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共识:要通过生态补偿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核心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应有利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保护者的切身利益,提高他们的生态保护积性,从而保护水源区的水质和水环境。要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补偿主体和客体,明确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与路径。不能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区域和老百姓吃亏。
要探索建立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补偿机制,首先要全面准确理解“生态补偿”的含义,其实质是调节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包括受损者)与受益者(包括破坏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其次要明确生态补偿的实质、针对的领域和对象、依据和标准,明确生态补偿的路径和着力点。第三,要科学界定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补偿的区域和对象范围,把范围内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和受损者都明确为补偿对象。第四,要切实提高南水北调(中线)生态系统服务受益者和生态环境破坏者履行生态补偿的责任感,明确列出受益者和破坏者的主体清单,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具有刚性约束力的生态补偿标准及相关规定。第五,要进一步加大补偿的工作力度,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拓宽渠道,建立补偿协调机制,加强基础建设。第六,要着力探索扶持生态产业发展的补偿机制,重点扶持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等20 个生态产业的发展。
建议按照“保护者受益、利用者补偿、污染者受罚”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的评价、考核和支付体制。除了要建立补偿细则外,还要在体制方面加强工作,如建立流域内一体化的环境监测、鉴定和考核体制,建立生态补偿和生态赔偿的响应、磋商、协调和裁决机制。对于可能引发区域冲突的,应建立生态补偿和行政赔偿的应急机制。
建议:第一,发挥河湖长制对生态补偿的作用,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落实和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第二,完善生态补偿的区域合作体制和机制。第三,建设流域生态补偿的技术支持体系。第四,完善流域生态补偿的立法体系。第五,将上下游补偿的责任机制与区域水污染防治责任制有机结合。第六,创新流域生态补偿的激励约束机制。
经过20 年的发展,我国生态补偿实践取得了显著成就。一是补偿领域不断扩大。二是补偿资金量逐年增加,仅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就从2008 年的约60 亿元增加到2019 年的811 亿元。三是补偿的地域覆盖广泛,全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在开展生态补偿有关工作。同时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各部门的生态补偿项目缺乏协调统筹,有些地区出现重叠,有些地区出现空缺;二是补偿资金量与实际需求量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三是补偿资金来源相对单一,主要来自于中央财政资金,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还有待加强。建议:一是推进生态综合补偿;二是创新补偿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生态补偿;三是加快生态补偿立法,降低横向生态补偿利益相关方协商成本。
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稳中求进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实现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让生态保护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合理界定和配置生态环境权利,健全交易平台,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进行补偿。
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建议:一是实事求是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是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三是强化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打造饮用水水源地绿色生态环保乡村生态产业链。生态补偿绝对背不起脱贫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等所有综合发展的总体任务,它只是一个催化剂,催化绿色产业的形成,激励老百姓走生态发展之路,希望生态补偿来承担整个社会责任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国家层面确实要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补偿制度的顶层设计,明确补偿主体和客体,明确科学可行的补偿标准和切实可落地的补偿方式与路径。第一,在顶层制度的设计上,国家和输水沿线省级政府依然是补偿制度设计的重要利益相关方,重要的补偿主客体。第二,理清部门职责是推动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关键。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谋划好切实可行的项目,确保生态补偿政策精准实施。第三,以水源区为载体,推动生态综合补偿。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为目标,与国家各类战略政策相结合,加大对各类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不断放宽资金使用限制,“一盘棋”式推进水源区生态补偿。
建议加大对核心水源区生态补偿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将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作为全国生态补偿机制综合试点试验地区,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生态补偿政策和转移支付政策,取消水源区重大项目尤其是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类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加大对核心水源区高新产业、有机农业、生态环保、健康文旅项目的支持和扶持。二是实行特殊的财税政策。比如将核心水源区企业提高环保标准加大的投入成本列入税前抵扣,运用差别税收政策调节产业结构,对生态环保型产业给予低税或补贴。比如调整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将丹江口库区生态保护支出责任列入中央财政事权,再比如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税费分享机制等。三是完善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转移支付制度。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基础上,建立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体现生态保护价值。四是深化对口协作及帮扶。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对口协作长效机制,从资金、智力、技术、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口协作,使水源区与受水区通水通商通心。五是加大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南水北调水源区所在地都是秦巴山区深度贫困地区,应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