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开展2017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据国家工商总局通知,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将其年报数据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推送。在年报期结束后,要及时将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不再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积极引导其自觉履行注销法定义务,依法退出市场,逐步还原真实的年报基数。
2月6日,农业部在福建福州召开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部署推进质量兴农重大行动。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出席会议并宣布“农业质量年”行动正式启动。
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生态扶贫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力争组建1.2万家生态建设扶贫专业合作社〔其中造林合作社(队)1万家、草牧业合作社2000家〕,吸纳10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新增生态管护员岗位40万个(其中生态护林员30万个、草原管护员10万个);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带动约1500万贫困人口增收。
3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的审议。习近平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提出组建农业农村部。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4月18日,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充分认识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普法宣传培训,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各项工作。
6月2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信息,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由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5月16日至17日,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培训班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现场会在商丘召开。据会议信息,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20亿元补助资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农业农村部计划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以上,重点实施好万名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万名种粮大户、万名果菜茶种植大户、万名畜牧养殖大户培育工作,抓好8个省市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8个省市新型职业女农民试点培训。
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
9月15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强调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从9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9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
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向全国亿万农民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习近平指出,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是党中央研究决定的,进一步彰显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基础地位,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秋分时节,全国处处五谷丰登、瓜果飘香,广大农民共庆丰年、分享喜悦,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正当其时。
9月23日,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场活动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活动并致辞。同期,全国6个分会场及各地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
9月26日,新华社发布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按照分3个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设定了阶段性目标,明确了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提出了22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3项、预期性指标19项,首次建立了乡村振兴指标体系。《规划》坚持乡村全面振兴,部署了82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10月16日,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现场会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会议要求,整县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要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主线,坚持规范与创新并举,强化指导扶持服务,树立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
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发布,分为7个部分共45条,在服务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和谐平安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