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群
(蕉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广东梅州 514100)
为满足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不断增加,监测仪器种类复杂多样,人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一套切实可行的对运维机构监督和对数据质量保障的方法制度必不可少。
环保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专题学习会议,认真深刻汲取“临汾空气监测数据造假案”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把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同时认真组织系统内和运维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重要性的思想认识,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加强警示教育,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以“临汾空气数据造假案”为契机,逐步建立本行政区域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县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负领导责任;明确监管责任,环保、质监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建立联合监管和检查通报机制。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管理;强化防范和惩治,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进行记录,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保证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档、归档备查。
监督部门须严格要求运维机构按规范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养护,建立站点仪器运行异常或数据信息异常的应急处理预案与检修、处理和报告制度。发现仪器处于异常工作状态,及时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定期对采样头和采样管道进行清洗,及时或定期更换仪器设备耗材,保持站房内部环境干净整洁,布置整齐。同时加强对运维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管理程序及时做好对监测系统变更、维护、检查、校准等操作的书面记录。密切关注监测数据质量和仪器运行状况,及时对仪器进行调整和检修,提高数据的代表性。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网络安全,开启防火墙,及时更新操作系统,不安装无关软件,加强对工控机的管理,确保空气自动监测站的长期稳定运行。
“自查自纠”能够及时发现问题,防范于未然,这对保障空气监测质量的连续可靠具有重要作用。检查主要方面如下:一是安全性,站房是否加锁,采样区域是否安装了防护栏,护栏高度能否有效保障运维人员安全,是否安装摄像监控并有专人留守,无关人员是否可以进入自动监测站房或采样平台,站房有无完备的稳压和防雷设施,是否合理配置灭火器等;二是规范性,气站运行维护相关制度规范是否齐全,有无应急方案,监测仪器线路和管路连接是否规范,运维人员操作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定期仪器校准,标气是否有效,耗材是否及时更换,质控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及时进行书面登记。三是合法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房周边是否有干扰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如喷淋设施、洒水车等,检查采样系统,查看是否有干扰物体和装置,查看工控机和监测仪器,检查操作记录,查看有无人为篡改数据现象。
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的监督管理须专人专职,通过对运维机构的监督和对监测数据的审核来保障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可靠性和连续性。应开通异常数据短信报警功能,迅速发现和处理异常数据,通过排查,确定异常数据并进行剔除。一是保障数据的连续有效性,数据监督管理员应当每日查看监测数据,对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有效时间不足的并且影响到有效天数的数据应及时联系运维人员检查网络和仪器,对监测数据进行回补和网络优化。二是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对明显大于真实值的数据,应及时联系运维人员检查仪器是否异常,同时上报环保部门,排查气站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报上级管理部门。
空气质量监测的真实可靠是其生命所在。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管,特别是社会化运维的今天,建立相关的管理监督和责任制度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