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毛新 厉飞芹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
社会网络理论认为,个体与组织处于动态变化的网络关系中,借由社会网络实现知识、信息、机会等核心资源的外溢、获取与共享。社会网络中承载着大量知识,因此附着于社会网络之上很自然形成知识网络,知识网络是人、企业等知识主体之间相互连接构成的网络,作为社会网络的一种,知识网络涉及知识在不同主体间的流动与传播[1]。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是创新创业语境下社会网络的重要表现形式,该系统具有“开放互联”与“内生成长”两个关键特征。作为生态系统建构主体的高校在开展创业教育的过程中,不但其教育受众即学生无时无刻不受到外部社会的深刻影响,而且组织教育的教师群体也同样受到外部多重网络的复杂影响。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创业常常具化为一个使原创知识实现价值创造的过程。从这一层面来看,高校创业教育的核心要义体现为创新创业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应用。处于错综复杂社会网络中的高校,在开展创业教育过程中,不但会通过自我内部探索创造出新的知识,而且会通过深度嵌入外部多重社会网络获取知识,进而实现知识整合,不断提升高校创业教育能力。在众多的外部社会网络中,高校集群知识网络和社会企业集群知识网络对高校的影响尤为突出。
高校集群网络,是指由于地域、行业、学科、专业等原因导致的,与所在高校互动交往频度较高的高校群体。事实上,高校集群是产业集群理论向高等教育领域的一种迁移。集群是高校集聚现象的本质特征,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高校之间的互动交流形式、渠道、频次等借由新媒体手段业已突破空间距离的阻滞。高校集群不仅表现为地理空间上的有限区域集聚,例如传统形式的“高教园区”;还表现为学科相近、属性相同、水平相等的“泛区域”集聚,例如全国性乃至全球性的“高校联盟”或“高校办学联合体”。网络是节点的集合以及反映出节点间是否存在关系的边的集合[2],而集群组织间的网络关系实质上是基于知识的分工网络关系[3],因此,高校集群知识网络可以理解为“高校集群内部组织及其之间知识关系的集合”。地理空间的邻近和学术交流的加强有利于高校之间实现知识溢出与共享,集群内高校之间密切的关系网络(正式关系和非正式关系)可以有效地促进知识资源的流动和共享,使不同学校、不同学科的知识有效地发生碰撞与衔接,促进新的知识产生,表现出明显的知识竞争优势[4],这种知识溢出效应正是形成高校集群的主要动力之一。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全面推进的时间并不太长,在深层次推进的过程中碰到的共性难点和问题很多,因此,高校之间相互学习借鉴的主观需求普遍较大。综合考量知识的可得性与相关性,各大高校自己所处的高校集群中的知识网络对高校的创业教育影响显著。
强弱联结是社会网络理论的核心理论之一,关系要素和结构要素则是社会网络理论的两大分析要素。从关系维度看,集群内组织基于相同或相似社会背景和文化特征的信任促使组织间互帮互助、互相信赖与认可[5]。与国外的高校集群自发形成的发展模式相比,我国的大学集群发展模式具有明显的人为特征和行政特点[6]。回顾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历程,可以看出政府强力推进的轨迹明显。由于处于同一社会文化背景,拥有相似的基础性信息,在同样的考核管理背景下,内部组织结构高度相似,信息交流非常顺畅,高校彼此之间开展深度学习时,碰到的文化阻力很小。这也意味着,某个高校相对成功的创业教育组织形式,很容易被处于集群网络中的其他高校模仿与借鉴。目前,高校之间相互模仿的作法,不但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被模仿的高校还很容易被当作典型从而得到积极性评价;而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会不定期评选各种创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向其他学校推广他们创业教育的先进作法。从结构维度看,高校集群网络往往呈现“强联结”形态,学术会议、学术讲座、考察参观等多样化的学习交流方式建立起了集群内高校之间频繁而紧密的互动,同样推动了创业教育知识的溢出。
从管理视域看,创新创业管理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艺术性符合创业教育的逻辑起点“创业”这一规定性,科学性符合创业教育的逻辑重点“教育”这一规定性。高校集群网络中创业教育知识的学习,往往注重于在总结其他高校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整合内部知识,优化本校创业教育的组织活动形式和程序。该类知识通常属于符合创新创业普适规律和共性因素的科学性知识,是易于编码或易于表达的显性知识。高校在集群网络中学到的创业教育知识与已有的知识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常常体现为对已有知识的深化和已有能力的拓展,从而实现对已有资源的更好配置和运用,例如优化创业课程教育设置、改善创新活动开展方式等。由于高校集群网络中创业教育语境的相似性,该类学习行为常常与模仿、应用、效率、选择、执行等关键词相联系,其学习形式属于高校集群知识界域内和趋同教育情境下目标导向的“借鉴式”迁移学习。
社会企业集群网络,是指高校所嵌入的与自己创业教育联系相对较为紧密的企业组织群体。学校创业教育是创业教育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家庭创业教育、社会创业教育相互“补位”,推动社会创业生态系统处于一定的均衡发展状态。高校创业教育根植于高校所在区域的社会文化语境,与家庭创业教育依托的“血缘亲属集群网络”和社会创业教育形成的“地缘产业集群网络”(即区域产业集群网络)共同架构了广义概念上的社会企业集群网络。由于创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艺术性特征,难以单纯地通过理论研究和分析加以传播,需要高校通过多种形式将师生与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进行对接和互动,从而实现信息的持续有效流动。例如,高校所在地附近都有一些产业集群,聚集着大量的创业者群体,这些群体往往是当地良好创业生态的重要构成部分,高校的创业教育如果能够很好地嵌入这一网络,就可能高效地分享产业集群中创业信息和创业知识的溢出。学生创业素质提升需要大量不可言说、难以编码的默会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这类知识在相对封闭的高校传统课程教学中较难提供。当高校深度嵌入地方产业集群时,这类知识将会很自然地由产业集群的创业者群体向高校的师生传播,最终弥散、融会于高校创业文化之中,整体改进高校创业教育资源和信息的质量,在无形中助推高校创业教育[7]。因此,高校嵌入社会企业集群知识网络,对于推动高校创业教育差异化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从关系维度来看,高校与企业组织战略目标迥异,异质性明显,组织文化差异大,常态化交集少,高校在学习整合中,在将外部知识内化过程中,面临的来自高校内部的传统文化阻力较大。如果创业教育创新学习的切入点选择不当,或推进力度把握不准,很容易会导致“水土不服”。从结构维度来看,目前国内高校与大部分社会企业在创业教育方面,仍处于“弱联结”的状态。高校与社会企业集群网络的学习交流、互动频率相对较少,但很多高校因为自身的地域优势、行业专业优势、校友优势等原因,其所处的社会企业网络规模较大,而且网络中拥有更多异质性资源。通过学习整合,能够帮助高校突破已有知识库,与现有的知识体系形成差异化补充。
知识基础论观点认为,企业是异质的、作为知识载体的经济主体。知识是企业能力的深层次因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源自企业的技能、诀窍、经验等知识要素[8]。这些知识形态主要表现为不易编码、不易传播的隐默知识。比如工商业领域传统的地方性知识、祖传手艺、商业习俗、生意经、共同的产业选择等[9]。社会企业集群网络为高校内潜在的创业者提供了匹配度很高的特定知识体系和学习机制。高校嵌入社会企业集群知识网络,在创业教育学习中对异质性隐默知识的“探索式学习”的影响显著,对推陈出新、解决现有问题、尝试前所未有的创业教育方法等具有巨大的作用。即高校不断搜索外部现实需求,筛选整合企业网络知识,试验新的组织活动形式及程序来提高校内创业教育的效率。其学习行为常常与变化、冒险、尝试、试验等关键词相联系[10],其学习形式属于突破高校传统教育语境和知识边界的“探索式”迁移学习。
高校集群是知识传递、扩散、传承和创新的生产源和集散地[11],嵌入于高校集群网络中的高校,显然会通过该集群网络有效获取并吸收高校群体性知识,并通过知识的交流、共享、创新、增值实现从知识到能力的转化,从而培育高校创业教育的独特能力,提升集群内各高校对创新创业现实需求与发展趋势的生态适应力。这种作用具体表现为高校集群内创新网络通过集体学习促进知识溢出,对集群内高校创业教育能力创新具有正向的积极影响。这一知识转化为能力的作用机理从本质上看是高校集群网络中创业教育经验的“归纳式迁移”和基础性知识的“量变式积累”。《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明确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调研活动,总结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推广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 由于创业教育时滞效应的存在,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我国高校相互之间深度学习、实践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被组织编写成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经验材料和大学生创业成功案例集,以交流学习的形式对高校创业教育能力的渐次提升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由于集群内高校同质性较强,“借鉴式学习”更多地在理性归纳、对比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驱动集群内高校的创业教育能力呈现出渐进式提升。“借鉴式学习”以高校自身创业教育的理念、目标为基点,以已有的创业教育知识体系为框架,以“短平快”的考察、交流为路径,以具有普适意义的创业教育显性知识为输入,以模仿、改进、修正创业教育方式为输出,由此获得的渐进式能力提升表现为高校在获取、内化溢出的基础性知识后对自身创业教育的补充与完善。这也充分体现了知识的可转移性、收益递增性和自增强性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借鉴式学习”的强度如果过大,也容易引发集群内高校创业教育发展模式的集体趋同和路径锁定,从而可能会对突破式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基于Stufflebeam1966年提出的CIPP教育评价模型[注]CIPP评估模型,即背景评估(Context evaluation)、输入评估(Input evaluation)、过程评估(Process evaluation)和成果评估(Product evaluation)。,高校创业教育能力可以从“创业环境基础能力、创业资源配置能力、创业过程行动能力、创业成果绩效能力”四个维度构建评价体系[12]。从创业环境基础能力看,笔者以“创业教育”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数据库中共计检索到相关论文20 705篇(1986-2018年预计值),其中近十年发表的文献量呈大幅增长趋势。在文献引用方面,截至2018年7月,被引量排位列前十的文献合计被引次数高达2 842次。可见,高校之间以学术论文发表和观点引用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创业教育知识的外溢、交流与借鉴。2002年,教育部借鉴国外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经验,在清华大学等9所高校试点创业教育。试点工作开展15年来,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借鉴式学习”已逐步“由外到内”,开始注重本土经验的学习和知识挖潜。2017年,继2月份教育部公布99所“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名单之后,6月份又开展了101所“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的认定工作。示范高校的示范效应对其他高校创业教育能力的提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高校创业教育需要保持开放融通的状态,校内创业教育必须要置身于社会大环境之中,方能紧接地气,与外界形成互生共养格局,努力打破生态学上的“局部生态环境效应”。对每所高校而言,本区域内的创业企业群体是宝贵的创新知识来源。嵌入于社会企业中的高校,通过嵌入社会企业集群网络,可以获取大量的异质性知识,实现创新思维的不断碰撞和现有创业教育模式的不断反思,促进各类信息的分享与转移,从而形成与其他高校差异化的创业教育竞争优势。在这类“探索式学习”中,高校创业教育能力的提升更多来自于不同领域的全新知识和不易获取的隐默知识,即高校在原有的知识框架内通常不具备该类知识,而且高校也无法在短时间内依靠自身能力发展这类知识,需要嵌入外部的创业实践企业网络中,通过与企业的深度互动,促进不同知识背景的组织、人员的交流,以推动不同领域知识的转移与经验类化。高校通过在社会企业集群网络中的扎根学习,获取自身所欠缺的技术、知识,激活实践中的隐默知识,促进知识的互补与创新,极大地拓宽创业教育的战略视域,从而有利于创业教育能力的突破式提升。但与此同时,在“探索式学习”过程中,由于大量未经仔细筛选的、看似符合现实的初创企业的实例信息“冲击”高校创业教育,高校创业教育偶尔会出现局部性不适,甚至会产生阶段性的整体性困惑。因此,高校创业教育仍需秉承教育的核心规律,遵循教学、教法的基本原理,否则,容易出现无所适从的局面。
笔者认为,在社会企业集群知识网络中的“探索式学习”有利于高校创业教育能力的突破式提升,这一知识转化为能力的作用机理从本质上看,是企业集群网络中创业实践的“演绎式迁移”和原创性知识的“质变式突破”。创业的根本特征就是强烈的冒险精神、探索意志和运用多种资源匹配途径解决现实中的不确定性并创造新的社会价值的过程。高校依托社会企业集群网络有利于打破高校因学缘结构相似造成的壁垒,解决高校创业人才培养供给与创业社会现实需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地域为根、互融为本,不同地区高校与本地区企业的深度互动对创业教育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各个高校在创业教育内容上将“嵌入本地区产业与企业集群”所需的知识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将能与高校原有的“自由拓展”的教育内容实现有机对接,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2017大学生创业报告》指出,高校与平台型企业正在不断推进深度战略合作,例如,2017年浙江大学与腾讯携手共建“浙大紫金小镇·腾讯云基地”,依托小镇内创业群落推进浙江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科研技术成果的快速聚集扩展。紫金众创小镇内已有创业企业3 508家,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0家。国家级孵化器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博士后工作站2个,市院士专家工作站5个。2016年实现总产值130亿元,税收总收入11.81亿元,吸引就业人数1.5万人[注]资料来源:https://www.tronker.com/work/tronker/hatch/purple-town.html。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经过多年的推动和发展,各个高校正在以更为开放的姿态融入社会创业生态系统中,结合社会企业集群网络创新知识创造方式,在探索式学习中寻求创业教育的突破式创新。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对创业教育越来越重视,对高校创业教育的制度引导不断加强。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公办高校占主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办高校的经费资源分配和考核仍发挥主导作用的背景下,高校在高校集群知识网络中的学习效率较高。笔者认为,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高校创业教育相比,中国高校在创业教育的具体举措方面,无论是在实施形式的一致性程度上,还是在推进时间进程的同步性程度上,都具有明显的相似性。比如,在对“全校创业教育”的态度方面,尽管美国高校创业教育始于20世纪40年代,但直到现在,相当一部分高校仍没有开展全校创业教育,而中国推行创业教育不到40年的时间,绝大部分高校都明确定位于全校开展创业教育,绝大部分高校都已经把创业课列为全体在校学生的必修课。
高校之间关于创业教育的交流日益频繁,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创业教育联盟为例,该联盟成立于2014年,当时参与的高校有六十余所,到2017年参与的高校已经达到一百余所[注]资料来源:http://www.zju.edu.cn/2017/1101/c502a688685/page.htm。各个省市对于高校创业教育也保持着积极关注,以浙江省为例,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鼓励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截至2018年7月,已有102所高校建立创业学院。我国高校具有明显的政府推动性的外部特征,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强力倡导,但高校内部自身动力不足,高校在创业教育中只在浅表层面上积极响应,在具体做法上却高度趋同,缺乏特色,实效不佳[13]。在高趋同度的背景下,高校创业教育在比较创业教育成效中,常常将参加重要创业类赛事的数量、实际创办企业的数量和校友、典型创业成功校友作为重要的显性标志,无论在校内外宣传中还是在具体创业教育中都将其作为主要的引用内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高校创业教育的成效评估,亦采用较为柔性的评价方法,但对其评价结果却常常进行较为高调的宣传。比如,注重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实践育人高校等项目的排名比较。笔者认为,过于注重创业教育显性指标这一导向,会产生闭环式的正强化激励效应,集体学习中,对于大家共同认可的方法、措施、手段接纳度比较高,这利于高校之间以标杆管理思维实施目标竞逐,但带来的问题是使高校更加看重显性的开办公司的学生和毕业生人数的增加,更加注重对现有项目愿意创业实践的学生的鼓励,而对于内潜层面的非直接开办公司学生的岗位创业意识和行为培养则相对不够重视,对于那些高技术含量的科技型创业教育的扶持强度也明显不够。由此导致高校创业园中低水平层次的营销类的创业实践比例很高,对地区经济有实际推动力的“高精尖”型创业实践比例仍然偏低。
高校集群知识网络中的过度“借鉴式学习”在引发创业教育行为趋同的同时,还可能导致高校创业教育理念的趋同,具体表现为高校对自身创业教育角色的错位,容易陷入“重精英”“强全程”式教育的认知误区:高校会不自觉地认为,应当在全面普及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尽量把一部分具有创业基因和天赋的学生挑选出来,给予特殊的培养,并对其负责的创业项目实施全过程指导,更乐于看到他们从小微企业逐步做大做强。高校在对自己挑选出来的所谓创业“精英”学生进行孵化培育中,很容易把关注点放在如何让创业项目“活得更久”,于是,给这些学生提供经营管理类培训,或为他们提供资金资助,或提供融资平台对接支持,使这类学生常常成为创业教育的扶持重点。高校创业教育把帮助指导学生“全程创业”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定位于“全程创业教育”的意图情有可原,上述创业教育工作对创业型人才培养与创业项目孵化也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但面面俱到的全程创业教育容易导致创业资源分配的过度均衡化,重点不突出,特色不明显,难以形成高校创业教育的差异化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各个高校创业教育理念和行为的趋同也会导致高校集群网络内固有知识的往复循环,高校间借鉴式学习的提升效果就会非常有限。
如何破解当前高校创业教育的“高趋同”和“全过程”困局?笔者认为,各高校需要增强在高校集群知识网络嵌入的“精准度”,即更精准地把握高校在创业教育过程中对学生创业的介入度,把握介入的程度与方式,要避免“过度扶持”导致过多“圈养式校园创业项目”。在创业教育理念上,高校应当回归理性,放弃在“创业苗子”选取过程中的过度“自负”。创业精神和动机的培养存在前置式影响,学生相当一部分创业理念来源于地域经济、文化传统和行为习惯,高校只有根植于这些,其影响才会更有效,因此,因时、因地、因时播撒创业品质、创业思维的种子,为更多的学生营造情境学习环境更具基础性作用。构建高层次创业的耕种平台,是高校创业教育区别于家族创业教育和企业创业教育的最大优势。在创业教育行为方面,如果高校不是定位于“全程创业教育”,而是定位于在普及创业教育理念、推进创业文化的同时,结合各自的优势和特点,注重于某些“环节创业教育”、“专业创业教育”、“分段创业教育”,那么创业教育的效果可能会更好。因此,克服“全程创业教育”而转向“注重环节创业教育”应当是高校创业教育的方向,即把高科技转让给企业,而这种转让是已经着眼于技术商业化的前端,利于推动高校知识实现资本化,构建“知识生产-知识扩散-价值创造”的完整价值链。在精准分工中,高校应不断调适自身的边界、功能与结构,使自己在高校集群知识网络学习中能够强劲有力,而不是在“全程施教”中求全责备。
创业文化氛围对高校创业教育有重要影响,通过营造浓郁的创业文化氛围,可以使身处其中的师生在不自觉中受到浸染,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创新创业意识。校园文化内嵌于地域社会文化之中,时刻与高校所处的外部环境互生共养,形成带有独特印记和脉络的文化网络。高校创业文化如果可以更多地、顺畅地对接外部的社会真实创业实践,校园内部的创业氛围就容易不断被强化;反之,高校的创业文化如果与外部的社会真实创业实践活动相对隔离,则容易导致校园内部的创业氛围由于给养不畅而发展不利,形成相对与世隔绝的“花盆效应”。校园中封闭或半封闭的教育实践,使学生的创业知识、商业技能严重脱离真实的社会现实,在走出校园这一“庇护区”后,学生很难适应来自社会现实的挫折和挑战,创业自信心备受冲击,创业执行力大幅下降,这同样折射出学生创业逆商培养的重要性。即便在学校培养起来的创业观念、意识,由于过于理想化,也容易出现“叶公好龙”的现象。同样,经高校呵护孵化的创业项目在搬离校园这一“舒适区”后,往往无法快速适应来自社会的多重竞争压力和行业内商业模式的更迭节奏,对项目价值和商业前景的过高预期往往导致很多校园创业项目中途夭折。
对于高校创业教育与外部社会多维度、深层次结合的必要性,大部分高校都十分认同,但在具体的合作方式和路径方面却苦于无处着手、难以深入。导致“求路无门”的重要原因是创业教育的实践并不像常规的专业教育实践那样容易组织。高校无法让学生在修完创业教育课程之后集中性、大规模地同时开办公司以锻炼创业实践能力。而分散性地把大批学生输送到初创企业中去实习,其组织难度也非常大,因为大部分初创企业规模较小,单个初创企业可接纳实习学生的数量非常有限,而且很多初创企业受自身经费限制,无法有效保障学生的实习支持和物质补贴。此外,初创企业本身尚处于边试错边成长的摸索阶段,创业中途“死亡率”高、变化大,这些都造成了高校创业教育“学中做”的难度。
高校组织在学生创业实践中遇到的上述困境,与高校教师不自觉地把创业教育实践等同于其他课程实践的思维习惯有关。相当多的高校创业教育教师尚未意识到,高校创业教育与社会创业现实之间存在深度的相互需要,这一点是一般的专业课程无法比拟的。在一般的专业课程实践中,实践基地或合作企业往往为学生提供的是实际岗位需求之外的学习型职务,更多的是实践支持单位给予高校和学生的单方面付出。但是,在创业教育实践中,更容易出现实践支持单位与学生的双向互惠。社会企业集群知识网络中节点关系的建立源于需求即获取利益,有进行知识交流的意愿。在具有需求后,节点企业在联盟网络中搜寻潜在的关联对象决定是否产生连接关系[14]。由此可见,实践支持单位本身对实习学生存在一定的利益诉求,才会向意向性合作高校抛出“橄榄枝”。而合作关系一旦建立之后,在下一时刻网络节点建设中,就可以根据未来的可能选择决定是否维系或者建立新的关系。创业教育实践中创业企业的这种价值导向和关系选择更为明显。
首先,对于大量的初创企业或者谋求二次创业的企业及个人而言,找到志同道合的创业团队合伙人以及合适的初始员工,关系到创业能否成功。一般来说,创业合伙人和初始员工的寻找工作很难通过社会招聘渠道得以解决。因为在既没有前期的深入了解和接触、又缺乏有效的价值观筛查机制的情况下,通过社会招聘组成的创业合伙人团队和初创企业员工团队往往组织稳定性较差,很容易在碰到经营理念冲突或经营业绩困难时解体。高校相对稳定的流动的学生群体是初创企业寻找理想的潜在创业合伙人及员工的优良“园地”,如果高校在创业教育过程中能将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类活动及表现的数据进行适当记录和痕迹化管理,同时不定期地将外部创业企业的小型创业实践活动,如各类创意比赛、创业讨论沙龙等信息向学生实时发布,外部的创业企业和个人到校园里“找合伙人”的成本就会大大降低。高校若能与所在区域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展开深度合作,既利于构建互利共赢的人才输送双向合作机制,也为校内创业型人才的实践成长提供了多种可能。
其次,对初创企业而言,青年学生头脑中很多一闪而过的商业创意往往蕴含着巨大商机,因为大学生群体思维活跃,不易受固有商业模式和既定商业习惯的限制和束缚。如果高校定期把一批批初创企业的潜在创意需求与在校学生的创意比赛进行深度对接,学生的“金点子”很可能被企业采纳而直接转化为商业实践。对于社会初创企业而言,如果可以相对高效率地参与到这些创新创意对接活动中,显然有利于获取潜在的低成本商业机会。但目前这类活动在高校尚未广泛开展,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单个初创企业难以承受大型创新创意类比赛的组织成本。事实上,创业教育实践自身的规律,重点不是把学生组织到外部的创业教育企业中去,而是要将初创企业主动纳入到校内的创业园和各类创业实践活动中来,使初创企业集群走进高校成为一种自身需要,而非外部推动。
高校应当积极对接社会需求,寻求主动突破,依托社会企业集群知识网络“活化”校园创业氛围,让高校的创业教育成果不再止步于各类创新比赛获得的奖状与证书,让更多创意有转化为商业机会的可能,让更多学生有变身为创业合作人的可能,也让更多科技成果有转化为企业创业实践中核心技术的可能。高校要增强社会企业集群知识网络嵌入的“鲜活度”,创新知识交流、知识联盟、知识一体化等网络嵌入方式,敏锐回应社会创业生态系统的体系需求,更好地助推社会创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