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湖南水土保持工作成效

2019-01-20 16:42左双苗陈国玉胡学翔
中国水土保持 2019年8期
关键词: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湖南省

左双苗,陈国玉,王 睿,胡学翔

(湖南省水利厅,湖南 长沙 410007)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建设越来越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得到加强。在水利部和长江委的关心支持下,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不断探索、砥砺前行,扎实推进各项水土保持工作,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跨越。

1 水土保持队伍不断壮大

湖南省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起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历史原因曾一度中止。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全国第四次水土保持工作会议推动下,湖南恢复和加强了水土保持工作。1980年,湖南省水利厅恢复了水土保持科。同年,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批准恢复和增设了19个省县共管的水土保持工作站,定编230人。1995年,这些水土保持站全部归属所在县管理;同年,机构改革后,省政府在省水利厅新设立的水利建设处加挂了水土保持处的牌子。2000年,省政府批准单设水土保持处。2004年,设立了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

改革开放初期,各市(州)设置了水土保持专干;2000年后又陆续设立了水土保持科(站)。改革开放初期少部分地区的县级水土保持机构设立了水土保持站,1996年后大部分地区增设了水土保持监督站,2000年后多数地区设立了水土保持局(站)。目前湖南共有85个县(市、区)设立了副科级的水土保持局(站),全省水土保持机构实现了全覆盖,水土保持工作日益受到重视。据统计,目前湖南省、市、县、乡四级共有水土保持行政管理人员1 500余人,为全省水土保持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掌握水土流失状况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前提。为此,1979年全省水土流失普查区划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1985年,湖南正式完成了全省水土流失普查,首次确认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为4.4万km2;1999年,全省进行了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表明,水土流失面积增加至4.7万km2;2015年,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显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减少至3.7万km2。在水土流失普查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湖南分别于1999年和2017年发布了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公告,为不同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对推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有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摸清水土流失家底后,湖南相继开展了4次水土保持规划工作,为有效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奠定了基础。1991年,湖南编制了《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纲要》;1997年编制了《湖南省湘资沅澧中上游水土保持规划》并得到省政府批复;2001年,编制了《湖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13年,湖南又启动了新一轮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2016年,《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正式编制完成,并于2017年初得到省政府批复。

3 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为有效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早在1986年12月,湖南就颁布了《湖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并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湖南随即着手制定实施办法。1994年11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后,湖南立即开展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修订工作,新办法于2014年1月正式施行。

为防治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1996年3月1日,湖南省发布了《湖南省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在国家有关部委下发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和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后,湖南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与有关部门衔接,根据最新政策制定相关的征收使用规定,在2014年底印发了《湖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4〕1171号)。

为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管,湖南出台了《湖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式,湖南修订出台了《湖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涵盖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补偿费征收使用、监测监理、验收备案、监督检查等。全省各市(州)和各县(市、区)也分别出台了相应的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与水土保持法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法制保障。

4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卓著

水土流失对农业生产、生态可持续发展、防洪安全及水质安全有着重要影响,是我国的主要环境问题。1980—1996年,湖南省开展了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市县投入为主体的水土流失综合流理,全省先后有40多个县(市、区)从切块下达的小农水事业费中安排水土保持经费3 000多万元,并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 000多km2。各小流域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荒山造林、残林补植、坡耕地治理、崩岗防治、溪河治理等措施,辅以煤炭供应和沼气池、节柴灶推广等措施,使植被得到较快恢复,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治理后的地区变成了林茂粮丰的好地方。

1997年,湖南永顺、凤凰、芷江、辰溪、新化、隆回、新邵、邵东、攸县、衡东等10个县被列入长江中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简称“长治”工程)重点县,拉开了湖南以中央投资为主体的水土流失规模化治理的序幕,加快了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步伐。1998年后又新增了国债水土保持项目。2010年“长治”工程被调整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之后,国家又相继安排了崩岗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革命老区项目等专项,治理投入大幅增加。据统计,1997年以来,湖南各类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共投入中央资金19.5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 000 km2。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治理,改变了水土流失地区山穷水恶、地瘦人贫的落后面貌,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

为进一步发挥水土流失防治的典型示范作用,湖南积极指导各地结合水土流失治理成效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生态文明工程创建。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6个、省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5个。湖南还积极开展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工作,全省目前已有麻阳、新宁、靖州相继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5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日益规范

湖南省于1990年在长沙市、常宁市和岳阳县等市县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水土保持工作开始走向依法防治的新时期。1992年,湖南长沙市、常宁市和岳阳县被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探索监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配套法规文件制定、规费征收、案件查处等工作。1994年和1996年,湖南又分别开展了全省第二、第三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全省35个县(市、区)通过试点建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机构,配备了监督执法人员,制定、实施了配套文件和制度,强化了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为核心的水土保持“三权”(方案审批权、规费征收权、监督检查权)的落实,有效地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树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权威和地位。

2000—2004年,湖南在韶山、冷水江、株洲、长沙等市开展了城市水土保持工作试点,推进了城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2005—2015年,湖南省又连续开展了三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实现了水土保持机构队伍建设、方案审批、规费征收、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的普及和规范化。2016年以来,湖南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办法,推进了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和县级水土保持机构对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制订并完善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了重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程序规范,成效显著。

据不完全统计,自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全省累计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万多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 500多起,有效贯彻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方针和“谁破坏、谁治理”的水土保持原则。为使水土保持意识深入人心,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持续开展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十二五”期间,全省发放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宣传画报等100多万份,设置各类水土保持公益宣传牌2 000多块,并在报刊、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刊播了水土保持宣传专题专栏。湖南还抓住“关键少数”,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工作,目前已覆盖所有市(州)和50余个县(市、区),其中永州和张家界实现了市、县全覆盖。

6 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不断加强

2004年,湖南省实施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目前,全省共建立了8个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建成了24个水土流失监测站点,建有径流小区98个、小流域控制站2个,配备水土保持监测人员68人,初步建成了湖南省水土流失地面观测系统,各监测站点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开展了径流泥沙观测和水土流失分析,并定期公报了监测成果,为开展全省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奠定了基础。

为严格落实《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湖南强化了对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等重点区域的水土保持监管。2015年以来,连续4年对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的水土流失进行了动态监测,及时掌握了绿心地区水土流失的面积、强度、分布和变化趋势,为绿心地区的保护与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同时也为开展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提供了经验和技术支撑。

近年来,湖南还编制完成了《湖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5—2030年)》和《湖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为监测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南。根据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部署,湖南省逐步推进了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工作。2014年,湖南开展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数据入库和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示范县有关资料收集工作。2017年,湖南加大了信息化工作力度,在长沙市开展了“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对全市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天地一体化”监管。同时,有序开展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航拍复核工作和实施效果遥感评价工作,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2018年,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湖南开展了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采用高分遥感卫星影像解译和人工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清了全省水土流失现状,并对全省水土流失进行了消长分析,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决策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提供了技术支撑。

7 工作展望

回首过去,湖南省水土保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改革开放的好政策,得益于水利部和长江委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水土保持立法和执法检查的推动,是一代又一代水保人不懈奋斗和追求的结果。展望未来,湖南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继续传承改革开放精神,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步伐,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水土保持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开创新时代湖南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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