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智磊 陈丰照 陈思光
(1 徐州市防汛防旱抢险中心 江苏徐州 221000 2 徐州工程学院 江苏徐州 221000 3 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徐州 22100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18〕104 号)和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徐州市编制了《徐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保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保障《方案》切实有效落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市委市政府要正确认识到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作用与意义,强化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地落实。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城市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在对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遵循“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的要求,充分考虑区内生态环境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并确保其切实落实。为做到这一点,每年年初均要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年度目标、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具体实施措施,每季度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实际进展情况等向社会公开,并于年底向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对各地治理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为了提高参与单位与个人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与热情,对于表现突出或者是做出一定贡献的,应根据国家与省的相关规定,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给与表扬与奖励。同时,授予先进单位与个人称号,充分发挥模范、榜样作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 号)要求,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城市人民政府应对建成区内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负总责,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放在突出位置,既是主要负责人,也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部门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所有参与部门均要主动承担责任及分配的任务,积极作为,确保成效;市环保部门、水务部门及城乡建设部门等,均要做好牵头,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互为督促。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针对实际工作中,未完成工作任务、推诿扯皮、责任不落实的,必须严格依纪依法进行问责,并要做到终身追责。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规模大、耗资大的工作,需要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方可确保工作成效。市政府要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就要加大财政投入,并对相关渠道的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情况,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资金投入方式进行创新,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实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任务与资金投入的相匹配,并要对资金进行高效使用。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根据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应加强相关技术攻关,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总结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案例,对成功经验、实用技术进行推广。为保障技术攻关的效果,市政府应积极给予财政支持,为黑臭水体治理的技术攻关提供充足的资金。
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宣传报道工作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向社会宣传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对策及其效果。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尊重群众的知情权,积极倡导群众举报投诉并限期办理,提高群众参与度。灵活采取各种各样的渠道,如在小区内设置宣传栏、公交车上循环播放宣传视频、街道办事处发放宣传手册等,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使每一个人都能做到不向水体重点是河流中丢垃圾、不将生活污水排放到雨水口及水体中,从而实现对黑臭水体治理良好成果的有效维护。积极支持群众参与监督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成效,构建全民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与氛围。通过鼓励公众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可以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有效实施注入新的活力。
在各单位通力协作下,城市黑臭水体污染治理后一定会还给居民一个碧水蓝天的生态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