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雄
早在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作出法治浙江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经过13年的探索实践,法治浙江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如何着力把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态势,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成为摆在浙江各级干部面前的时代之问。
前段时间,浙江以雷霆手段坚决查处杭州市滨江区以虞关荣为首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在全社会形成强烈震慑。这个案件的背后是执法人员同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有的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影响十分恶劣。领导干部知法犯法、带头违法,污染的是法治生态,损害的是公众的法治信心。这个反面教材也深刻警醒我们,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意识,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全社会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推动全省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法律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和鲜明的政治性。法治建设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离开政治的法治是根本不存在的。每一种法治形态都有自身的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都体现着不同的政治立场。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头等重要地位,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德治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自觉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以高度的政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特别是要发挥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政治优势,争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排头兵,推动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谱好新篇、走在前列。
当前少数领导干部在处理发展和法治的关系上还存在一定的误区。有的甚至说“发展要上、法治要让”,以违法追求效率,以结果正当掩盖程序违法,这方面的教训不少。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领导干部要深入思考如何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用法治精神促进政府行为的稳定、公平、可预期,净化有利于高质量法治的法治环境;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入思考如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发挥浙江的互联网技术优势,运用法治方式提高社会治理和风险防控能力,等等。
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如果每名党员都心中有法,我们的党还有什么力量不能凝聚;如果每个组织都心中有法,我们的国家还有什么秩序不能建立;如果每个公民都心中有法,我们的民族还有什么风险不能战胜!
如何着力把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态势,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成为摆在浙江各级干部面前的时代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