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 铭
(丹东市水土保持局,辽宁 丹东 118000)
凤城市地处辽东半岛东部,土地总面积5 513.15 km2,为辽宁省16个县级市之一。自然地貌特征可基本概括为“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凤城市属于中温带湿润地区,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 044 mm。
凤城市水土流失面积为2 140.14 km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1 520.64 km2、中度侵蚀面积547.10 km2、强烈侵蚀面积21.10 km2、极强烈侵蚀面积34.36 km2、剧烈侵蚀面积16.94 km2。从位置看,凤城市水土流失区域主要集中在中部和南部;从成因看,除自然因素影响外,主要由蚕场的严重沙化,矿产资源的过度、无序开发,开发建设人为破坏等造成。
近年来,凤城市选择在水土流失面积大、土壤侵蚀强度高的区域,以小流域为单元,按照“先治上、后治下,先治坡、后治沟”的原则进行集中、连续治理,取得了“治理一条流域、改善一片环境、致富一带经济、造福一方百姓”的效果。仅2011—2017年间,通过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和国家重点水土保持项目,就先后对红旗河、西杨木沟等10条小流域进行了综合治理,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27 km2。其中,栽植水土保持林214.3 hm2、经果林29 hm2,完成蚕场治理1 620.02 hm2、沟道治理6.49 km、封禁治理2 074.86 hm2、保土耕作389.05 hm2,建公示牌9座,修谷坊473座、作业路16.82 km、护岸12.88 km、围栏3.9 km、排水沟15.61 km,总投资2 004.25万元,年拦蓄径流总量可达150.61万m3,年保土效益达28.79万t。随着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共同发挥效应,减少了地表径流,增加了土壤含水量,改善了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了土壤肥力,增强了土壤的蓄水保土能力,各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同时,通过改善小气候,调节生态系统功能,也促进了生物多样性发展。
在长期的水土流失治理过程中,凤城市始终坚持把科学的态度与求实精神紧密结合,因地制宜制订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逐步形成了以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坡面治理与沟壑治理相结合,田间工程与蓄水保土耕作相结合,治山与治水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模式,有效地保护了水土资源,基本遏制了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2018年,凤城市创新工作思路,针对辽东山区的地形、地貌特点及水土流失现状,将防灾减灾作为现阶段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采用以控制水土流失、防治自然灾害为目标的治理措施,对可能产生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小流域进行了侵蚀沟专项治理,共治理侵蚀沟37条,总投资1 287万元。通过工程的实施不仅提高了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而且强化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综合生产能力,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对发展农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质量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随着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生产条件改善,广大农民牢固树立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生活水平和生态意识同步提高,水土保持工作也逐渐得到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把水土流失治理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充分调动项目区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助推能为当地农民带来经济收入和就业机会的相关产业。以蚕场治理为例,凤城市的柞蚕养殖业历史悠久,全市共有蚕场面积11.3万hm2,有8万多人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柞蚕养殖有关的工作。但柞蚕养殖在带来可观经济效益和就业机会的同时, 也引起了蚕场退化、沙化,加剧了水土流失。目前,对蚕场的水土流失治理主要以植物措施为主。一是选择优良柞苗对蚕场进行补植,增加柞树密度,提高柞树郁闭度。二是用保持水土效果好、固氮能力强的灌木,如紫穗槐、胡枝子等进行植物穿带。而对于蚕场内侵蚀严重的沟道,则通过布设谷坊等工程措施, 防止泥沙下泄。这种将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不仅有效地治理了蚕场沙化所带来的水土流失,改善了蚕场生态环境,同时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全市年增产蚕茧1万t左右,年增加收入3 000多万元。与此同时,水土流失治理过程中各种配套措施的修建,降低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增强了农业生产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解决了凤城市因地处山区而产生的人地矛盾,从种植传统的水土保持树种转变为种植兼具较高经济价值的树种,在治理水土流失的同时,不断引导广大农民增产增收,为凤城市实现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奠定了良好基础。
凤城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始终把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发展重点工作中,把水土流失治理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在项目立项之初,组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申报、规划、实施、协调、监督等工作。主管领导定期深入施工现场,积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七项制度”,即项目责任主体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项目公示制、群众投工投劳承诺制,从制度上强化了对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
凤城市依托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国家重点水土保持项目、省财政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一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全市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与此同时,整合本地财政、林业、农业等部门的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并做好水土流失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建立了多元化的水土保持投资体系,打造了具有本地区特色的综合治理模式。始终坚持“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着力搭建水土保持投资、融资平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严格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坚持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明确补偿范围、对象和标准;坚持加大对江河源头区、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
在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项目区地形、地貌、气候、土壤因素和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在保护水土资源、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条件的同时,让项目区农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以推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精准扶贫相互促进,提升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几年,将部分乡镇的水土流失治理与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相结合,以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为根本目标,带动旅游资源开发,根据不同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制定与其相适应的水土流失治理模式,合理规划布局、有效利用资源。通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在小流域综合治理整体规划布局上总结出“三个治理”和“四个结合”的原则,即:要实现规模治理、高标准治理、按群众意愿治理;要坚持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区域总体规划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与群众增收相结合的原则,打破地界、村界,实现整个流域的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
由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申报、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直至交付运行全过程进行管理;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配合项目法人和质量监督部门,抓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项目施工建设;相关技术人员和水利站负责人员长期坚守施工现场,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水土保持设施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及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或受益农户,并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谷坊、蓄水池、护岸工程、作业路等工程措施的管理和使用委托项目所在乡镇水利站负责,由水利站组织专人进行看护管理;水保林、经果林等植物措施的产权、使用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落实给受益农户,并与受益农户签订管护责任书,要求其对植物措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成活率达到90%以上,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检查。管护主体制定相关的管护制度,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水土保持工程后期的管护,最终实现每一项水土保持工程都有管护协议、管护主体、管护机制,确保水土保持措施的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