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根平
(江西省乐平市委党,江西 乐平 333300)
近年来,乐平市在所有乡镇(街道)推行“群众说事”制度,实行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来办,为基层群众办了许多好事、实事,化解了许多基层矛盾纠纷,为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制度支撑。
乐平市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于2017年3月,在全市乡镇(街道)推行“群众说事”制度。市委下发了专门的文件,对“群众说事”制度的内涵和程序、“群众说事”的内容和基本原则、“群众说事”机构设置、场所建设、组织领导等都做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各乡镇(街道)迅速行动起来,成立 “群众说事中心”和“群众说事室”,每星期确定一天为说事日,围绕农村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开展群众说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成为党群、干群连心桥。
但在调研中,笔者也发现,各乡镇(街道)“群众说事”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乡镇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落实不力,职责不明,“形式主义”突出,有些制度形同虚设。
全市各乡镇(街道)推行“群众说事”制度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村级“群众说事”领导小组成员结构单一。部分行政村“群众说事室”领导小组成员全都是村“两委”干部,没有把本村觉悟高、威望高、心肠好、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选进领导小组,削弱了“群众说事”平台的认可度和信服度,影响其作用发挥。二是场所建设不规范。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群众说事”的场所建设要达到“六个统一”,但大多数行政村只是在村委会的一间办公室门上挂了牌,除了几张桌凳外,相关制度及群众说事登记簿和受理台账不健全不规范,有的行政村甚至没有。这种情况反映出群众说事制度在部分村走了样。三是乡镇(街道)“群众说事中心”对行政村“群众说事”的指导、培训检查和考核存在缺位。乡镇(街道)对行政村上报需帮助解决的事项都能及时集中放在“群众说事日”解决,但多数乡镇对行政村“群众说事”成员的业务指导不够、培训力度不大、工作推进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对通过交流、检查、考核及督促等工作提高相关人员重视程度和工作能力的认识不够。
一是对“群众说事”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推行“群众说事”制度,是发展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和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对保障村民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化解基层矛盾和纠纷,缓解基层信访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基层干部对“群众说事”工作在发展基层民主和乡村治理中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觉得推行这项工作增加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二是工作积极性不高、敷衍了事。个别农村基层干部缺乏为群众化解纠纷、解决难题主动作为的思想,认为乡镇(街道)承担的事项多、任务重,人员紧缺,普遍感觉精力上顾不过来,导致对上级精神理解出现偏差,贯彻不到位,甚至流于形式。三是担当意识不够,工作不扎实。个别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态度生硬,平时不注意与村民建立感情。工作不讲究方法和策略,习惯于命令行事。没有做到嘴勤、手勤、脚勤、脑勤,没有做到用心用力用情。四是农村基层队伍年龄偏大、素质不高。该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低,在工作中懂电脑、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的基层干部少,影响了相关信息报送及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很多人仍然是靠老方法、老经验、老面子调解纠纷,对于一些新方法不会用,心理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匮乏。
乐平市委要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推进“群众说事”制度考评。各级财政要对“群众说事”制度实行专项资金制度,保障人员、办公、奖励等经费。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群众说事”制度推行的两级责任人。市、镇两级要细化考核标准,实行量化打分制度。建议市对乡镇实行季度考核,镇对村一级实行月度考评。对于考评结果要及时通报,并兑现应有的奖惩。
在“群众说事”制度中,关键是加强村级“群众说事”成员的队伍建设。因此要选好配强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一是实行群众说事员的定期培训制度。要组织“群众说事”成员进行定期培训研讨,培训研讨内容要开设土地纠纷调解、婚姻法、涉法涉诉、社会心理、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知识内容。对参训人员给予适当补贴。二是村级组织实行“党建+群众说事员”制度。发展党员时要积极发展居住在本村(社区)、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民,形成“一位党员就是一名群众说事员”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乐平古戏台讲堂、广播电视、互联网、现场观摩等形式广泛宣传“群众说事”制度,及时挖掘和宣传“群众说事”制度推行中经验做法和典型人物,在全市形成一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为充分调动“群众说事”队伍的积极性,笔者建议通过政治上关心、心理上关怀、待遇上保障等方面建立激励机制。
一是优先提拔使用。对于在“群众说事”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提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在针对村党组织书记录用考试中实行加分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一般村干部优先考虑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候选人培养。二是强化表彰奖励。提高“群众说事”工作成员待遇,对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对于“群众说事”工作出色的村(社区),予以适当物质奖励,并在新农村建设、双创双修等项目建设中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