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全琳
开学不久,学校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新生学习广播体操。学生们成体操队形散开,在整齐的队伍中,有一名男生戴着白色的太阳帽,格外显眼。整队的老师用广播严肃地讲:“那位戴白帽子的男同学,全体同学只有你怕晒吗?把帽子摘下来!”。我循声看过去,这名男生非常窘迫,眼神中流露出委屈和不知所措,他稍微犹豫了一下,把帽子摘了下来。整队完毕,老师开始认真地教广播体操。
我和整队的老师简单交流了一下,就径直走进队伍当中。我的举动引起了同学们的注意,有的同学快速回头看,有的同学侧目观察……我走到那名男同学的面前,他紧张地低下了头。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我和老师说了,不要紧,你把帽子带上吧!”我看到孩子眼圈有些湿润、表情也有些释然。这次他很自信地把帽子带到了头上,昂起了头,脸上露出了微微的笑容,认真地学起体操来。广播体操结束以后,我对这位老师提出了严肃批评。
在此之前,我在课间巡视的时候,在教室里发现了这名男生。因为他的头发理得太短了,几乎快成了光头,所以格外引人注目。我问他:“你怎么理这么短的头发,这在学校里可不行!”,这个孩子当时就有些不好意思地跟我说:“老师,我爸昨天带我去理发,结果理发师没注意,一下子给我理短了,没办法,只能这样了”。“哈哈”,我轻轻对他笑了笑:“哦,是这么回事,你要让他赔偿呀!”我半开玩笑地说。孩子倒是很认真地说:“没有让他赔,我爸说,就这样吧”。上课铃响了,我收住笑容说:“这样子在学校里不好,你以后戴上帽子吧!”
就这样,由这一顶帽子引发了前面的故事。
案例中这名学生窘迫的表情、委屈的眼神,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复。思忖着这种教育行为对孩子内心会产生怎样的负面影响?教育的滞后性、心理的内隐性、思想的渐变性,让我无法立刻看到这种教育行为所导致的心理变化、思想变化,进而影响学生的行为发生怎样的改变。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当众的、未究原因的、略带挖苦的批评,起到了一举两得的教育效果,既让该生“遵照”了老师的要求,又对其他学生产生了震慑作用。从表面上看是这样的,但这种教育产生的内在效果则是戳伤了孩子的自尊,其他孩子也会因害怕“当众出丑”而在以后的活动中变得小心谨慎。我认为这种看似教育的行为,实则是一种“伤害”。如若长此以往,孩子自尊心遭受持续打击,再遇上敏感叛逆的青春期,以及孩子们的个性因素,其后果极有可能表现为师生关系紧张、厌学、辍学,甚至会有学生做出自残、暴力报复等极端行为。这是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所不愿看到的。
其实,案例中的教育行为在我们的教育实践中非常普遍。相当一部分任课老师、班主任、学校管理者都或多或少存在类似的教育行为,只不过表现形式大同小异。
我不禁问自己,为什么有时我们的教育行为与我们一直倡导的“以人为本”“关爱学生”“一切为了孩子”等教育理念相违背、相脱离呢?
教育是传递社会生活经验并培养人的社会活动;[1]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的的社会活动。[2]杜威说:“教育即生活”;斯宾塞讲:“教育为未来生活之准备”;蔡元培说:“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类文化上能尽一分子的责任,不是把教育的人造成一种特别器具”。对教育的定义多种多样,但不管如何定义,其中一定要有“发展人、促进人”的意义。
学校是教育的专业机构,学校教育是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和受教育者的发展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以培养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3]如果在学校教育中,专业人员的教育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对学生(个体、群体)的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或者存在诱发学生产生消极、错误的思想或行为的可能性,我称之为学校中的“伪”教育行为。
学校中的“伪”教育行为有的是有意为之,有的则是无心之举,但这些教育行为从动机到过程再到结果都存在一些共同的特征。
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职工作为国家指定的教育专业组织和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开展教育活动。其次,不管他们所采取的教育行为是否是“伪”教育行为,其行为在教育目标、目的、内容、形式上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不同于其他的教育行为,学校“伪”教育行为所产生的教育效果一定含有消极的、负面的成分。另外,教育者在行为动机、方式方法的选择运用、教育行为实施过程三个环节中,至少有一个存在消极或负面成分。如上述案例中的教师,为达到其教育目的,选择了带有“挖苦”意味的当众批评。
学校中的“伪”教育行为真正影响的是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思想认识。由于个性特点、外部环境、心理承受力等原因,面对“伪”教育行为时,学生会将其对自身产生的消极或负面影响在心理或思想上贮存起来。但日积月累,总会有强烈爆发、反弹的一天。
从教育行政部门到学校,到班级再到课堂,到教师,“形式主义”的做法还普遍存在。比如上级部门的检查评比、教研部门组织的听课学习,部分学校的管理者往往会提前发动学生、老师搞突击准备;有的老师上公开课前,将课堂设计的问题提前告知学生,并指定回答问题的学生。这种做法就是借教育之名,行弄虚作假之实。师生对这种行为虽都反感,但当自己要面临这种情况时,为了得到好评,部分学校或老师还是会采取类似的做法。
素质教育思想已经推行了许多年,但至今社会、家长、教育行政部门依然把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教师,尤其是评价教育质量的一个分量极重的指标。有的地方甚至会直接给学校、给老师下达升学率指标。这种明里讲素质教育,暗里却过分强调升学率的做法为“伪”教育行为的存在提供了土壤。比如,有的学校,老师为了提高升学率,想方设法地不让成绩差的学生参加考试;有的家长,为了孩子能升上好的学校,甚至搞封建迷信活动。
“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师道尊严”由来已久。因此,教师从踏上讲台的那一刻起,就拥有了威信和尊严。然而,部分老师错误地理解“师道尊严”,片面强调“师之尊,道之严”,不讲“循循善诱”“为人师表”。遇到学生有挑战自己的尊严与权威的时候,一些教师欠缺冷静,反应过激。例如有学生不服从老师教育或当众顶撞老师,部分老师往往容易冲动,用强势态度压制学生。
部分教师在对学生开展教育时,潜意识中会有一种“出发点正确”的思想。如“我这么做是为你好”“你到学校是来接受教育的”“我是老师,有责任教育你”,等等。这些认识本身没错,但这些教师却把它当成了自己教育方式方法不当的借口。他们开展教育时不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性格、心理特点,不考虑“因人而易”“因材施教”,方式、方法简单直接,甚至粗暴。这样的教育结果,必然适得其反。
教育行为的实施者是学校,是教师。人们用“捧得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来形容教师,可见学校、教师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是光荣而崇高的。但我们有意无意、主动被动的“伪”教育行为,让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教师的教育动机、教育行为逐渐产生质疑,学校教育的公信力在大家面前一点点地减弱。久而久之,学生在心理上的抵触、反感、焦虑等负面情绪会逐渐增强,进而导致家长、学生对学校教育产生不信任、消极对抗、逆反排斥的情绪。
心理健康是指个体能够适应发展着的环境,具有完善的个性特征,且其认知、情绪反应、意志行为处于积极状态,并能保持正常的调控能力。心理学研究表明,我们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情感引导和支配的。愉悦、兴奋这些积极、正面的情感,往往让当事人容易产生理解、接纳合作的行为效果;而讨厌、气愤等消极负面的情感,则会带来排斥和拒绝。[4]因此,“伪”教育行为所传递的负面、消极的信息,对正处于成长中的青少年来讲,其在认知、情绪、意志等心理上产生的消极影响要远远大于成年人,尤其是一些讽刺、挖苦、歧视、体罚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对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及健康成长带来的负面影响,将十分深远。
2018年,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我国教育的根本问题。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国家赋予学校、老师开展教育工作的权利,规定接受教育是学生的义务。因此,学校教育存在正当性、专业性和强制力,它对学生的身心成长都具有深刻的影响。“伪”教育行为的存在,极易让处在成长期的青少年学生,在思想认知上,走入误区。正因为此,学校、老师在开展教育时,更应该慎之又慎,做到去“伪”存真。
管理者、教师素质等因素决定了学校“伪”教育行为的存在具有客观性,我们很难从根本上杜绝“伪”教育行为。但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应尽自己所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中的“伪”教育行为。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通过改革评价考核学校、教师的内容和方式,压缩“伪”教育行为生存的空间。这里所指的教育评价考核,主要是指面向学校和教师的考核、选拔、评价。目前这类评价的操作程序,基本上都是先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考核、选拔标准,然后被评价对象依据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组织材料做迎检准备,最后由评选部门组织人员对被评价对象进行实地考核,材料审验,打分确认。这种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或个人被动应对的评价考核模式,必然会产生突击、应付、掺假的行为。有的学校或老师为了检查过关,获得推荐资格,提前搞突击准备或嘱咐引导学生如何应对。给学生、给老师造成很不好的印象。这些做法表面上是学校、老师的个人行为,其实根子还是在制度上。应该针对弊端进行改革,排除其产生“伪”教育的可能。
比如,把事先通知检查,改成随机抽查,倒逼被检查学校把工作落实在平常,搞不了突击预演。上级部门改变工作思路,把制定标准进行评价考核,改成以标准为内容的基层调研,调查研究被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实际水平、存在的问题;改变多个部门分头评价,相互之间标准“打架”的现状,变成由一个部门统一组织,全程负责;将结果评价,变为过程性评价,通过延长评价的时间,增加评价次数,提高弄虚作假的成本;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增强指导意识、服务意识,增强务实的工作作风,避免类似成果展示、成绩汇报中出现不客观、以偏概全的不公正评价行为。
教育是一个富有生机的系统工程,德育与学科教学是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不分彼此,相互融合,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但现实并非如此。例如,临近考试,“学校工作都要为学科教学服务”,是许多学校习以为常的做法。有的为了有更多的复习时间,甚至连升旗仪式、班会等基本的教育活动都取消或挪作他用。这种做法无形中给学生造成“重智轻德”的印象。
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有外部大环境的原因,有校长的原因,也有管理人员、教师自身的原因。校长要引导大家更加深刻地理解教育工作,树立正确的育人观。要从根本上减少这种现象,我认为首先是校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理论水平;其次要改革现行的学校内部教育管理模式,将分治变成合治,形成全员育人的教育机制。
目前,普通学校多数实行校长负责下的德育和学科教学分部门管理的模式。分部门管理的优势在于职责分明,德育、学科教学“术业有专攻”。但“分治”必然导致管理人员、教师对教育的整体性认识不足,思想上片面强调分管工作,实践中各司其职,厚此薄彼,甚至互不相让。
要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就应该建设以“全员育人为指导思想”的管理模式。比如将以教育内容为目标的分工管理,变成以教育对象为目标的分级管理。我市倡导的“全员育人导师模式”就很好地将德育、学科教学进行了有机融合,做到人人都是教育者,形成了强大的教育合力。
在教师的专业素质当中,教师的师德师风应该排在首位。师德师风表现在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当中。教师是教育行为实施的主体,他的言行举止是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式,它所发挥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学生的教育影响非常重要。
上过师范教育的人,都知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道理。良好的师德师风,传递给学生的是暖暖的正能量,带给学生的是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反之违反师德,败坏师风的言语和行为,不仅有损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更会对学生思想、道德等方面产生恶劣的影响。
教育相关部门,学校负责人都应该将师德师风建设放在学校工作中的首要位置,作为教育的一项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大力弘扬正气,坚决杜绝有违师德的人和事。通过持续的努力,不断提高师德师风水平,在校园内形成阳光真诚,积极向上的良好育人氛围。
社会、家庭是影响教育的两大外部因素。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培养、社会公众对学校教育的认知理解、学生对自己人生发展的规划定位都处在持续的变化和调整过程中,呈现出多元、积极的变化趋势。因此,对学校、对教师教育行为的不理解、不认同,甚至反对的声音也必然存在。其中,有一部分声音对学校开展正当的教育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或干扰,有时甚至让学校的教育变了样,走了形,违背了教育的初衷。
面对这样的现实情况,学校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敞开怀抱,虚怀若谷地听取来自不同层面的意见建议;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对外宣传,通过宣传,引导家长、公众加深对学校教育的理解和认同;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家长学校”为平台引导家长转变观念,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以校务委员会、家委会等家校、社校组织为纽带,畅通学校对外的沟通渠道;通过校园开放日、问卷调查、校务热线等方式增进家长、社会对学校的了解,倾听大家的意见,化解误会,融洽关系,从而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不管是普通教师,还是教育管理者,我们都应该警惕学校教育中的“伪”教育行为,因为它的作用是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的。在学校里,我们每天面对的是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学生,如果我们教育不当,就会对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一个孩子,也可能是成百上千个孩子;它产生的时效可能是一时的,也可能是一生的。
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我们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制止和纠正学校中的“伪”教育行为,还教育“纯与真”“情与暖”“善与美”的本质,让学生们心中的那片天空永远阳光明媚,清澈湛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