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国残联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发改社会〔2019〕160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 年,公共服务供给结构更加合理,社会力量参与更加积极,实施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与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对保障民生、促进就业、扩大消费的作用不断增强,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全覆盖、质量全达标、标准全落实、保障应担尽担,实现非基本公共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其中,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30%。
突出基本保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行动方案》要求聚焦最关键的环节和最需要的人群,优先补齐服务短板,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如社会服务方面,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加强儿童福利、精神卫生设施建设,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等。
着力增加供给。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行动方案》着眼群众反映强烈的托幼托育、健康养老、家政助餐、文体旅游领域,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扩大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围绕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肿瘤、心脑血管等重点疾病,加快建立若干高水平的国家医学中心和一批区域医疗中心;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支持境内外资本投资举办养老机构;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推进“百城万村”家政扶贫,推广城乡社区助餐服务等。
坚持普惠可及。《行动方案》特别强调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将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上,既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又要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鼓励通过购买服务、财政奖补等多种方式,支持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鼓励优质医疗资源通过组建专科联盟、建设分支机构、远程医疗协作、“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多种方式,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等。
鼓励社会参与。《行动方案》要求破除体制障碍,创新提供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如在社会养老方面,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开展城企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
强化质量监管。《行动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全覆盖、质量全达标、标准全落实、保障应担尽担,非基本公共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如要求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制定行业准入、管理和监管标准,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与标准;督促各地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完善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同时,《行动方案》还要求各地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诚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将通过达标考核、水平评价、满意度调查等,促进公共服务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
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