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瑞芳
(天水市水土保持局,甘肃 天水 741000)
天水古称秦州,位于甘肃省东南部,东与陕西省宝鸡市交界,西与定西市接壤,南与陇南市相衔,北与平凉市毗邻,地处东经104°35′~106°44′、北纬34°05′~35°10′,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区域内风景秀丽,气候温和,素有“甘肃小江南”之称,大地湾遗址、麦积山石窟、秦州八景享誉世界。地理位置优越,既是古代军事要塞,也是镶嵌在“古丝绸之路”上的贸易重镇和甘肃省东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市现辖武山、甘谷、秦安、张川、清水五县及秦州、麦积两区共113个乡镇,总人口38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06万人,有劳动力103万人。
天水市横跨黄河和长江两大流域,总土地面积14 227.7 km2。全市水土流失面积9 642.3 km2,占总土地面积的67.77%,平均土壤侵蚀模数5 213 t/(km2·a),年土壤侵蚀总量达5 026.53万t。干旱、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天水市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并伴有重力侵蚀。水力侵蚀主要以面蚀和沟蚀为主,其中面蚀分布广泛,部分地区存在沟蚀。面蚀主要发生在梁峁顶和梁峁坡的坡耕地上,沟蚀主要发生在沟道、悬崖立壁及沟头部位,重力侵蚀以崩塌、滑坡、泻溜、塌陷为主,主要发生在沟边、陡坎。人为水土流失主要由基础设施建设、采矿及人工垦荒等活动造成。
天水市水土流失的主要特点:一是水土流失量大面广;二是人为水土流失严重;三是突发性强,在遭遇强降雨时,易造成突发性的山洪和泥石流灾害。
(1)注重综合治理,增强发展后劲。近40年来,天水市广泛开展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先后实施了“长治”工程、藉河水土保持示范区工程、渭河流域水土保持专项治理工程(国债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一大批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加快了全市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极大地推动了天水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在项目实施中,积极探索和发展了“梯田+水窖+果园”“梯田+地膜+种植”“梯田+种草+养殖”“梯田+中药材”“梯田+马铃薯”“梯田+日光温室”等高效旱作农业种植模式,以生态建设为基础,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产业开发为重点,培育、发展、壮大了一大批具有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的区域农业特色产业基地,为发展高效流域经济和群众脱贫建立了良好的平台。创建了清水县蒲魏梁、秦州区朱家山、甘谷县西小河流域等一批治理有规模、产业有特色、发展有后劲的精品示范工程,走出了一条整流域治理、整片带开发、多措施配套、可持续发展的精准脱贫之路,为农民富裕、农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 777.5 km2,治理度达70.29%。
(2)强化预防监督,加大监管力度。十八大以来,天水市认真贯彻新时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转变工作思路,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履行水土保持工作职责,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总体要求,强化预防监督管理,大力推进水土保持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实施“一口受理、统一答复、过程督办、进展告知”,建立审批时限预警机制,在天水政务服务网等网站全面公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相关信息,进一步严格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截至2018年10月,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73个,其中市级审批45个、县区级128个。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市、县实行依法履职逐级督查制度,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做到部批、省批项目检查全覆盖,各县区做到对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全覆盖。2018年开展监督执法612次,下发整改法律文书451份。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落实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人为水土流失。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这为我们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今后一段时间,天水市要把水土保持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紧紧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在实施好以小流域(或片区)综合治理为主的水土保持国家重点工程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天水市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模式,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高全民水保意识,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建设美丽新天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近40年来,天水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1999—2010年实施的藉河水土保持示范区工程,为黄土高原地区乃至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树立了样板,项目建设在水土流失防治、组织管理、机制创新、监测体系建设,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科研攻关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极大地提高了天水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平。但随着区域内治理程度的提高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常规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难度加大。截至目前,全市尚有2 800 km2左右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区域未得到有效治理,但这些区域都是些难啃的硬骨头,治理难度大;近年来实施的以小流域(或片区)综合治理为主的水土保持国家重点工程,受投资规模、治理任务等因素制约,要集中连片选择项目区比较难,且项目建设内容与当前项目区群众需求有出入。
(2)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仍较突出。重建设、轻管护,重开发建设、轻生态保护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部门、单位和个人,只顾眼前利益,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乱挖、滥砍、乱倒,破坏水土保持措施的现象时有发生。
(3)区域之间、措施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受自然地理条件、投资等因素的限制,区域之间、措施之间差距较大。交通便利、自然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治理程度高,而一些交通条件差、地形破碎的区域,治理程度低。梯田措施实施面积大,而林草措施和沟道治理措施配套不够,数量相对较少,坡面治理程度高,沟道措施较少。
(4)后续产业开发跟不上。区域内治理程度高,梯田实施占比高,但梯田等措施开发力度不够,甚至在一些小范围内出现了梯田、经果林撂荒现象,产业开发和综合配套措施没有跟进,制约着综合治理效益的发挥。
(5)当前实施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与乡村振兴战略及生态环境建设新要求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天水市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基本还停留在20世纪末的水平,而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些边远山区的群众搬到了川区或城区周边,对边远山区耕地耕种的能力与需求下降,而对新搬入区域生活环境的要求明显提高,急需调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开展村容村貌、美丽乡村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的需求。
(1)监管上强手段。紧紧围绕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按照中央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科学划定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认真落实和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管控工作;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落实监管责任;以惩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做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带动全局。
(2)治理上补短板。坚持在治理中补短板。一是继续稳妥地推进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争每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0 km2,特别是要按计划扎实有序地推进以小流域(或片区)综合治理为主的水土保
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二是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项目区人民群众的需求为中心,把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与垃圾处置、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河道整治、产业开发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做好项目规划、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和措施配置,力争每年每县(区)完成2条精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同时加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创新投融资机制,形成相关部门各类项目良性互动、相融互促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格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协同推进流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农业推广、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开发,实现山青、水净、村美、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