照顾招收;有条件调整安置到城镇的应协助联系安排;目前仍在务农的,由所在华侨农场负责调整到非农业岗位安排工作;他们及子女全部转为城镇户粮,由国家供应商品粮。”[注]《关于印发〈华侨农场部分归难侨重新调整安置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1987年8月6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307-001-0222-0005。

四、福建归侨知青安置的特点

归侨知青眼界较为开阔,对祖国怀有强烈的感情,加之海外背景带来的政治影响力,一些人被塑造成知青的先进典型,例如山东的林淑娘、福建的林瑞蓉等,另一些人则因为“归侨”这一特殊身份而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总之,归侨知青在整个知青群体中是颇具特点的,对他们的安置工作同样如此。在福建,归侨知青安置的特点主要是:

第一,集体安排和分散落户相结合。侨生回国时间集中,特别是1960年前后,形成了一个高潮。根据国家“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方针,福建省主要向各大中专学校安排侨生,其中厦门集美华侨补习学校和厦门各大中学校是最为集中的单位。泉州、晋江、漳州等地的侨办学校或国营农场的配套小学,也集中安排了大量侨生。因此,侨生分布地域范围较广,呈现大集中、小分散的态势,主要集中于闽南一带,特别是厦门地区。

显然,此种地域分布模式直接影响了归侨知青的安置,成为其与普通知青相区别的一个特点。国内普通知青主要是以地区为单位下乡插队,而归侨知青则分为两种情况:在侨生集中地区进行集体安排;在侨生数量较少的地区,通常与国内学生一道下乡。例如,在侨生较为集中的厦门集美,归侨知青被厦门革委会派去闽西永定插队。整个过程有组织有纪律,前两批在革委会陪同下徒步前往,后几批则是学校统一安排,乘坐火车前往永定县。他们分布较为集中,主要在抚市、湖雷、坎市、湖坑等地。[注]《关于上山下乡侨生问题的请示报告》(1973年10月16日),永定县档案馆藏,档案号0029-002-0036。非集美区的厦门侨生则随同普通知青前往闽西上杭、武平等地插队。1973年,鉴于归侨知青的安置过于集中,永定在解决侨生困难、安排重新安置时曾提出“调整安置地区的解决方案”:“一些安置侨生的社、队,自然条件、生产基础较差,应予适当调整。经初步协商,拟请福州市白沙农场、漳浦县大南坂农场各安置150名。”[注]《关于永定县插队侨生问题座谈会情况的报告》(1973年3月20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7-0085-0061。

第二,特殊身份带来不同境况且各地差异较大。“文化大革命”时期,归侨知青的身份给他们带来很大困扰,很容易让他们与“走资派”挂上钩,遭受政治歧视。由于各地区政府部门的重视程度、经济状况以及民风民情各不相同,归侨知青对此的感受也迥然不同。据笔者所知,永定县的情况相对较好。庞大的侨生数量、影响力和树立典型的需要,使得厦门、永定两地的革委会对归侨知青尤为关注,因此,前往永定集中安置的归侨知青获得了特殊的保护。例如,印尼归侨知青林瑞蓉是当时的知青先进典型,甚至当上了县委副书记、中共十大代表。又如,抚市乡龙潭大队归侨知青许春来被推举赴京出席了国庆20周年观礼。

笔者在口述采访中发现,永定县的归侨知青似乎没有受到歧视,与农民们相处得较为融洽,在招生、招工中也未受到“海外关系”的影响。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因为永定是著名侨乡,客家群体在海外有一定影响力,尤其是印尼地区有许多客家华侨,当地客家乡亲对归侨知青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另一方面,永定矿产资源丰富,土壤比较肥沃,人均收入相对较高,乡亲们对知青的到来不会产生强烈的“抢口粮”危机感[注]知青下乡插队,向生产队领粮食,无异于与当地社员分口粮,农村的粮食因此变得更为紧张。这使得社员、干部对上山下乡运动缺乏认同,甚至对知青产生反感。。此外,客家人的淳朴、热情、包容也在一定程度上消磨了归侨知青的“异乡感”。亲历者说:“总的来说,当地客家乡亲的心地是很善良的,他们朴实无华,待我们很好……”[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杨时云的记录(2018年3月12日)。在永定插队的归侨知青待遇较高,基本不被歧视,反而会受到照顾,“分配比较好的田地劳作,以防被血吸虫缠上”[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物资大厦采访刘凤兰的记录(2018年3月13日)。。他们还时常被安排看管“牛鬼蛇神”,担任代课教师,办夜校,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等,能够较好地发挥特长。据1973年3月永定县革委会统计,在当地插队的厦门侨生中,已有1人入党,97人入团,147人担任大、小队干部[注]《关于永定县插队侨生问题座谈会情况的报告》(1973年3月20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7-0085-0061。。这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对于具有“海外背景”的归侨知青来说,实属优待。

相对于永定,其他地区归侨知青的境遇就要差很多了。有的地方革委会、生产大队领导将归侨知青作为“黑五类”处理,在招工、招干,甚至评工分的时候另眼对待。一位插队上杭的归侨知青回忆说,他们受到许多不公待遇,因为华侨子女身份被误以为是资本家、地主、有钱人,受到生产队会计勒索,因为“抢口粮”,被生产队长嫌弃而申诉无门,工分评定、招工、升学等备受歧视[注]谢春池主编:《告诉后代:厦门老三届知青人生纪实》,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75—281页。。一些地区的归侨知青甚至不敢领侨汇,或是急于同海外亲属“断绝关系”。此外,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氛围下,归侨知青相对于普通知青更容易遭攻击,归国时随带的国外物件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更有甚者还被诬陷为间谍。

第三,重新安置时拥有更多选择。如前所述,20世纪70年代,为了解决知青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同时由于归侨知青的命运重新受到海内外关注,国家对归侨知青的重新安置给予了更多的照顾和关心,开始认真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和上山下乡政策。在重新安置的方式上,归侨知青拥有更多选择,除了普通知青的招工、升学途径外,凡有正当理由要求出境的,大体上都能获得批准。因此,大量归侨知青在父母或者海外亲属的帮助下成功出境。

对于未出境的归侨知青,政府也予以细致安置,有的赴经济较发达、生活条件较好的农场,例如福州市白沙农场、漳浦县大南坂农场,不少人被安置在国营华侨农场从事非体力工作。“海外优势”还使得他们可能被安排至侨办单位或相关行政机关任职。例如1974年,永定县有100多位归侨知青重新获得安置,主要集中于县办或市办的集体事业单位。[注]笔者在福建省龙岩市城市中心花园小区采访黄玄茂、翁爱萍的记录(2018年3月12日)。同时,归侨知青获得了更多的升学机会。1973年3月,福建省革委会政治部外事组、民事组、教育组提出:“今年夏季大、中专招生时,建议按中央规定的招收侨生比例,统一集中分配。这样,预计可分配150名,以选送符合条件的插队侨生入学。此名额由省外事、民事组掌握。”[注]《关于永定县插队侨生问题座谈会情况的报告》(1973年3月20日),福建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148-007-0085-0061。。9月19日,福建省革委会作出《福建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草案》和《福建省1973年到1980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初步规划草案》,规定侨生一般不再下乡,而是分配到国营华侨农场[注]士心:《福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纪略》,《福建史志》2010年第4期。。笔者在采访部分普通知青时发现,他们对这一点感触颇深,认为国家对华侨还是有照顾的,下乡时间较短,苦日子少。

从1970年到1974年,除了自愿留在乡下插队的一些人外,绝大部分归侨知青获得了重新安置。他们或选择出境,或被推荐升学,或被招工,生活状况得到大幅度改善。

余 论

长久以来,华侨及其后裔对祖籍地的认同程度、联系的密切程度可谓无与伦比。其中侨生作为联系海内外关系的纽带,对于向海外传播新中国形象,扩大华侨爱国统一战线,广泛争取华侨对新政权支持,支援解放台湾等,都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对象。因此,妥善安置侨生,并对之加以适当照顾,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侨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然而,五六十年代归国侨生数量逐年增加,国家渐渐无法负担,开始动员他们上山下乡。“文化大革命”时期,通过政治动员形成的大规模知青运动的外部氛围促使归侨知青奔向农村。可是,当时农村相对落后,没有劳动经历的归侨知青不得不面对艰苦的劳作和无亲无故的“不安全感”。而且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有所谓“海外关系”,归侨知青大多在农村备受歧视。在看不到出路的情况下,这一群体或许比普通知青更容易焦虑。一方面,他们希望融入集体,“炼一颗红心”;另一方面,他们又对自己的选择产生怀疑。就这样日复一日,部分归侨知青和贫下中农一起,在艰难困苦、坎坷挫折中知难而进,不折不挠地克服困难。更多的归侨知青则认定前途渺茫,选择逃离。

尽管归侨知青的安置方式、重新安置途径、返城时间、双重生活经历所带来的主观感受,以及特殊身份带来的待遇、境况等,与普通知青都存在较大差异。但是,他们与普通知青处于同样的历史大背景中,其心态、人生际遇与祖国的政治、社会生态“同频共振”,具有很强的时代特色,在知青运动中颇具典型意义。其中不乏渴望和激情,更有茫然、困顿、无奈和悲苦。由于运动持续时间较长,下乡生活遭遇诸多困难,知青群体包括归侨知青的思想状态趋于离散化。随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拨乱反正的开展,知青运动的终结成为一种历史必然。

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央决策层认识到海外华人华侨的经济实力及其对中国经济建设的巨大作用。作为海内外交流的纽带,国内归侨知青再次得到了中央的重视。

近年来,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一批批海外侨生回国学习、定居。如何妥善安置侨生,保障其权益,进而借助这一特殊纽带,加强中国优秀文化的传播,提升国家的影响力,无疑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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