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小敏
(工作单位: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舆情的主要特点,为多样化的类别、多元性的主体,以及广泛的影响,正是由于这些特征,决定了地方政府对危机的化解,不能在继续沿用惯性思维。网络舆情疏导能力,体现了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执政能力。新的历史时期,地方政府需要对网络舆情合理有效的应对,力争将公众与政府之间的隔阂消除,增强服务意识,以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首先,加强信息挖掘和分析能力。网络舆情疏导能力密切关联着政府的重视程度,对方政府应善于捕捉网络舆情热点的信息,对网络舆情及时预判和发现,加强和重要职能部门的协作与联系。建立和健全舆情隐患人员名单,及时发现舆情引发苗头,针对网络上的言论动向密切关注,并对处置预案认真研判,通过相关机制,将舆情苗头妥善消除。其次,完善舆情监督渠道。设置举报专栏,开设舆情监督专区。完善行风政风热线,呼吁广大网民实名举报,对问题如实反应。坚决抵制虚假谣言传言和不实举报,对民声认真倾听,以奠定牢固的群众基础,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最后,完善舆情报送制度,政府宣传部门应及时将重大舆情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舆情处置建议,使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进而对舆情的蔓延、扩散和升级进行有效的控制。
首先,构建完善的舆情应急预案。通过收集和监测潜伏内可能会爆发的诱发群体事件和公众事件的网络舆情,采用“主动介入、谨慎操作、严肃对待”的策略,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处理。建立和健全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不同类型的重大舆情事件。一旦发生公共危机事件,能将网民对网络媒体上的热点敏感问题的关注及时化解和转移。其次,优化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一直都是网络舆情引导的核心环节,需要通过新闻发言人,来汇总相关信息,制定方案,解答一些临场问题。最后,对于谣言传播和恶意炒作果断扼制。一旦出现公共突发事件,以及一些放大舆情和恶意炒作言论,必须进行果断封杀。及时依法处理那些涉嫌违纪违法人员,进而对网上出现的故意造谣、恶意炒作行为进行有效干扰和反制,使爆发突发事件之后带来的负面影响尽可能的降低。
网络舆情达到顶峰的标志,是网络舆情“持续期”。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网络舆情,会对社会舆论方式以及政府公信力产生直接的影响。首先,要有效结合“疏”与“堵”。在处置网络舆情疏导的过程中,需要合理选择“疏”与“堵”的途径,并且能将
二者有效结合。坚决否定网络中的恶意煽动和蛊惑人心的信息,同时,为了防止其继续扩散,还需要采取有效手段迅速封堵。但应该正确运用和少用“堵”的措施,更不许以此为借口,干扰和封杀一些实事求是的批评曝光行为。多选择“疏”与“导”的策略,而少用封堵手段管理互联网舆情的管理。不能将压制作为主基调,而是通过多种途径,如合理处置、意见领袖,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等,实施有效而正确的引导。其次,针对网络舆情,从“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出击”。为了保障网上“有回音”,网下“有落实”,安排专人及时答复网上大量的询问、置疑、投诉等信息。同时,化被动为主动,将政府网站信息平台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变“争夺话语权”为“主动掌握话语权”,对网络舆情有效和正确的疏导。
首先,构建涉事主体问责机制。应严肃处理舆情暴露出来经查属实的问题,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以真正实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同时,对于违纪违法者和带来不良影响及后果的的当事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责罚。其次,建立处理结果反馈机制。为了更好的接受网民监督,平息舆情后,在网络平台公布处理结果。这样既对网民的知情权给予尊重,同时也对网民依法正确行使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力给予一定的警示。最后,构建舆情得失反思机制。认真梳理和总结网络舆情个案整个进程,吸取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和修补已有的制度、机制,以更好的规范舆情应对方式方法,为提升的舆情监控疏导工作质量和效率奠定基础。
新形势下,面对网络舆情事件频繁发生的态势,地方政府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做好“导航员”,将事件的消极影响减轻,使舆情真正成为政府的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