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与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方法与对策

2019-01-23 03:45顾晓辉
智能城市 2019年18期
关键词:全过程建设项目咨询

顾晓辉

(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011)

近些年,随着企业内控制度的逐步完善,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合规性越来越重视,这也催生出了对工程审计类服务的需求。并且,对于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建设单位往往会聘请咨询单位提供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咨询公司要适应市场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但是,由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一项新的咨询服务,无论咨询公司还是委托单位,对于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与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区别等基本问题缺乏清晰的认识,这会直接影响到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因此,有必要在了解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基础上,对它与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区别加以区分。这样,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才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1 什么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建设项目”根据《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的定义,是指“按一个总体规划或设计进行建设的,由一个或若干个互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组成的工程总和。”

纳入审计机关监督审计的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是指:(1) 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2) 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一般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到完成项目决算的整个过程。

国家审计机关开展的工程审计不是本文所讨论的对象,本文讨论的是由建设单位内部开展的,根据其自身需求所提出的对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根据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实际开展情况,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一般是指建设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审计机构,从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对过程中 (前期阶段、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 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经济性进行审计。

2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审计内容

作为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单位,由于业主的服务需求各不相同,因此,不同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审计内容也会有所区别,但归纳目前所实施的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主要的服务内容可以按不同阶段划分。

2.1 前期阶段 (从立项开始)

(1) 审查项目建设管理的各主体设立的有关文件 (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 的完备性,了解履约主体的合法性和组成情况;(2) 审查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是否齐备;(3)审查资本金组成及到位情况;(4) 审查项目建设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情况,是否适应本项目的实际情况;(5) 审计前期工作流程和费用,审核资金来源、支出项目是否合规;(6)审核项目设计概算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2.2 设计阶段

(1) 审查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筑面积、建设内容等是否符合该项目的批复文件;(2) 审核施工图设计所对应的施工图预算是否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3) 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就影响项目建设成本的关键因素等进行了系统分析,设计方案是否得到了优化;(4) 审核设计阶段不同方案比选的经济合理性,对不同方案价值工程的结果进行审核。

2.3 招投标阶段

(1) 审查标段划分和合约构架的合理性;(2) 审查招标计划与项目整体进度计划的匹配性;(3) 审查不同项目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国家、行业和地方建设项目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4) 对招标过程 (从公告发出到正式定标) 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5) 审核工程量计价清单、招标标底、答疑文件、评标报告等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4 合同订立阶段

(1) 审核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2)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证明书是否齐全;(3) 审查合同备案情况,是否有阴阳合同,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4) 审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是否满足相关审批制度。

2.5 施工阶段

(1) 审查施工阶段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 审查工程监理、设计单位、顾问单位、承包单位等的履约情况;(3) 审查工程工期是否符合原定的工期;(4) 审查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5) 审核工程成本的变动情况;(6) 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合理性和准确性;(7) 审查工程的其他情况 (如: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

2.6 竣工验收阶段

(1) 审查竣工验收前的各项手续是否已完备,相关报告是否已经签署;(2) 审查竣工验收小组的人员组成是否合理;(3) 审查竣工验收小组是否按标准和规定进行了验收;(4)审查应进行整改的工程是否整改完毕;(5) 审查验收小组是否将验收资料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建设单位是否把完整的工程项目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移交给当地建设档案主管单位。

2.7 竣工结算阶段

(1) 审查工程结算是否满足的送审的基本条件;(2) 审查工程竣工结算原始资料真实性、完备性、合法性、有效性;(3) 审核工程结算书中所报的工作内容与合同及现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4) 审核工程量、单价和取费的准确性。

2.8 竣工决算阶段

(1) 审核竣工决算审计报告;(2) 审核项目审计后评估报告。

由以上不同阶段的审计内容可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覆盖面非常广,涵盖了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涉及项目的工期、质量、成本和安全等各个方面,是从公司内部审计的角度审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

全过程跟踪审计意义在于:除了是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多把了一道关,有助于建设单位和各参与单位规范管理、切实履约以外,由于咨询单位是全过程参与的,因此,可以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避免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也为业主今后在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持续提升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3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其服务内容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写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GC 4—2017) 中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运用现代项目管理的方法,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合同管理为手段,对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进行计价,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建设投资的合理筹措与投入,控制投资风险,实现造价控制目标的智力服务活动。”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GC4—2017)中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分为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与竣工五个阶段,合同管理贯穿于这五个阶段。

3.1 决策阶段

(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核;(2) 经济评价的编制与审核。

3.2 设计阶段

(1) 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3) 方案比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

3.3 发承包阶段

(1) 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 (即招标控制价) 的编制或审核 ;(2) 清标。

3.4 实施阶段

(1) 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2) 询价与核价;(3) 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4) 提出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以及各方案对应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3.5 竣工阶段

(1) 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2) 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3) 建设项目后评价。

由以上不同阶段的服务内容可知,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核心是造价,所有的工作都是围绕造价的管控来展开的。尽管在服务的过程中,必须符合合规性的要求,但是,由于立足点的不同,其对于合规性的关注度是远不如全过程跟踪审计的。

4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与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区别

从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与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定义和服务内容来看,两者的区别是非常大的。

4.1 所应负责的对象不一样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合同一般是和建设单位签订的,但由于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一般是代表建设单位上级单位的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的,因此,在选择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的时候,一般是由建设单位上级单位的审计部门组织招投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故在实际的工作中,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一般是向建设单位的审计部门或其上级单位的审计部门汇报工作,由此可见,其实际负责的对象是建设单位上级单位的审计部门,而一般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是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并签订合同,其负责的对象是建设单位自身。

4.2 服务涵盖的范围不一样

全过程造价咨询是围绕造价控制来进行服务的,其范围局限于建设的项目的造价,而造价只是全过程跟踪审计所应审计的建设项目的经济性中的一部分。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审计内容还包括项目除造价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与合规性相关的内容。因此,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涵盖范围远大于全过程造价咨询。

4.3 审核的对象不一样

全过程造价咨询由于其工作是围绕造价控制来开展的,因此,其审核的对象一般是以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材料供货商为主。而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其审计的对象除了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材料供货商以外,建设单位自身也是被审计的对象。此外,为项目提供服务的各个参与单位 (包括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 也是跟踪审计单位的审计对象,可以说,凡是参与到建设项目的各个实体,都是被审计对象。因此,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审核对象远大于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审核对象。

4.4 角色定位不一样

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作在造价这个方面的工作一般都非常细化,具体到工程量的计算、材料价格的询价、报价的审核等,很多的工作是要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具体去做的,在项目中,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是建设单位的专业咨询顾问的角色。

但是,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的工作重点不在于具体做,而在于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的工作是通过审核/审查的方式来发现是否有问题,进而促进整个项目系统运行的合规性。如果说“做”是运动员的工作,那么“审”就是裁判员的工作。在项目中,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是运动员的角色,而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是裁判员的角色,因此,两者的角色定位完全不同。

4.5 服务团队组成不一样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团队基本是由造价咨询专业人员组成的,但是,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团队由于其服务覆盖面更广,其服务团队中除了造价咨询专业人员以外,一般还会包括会计专业人员、审计专业人员、监理专业人员,以及管理咨询相关人员等。这些人员有些是全过程参与项目,有些是根据项目的进度阶段性地参与到服务中去。因此,全过程跟踪审计与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服务团队组成是不一样的。

5 结语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作为这几年发展较为迅速的新兴业务,目前,尚未有相关的标准出台,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单位都还处于摸索阶段。不同业主的需求和理解不同,也造成了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的不同。

了解全过程跟踪审计与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区别,有助于业主更好地判别其所需的是何种服务,以及应以何种方式开展工作;这也有助于咨询单位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切实满足业主的服务需求。也只有这样,全过程跟踪审计这一服务才能够真正为业主带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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