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悦 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2018级硕士研究生
随着中国工业化的日益发展,“邻避效应”所引发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建设大型工业设施需要面对的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变“邻避”为“邻喜”,需要政府、企业与公众三方的共同努力。
“邻避效应”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环境监管不够到位,企业违法排污的情形屡屡发生,使得公众对企业怀有不信任感,对建设项目抱有敌意;其次,规划项目的信息公开不到位,公众对相关信息不知情,加深了其对未知项目的疑惑与恐惧感;最后,沟通渠道不通畅,公众参与尤其是在政府决策确定前的公众参与难以得到保障,使得公众在得知相关信息后选择以“散步”等方式来表达自身诉求。
“邻避效应”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可能带来社会资源的浪费,与此同时对于垃圾焚化厂、变电站等设施项目的需求也使得“邻避效应”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化解“邻避效应”,需要针对其成因采取相应的对策:严格进行环境监管,监督管理企业依法排污,建立公众对政府和企业的信任;对于符合公开条件的项目信息应当加以公开,且公开方式应当使公众能够便捷地进行了解;完善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保障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权利。
采取以上针对性的对策可以化解“邻避效应”,将“邻避”转化为“不邻避”,然而要变“邻避”为“邻喜”,还需要政府与企业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一方面,大型工业设施或经济项目的效益往往是由社会共享的,但附近的居民承担了负外部性与科学不确定性的风险,应当享有比社会更高的效益。因此,企业可以将其收益与其附近的居民作适当分享,使得附近居民与企业共享项目设施成果。另一方面,加强相关环境教育,在消除居民的疑惑与恐惧感的同时,增强居民对于项目设施对保护环境的作用的认知。
通过以上行动,增加居民对于在生活环境附近修建设施的认同感,并给予居民实际的补偿。而对于公众而言,也不能纯粹被动地旁观政府与企业的努力,而是需要积极了解相关信息,通过适当的渠道反馈自己的意见。三方互相理解,共同努力,才能够变“邻避”为“邻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