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清玄
我生长在一个几乎没有文化和文明的地方,而且家庭十分贫困。我没读过什么好的学校,学校里的老师经验也都很不足,就像教我们英文的老师,只受了几个月的短训就上岗了。但这没有妨碍我们的成长。这个老师教我们用汉字来记住英文单词,“土堆”就是today,“也是土堆”是yesterday,而tomorrow就理所当然地变成“土马路”。于是,我记住了这些单词,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今天是土堆没关系,昨天是土堆也没关系,只要明天能成为一条土马路就行。”
17岁那年,我决定离开家乡。临行前,妈妈送了一个玻璃瓶子,里面装着黑黑的东西。她说,你别小看,这里面装了三样重要的东西,一样是拜祖先的香炉里的香灰,一样是农田里的土,还有一样是井里的水。祖先们在离开家乡时都会带着这个,这样到别处就不会水土不服,有了它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你的家乡。这个瓶子至今还摆在我的桌上,它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家乡。
因为身上没钱,离家后的生活一度过得很苦。我曾经在餐馆当过服务生,做过码头工人,摆过地摊,还在洗衣店烫过衣服,甚至还杀过猪。杀完猪回到家,洗完手,就继续写作,变成作家。那会儿我17岁,开始陆续发表作品,被一部分读者视为“天才”。我坚持写作,希望能变成一个成功的作家。在我们那个地方几百年来没有出过一个作家,我知道要实现自己的理想,一定要比别人更勤快。我从小学三年级开始,规定自己每天写500字,不管刮风下雨,心情好坏;到了中学,每天写1000字的文章;到了大学,每天写2000字的文章;大学毕业以后每天写3000字的文章;到现在已经40年了,我每天还写3000字的文章。在我生长的年代,要当作家很难,因为稿费很少。我还有个习惯,就是绝不废话,能3000字写完的绝不会写成5000字,能500字写完的绝不会变成1000字。
为了生存,我开始去报社上班。我对成功的欲望很强,和当时所有的年轻人一样,希望得到名利、金钱、影响力。我工作很卖力,因而很快得到升迁,第6年就当了总编辑,同时在报纸上写18个专栏,主持节目,当电视公司的经理,还做了广播节目《林清玄时间》,一时风头无两,成为大众眼中成功的人。到如今,我一共写了170余本书,堆起来比我的身高还高。当时台湾有个杂志,评选“40岁以下的成功人士”,我排行第一,紧跟着排在后面的人是马英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