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 高位推进 高效落地*
——江苏新高考方案研制纪实

2019-01-14 05:12
江苏教育 2019年34期
关键词:省政府实施方案科目

高考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201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明确要求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14年,上海、浙江2省市首批启动试点。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和海南4省市第二批启动试点。

2018年,教育部组织专家在基础条件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8省市作为第三批改革省份,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第三批8省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标志着我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从试点迈入逐步推广的新阶段,第三批8省市高考综合改革承担着承前启后、继续奋进的关键性改革任务。

为了研制出一份既符合国家顶层设计要求,又具江苏特色而且具可操作性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江苏高考研制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坚强领导和周密部署下,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方案研制的各项工作,并于2019年4月23日发布方案。

一、指明方向、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研制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主要领导同志把关、协调、督察,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这项备受关注的高风险改革平稳落地。

2015年—2018年省委、省政府都将高考改革纳入省委、省政府工作要点或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进行全面部署。

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听取汇报,多次对方案研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导和推进高考改革科学实施;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专题会多次对方案研制进行专门讨论,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体研究;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专程到省教育厅、省考试院调研,具体指导相关方案的制订,并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商。省领导到基层调研,听取一线工作者意见,力求改革方案贴近地方实际。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部署要求下,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专门成立由厅长任组长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研制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基教、高教、职教、考试院的4位副厅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方案的研制工作。在方案研制过程中,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赴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汇报方案研制的思路和工作进展,多次组织力量赴外省进行学习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建议,稳妥推进方案研制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坚强领导下,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研制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问题,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牢牢把握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二、汇集众智、凝聚众力,方案研制充分彰显民主科学决策新指向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自2015年开始启动,2019年4月研制完成,历时4年多时间。“开门写方案、民主写方案、科学写方案”,是方案研制组成立之初,为研制工作明确提出的工作原则,这也成为贯穿整个方案研制工作的基调。

1.加强研究:把握改革实质,汲取试点经验。

认真学习,把握改革精神实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指示批示、全国教育大会、教育部系列会议以及省委常委会精神,全面梳理国家政策规定。深入考察,汲取改革试点经验。专门赴第一、第二批改革省市考察学习,经常与第三批改革省市进行专题座谈,多次赴教育部汇报方案研制的思路和进展,方案的总体思路逐渐清晰明确,得到教育部的理解和支持。

2.密集调研:倾听各方意见,推进民主决策。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更没有决策权。研制组始终将调查研究作为方案研制的坚实基础,切实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尤其是基层一线的心声和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使方案研制更有针对性,同时力求从基层发现鲜活的实践经验,为理论创新寻找可行性的现实支撑。调研对象包括全省所有设区市和部分县区教育行政、基教、教研、招考等部门和高中学校,考生与家长代表,以及全国30余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部分本科高校招生负责同志,人数超过2000人,调研范围之广、参与人数之多为历次改革之最。通过调研,我省各界对“3+1+2”方案形成了较为一致的社会共识,得到广泛的认可。应该说,方案在研制过程中广开言路、发扬民主、凝聚智慧、形成共识,方案成为民意的“最大公约数”。

3.多方论证:广聚专家之智,推进科学决策。

方案研制过程中,工作组针对方案研制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门邀请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有关领导、华东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以及相关教育和测量领域专家等第三方论证团队进行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并开展数据演算、模型推理,为方案研制提供了有力支撑。论证内容既包括江苏新高考方案的背景、意义等总体论证,以及选考科目、计分方式、分值设定、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论证,撰写《江苏高考方案可行性论证报告》《历史学科作为高考指定选考科目的分析》等多份论证报告,推进了方案制订工作的科学决策。

4.严格程序:强化程序意识,完善决策机制。

方案在研制过程中,我省严格履行各项报批手续,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推进方案落实。2015年8月1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2月3日,教育部批复江苏等省市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17年11月,省教育厅成立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研制工作领导小组,开始起草《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5月,教育部对江苏进行实地评估,确定江苏等8省市作为第三批改革省份。2018年7月、12月和2019年3月先后3次将方案报教育部征求意见或预审。2018年11月6日教育部专门来江苏论证我省提出的高考方案。2018年11月14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高考综合改革研讨会,首次提出“3+1+2”的科目设置方案。2018年12月10日,经省教育厅专题办公会议研究,方案初稿报教育部征求意见。2019年2月28日,方案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3月1日报省政府。2019年3月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方案并原则通过。2019年4月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函》将我省方案报教育部审核备案。2019年4月19日,经中央改革办批准,教育部同意《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予以备案。2019年4月21日,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4月22日,省招委会印发实施配套方案。2019年4月23日13:30省政府召开新方案培训动员会;16:00召开新闻发布会;16:20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我省《实施方案》的研制既是一次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也是反复论证、集思广益、改革创新的过程。我们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民主决策等法定程序,先后数易其稿。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名义报教育部,经教育部报中央深改办审定后对外公布。

三、整体协同、育人选才,方案研制体现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新特点

此次出台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提出我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改革目标和基本任务,明确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方案》严格遵循国务院《实施意见》和省政府《江苏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框架,又体现因地制宜,立足省情,科学合理确定各项改革措施。《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总体目标是:2018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第二部分是《实施方案》的主体部分,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回答了“考什么”“怎么考”等关键问题。主要有五项基本任务: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三是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四是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五是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注重宣传引导四个方面,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明确了推动高考综合改革稳妥实施的各项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三个部分相互衔接、相互依存,构成了有机整体,体现了鲜明的江苏特点:

1.遵循国家要求。

坚持把中央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贯穿于《实施方案》制定的全过程,确保我省改革方案符合国家的改革精神和任务要求。

2.符合江苏实际。

本次高考综合改革,在贯彻国家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总结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经验,实现新方案与现行方案的平稳对接。

3.注重整体协同。

以高考综合改革为突破口,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等进行整体设计,突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贯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改革。

4.体现育人为本。

高考综合改革,通过招—考—教—学联动改革,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充分保证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考试科目、选择报考专业的要求,帮助学生提前规划职业生涯,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5.促进科学选才。

高考综合改革打破文理分科,按照学生兴趣爱好和高校招生专业的科目要求,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将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教育教学有机衔接起来,增加人才素质结构的多元化和考试方式的多样性。同时,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拔人才,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导向。

6.确保公平公正。

我省改革方案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基本价值取向,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布制度,优化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强化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实施过程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加强管理,引导学校健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保证公正公平。

四、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方案研制切实回应民生关切,着力破解改革难题

直面问题挑战,才能破解难题。更好凝聚共识,就能激发出更强大的奋进力量。综观整体方案,既突出了改革理念的思想性、引领性,又有很强的政策针对性和操作性。方案直面难点、直陈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中要害,措施得力。

1.如何保障基础学科不被弱化?

在2014年开始试点的新高考方案中,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学科的地位相对是下降的,所以,在新一轮方案研制过程中,我省尤为重视基础学科,不仅在选考科目中,指定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在其余4门中选2门,且首选的物理、历史按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这样研制主要基于四点考虑,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生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省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的首选科目,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学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性考试,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的8种科目组合方式,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四是实现新方案与江苏现行高考方案平稳过渡,有利于考生和家长尽快适应。物理或历史采用原始成绩计入总分,主要基于选考物理等科目类和选考历史等科目类的考生将分开计划、分开录取,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分。

2.如何保障不同学科赋分之间的可比性?

《实施方案》中,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之间不具备可比性和可加性,无法直接以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因此,江苏方案中将其原始分按照统一的规则转换成等级分,能较好地解决不同再选科目之间成绩的可比性和可加性问题。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采用等级分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通过将不同再选科目原始分按照统一规则转换到同一量表上,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再选科目成绩之间可比性的问题。二是通过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将等级转换成等级分,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再选科目成绩之间可加性的问题。分数转换后,考生在相应科目群体中的位次不会下降,和现行方案相比,增加了区分度。保障了不同学科赋分之间的可比性。

3.首选物理或历史是否意味着文理分科?

我省“3+1+2”新方案模式首选物理或历史,并不是传统的文理分科,两者有多点不同。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考生选择物理后,仍可以选择思想政治、地理,选择历史后,也可以选择化学、生物。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而传统文理分科的语文、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是有区分的。

为保障《实施方案》平稳推进,我省同时出台了《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等4个配套文件,构成江苏高考综合改革“1+4”制度体系,为《实施方案》的落地实施提供支撑和保障。应该说,此轮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整合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改革、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建设等多项改革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体现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的实施需要学生、中学、高校、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共同配合完成,是涉及整个教育系统生态的综合改革,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和导向作用。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也是一个不断借鉴吸收,不断创新和完善的过程。江苏方案将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比如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选拔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比如完善录取模式以更有利于高中开展综合素质教育等等;但无论如何完善和深化,改革的总体价值目标是不会改变的,即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

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教育部的有力支持下,在省教育厅的指导推动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坚持人民立场不动摇,坚持团结奋进不动摇,以钉钉子的精神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为江苏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深化教育强省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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