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娴婷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广州 510631)
职业病是指企事业等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造成的疾病。经济的快速发展满足了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但是物质生产过程也带来一定风险,职业病就是其中之一。本文概述常见职业病的致病机制和防控措施。
在劳动生产中,引起职业病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三大类。
1.1 化学因素引起的职业病 化学因素引起的职业病主要包括长期吸入粉尘引起的尘肺病以及有毒金属物质(如重金属铅、汞)等对人体器官组织的伤害引起的职业性中毒等。
尘肺病是指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变包括肺泡炎期和纤维化期。肺泡炎期是尘肺病的初始阶段,吸入肺部的粉尘引起异物反应,巨噬细胞识别并吞噬粉尘后,释放炎性介质等细胞因子,引起免疫反应和炎症损伤[1]。吞噬的粉尘颗粒导致大量巨噬细胞坏死崩解,并释放出粉尘和细胞内容物,使炎症反应反复发生并不断加剧。细胞因子积累导致肺成纤维细胞增生,胶原代谢紊乱,大量胶原蛋白沉积,最终出现肺纤维化现象[2]。
职业性铅中毒的致病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3]: ①对血红蛋白的影响。铅通过抑制含巯基酶的合成,从而抑制血红蛋白的合成,引起贫血。此外,铅还能直接作用于红细胞,破坏红细胞膜的结构,最终导致溶血。②对神经系统的影响。γ-氨基丁酸(GABA)位于中枢神经的线粒体中,铅使δ-氨基-γ-酮戊酸(ALA)增多,ALA与GABA具有相似的化学结构,因而与GABA发生竞争性抑制作用,干扰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③对肾脏的影响。铅破坏线粒体,影响ATP进而干扰主动运输,使得肾小管的重吸收出现障碍,肾小球的滤过率降低,导致尿肌酐排出减少、血肌酐含量增加,尿糖排出增加。
1.2 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 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主要包括高温、气压、低温、噪音、射线、红外线、紫外线等对员工身体造成的伤害。常见的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包括中暑、减压病、放射性疾病和职业性耳鼻喉疾病等。本文主要介绍放射性疾病和噪音引起的职业性耳疾。
放射性疾病又称放射性损伤,是指人体受各种电离辐射而出现的疾病。放射性疾病的作用机制为: 电离辐射可放射出带电或不带电的粒子,这些粒子均带有一定的能量,作用于人体时,影响生物大分子和水分子之间的能量传递和吸收,引发电离、化学键断裂、生成自由基等,破坏组织细胞,出现皮炎、白内障、衰竭等不同程度的临床反应,甚至会导致遗传性的不良后果。
噪音性耳聋是指由于长时间暴露在噪音环境中而引起的一种缓慢进行性的听觉障碍。其致病机制主要包括氧化应激和钙离子平衡失调[4]。氧化应激学说认为,长期遭受噪音刺激,耳蜗血流变慢,组织缺血缺氧,有氧代谢出现障碍,大量氧自由基产生并积累,引发脂质过氧化,从而造成细胞坏死和听力受损。钙离子平衡失调是指在噪音刺激下,毛细胞内的钙离子会聚集在一起,引发毛细胞死亡,耳蜗构造遭到破坏,从而导致听力下降。
1.3 生物因素引起的职业病 生物因素引起的职业病主要包括由各种细菌和病毒引起的疾病。常见的生物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包括森林脑炎、炭疽病、艾滋病(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和警察)以及布鲁氏杆菌病等。本文主要介绍森林脑炎和炭疽病以及它们的致病机制。
森林脑炎又称蜱传脑炎,是一种好发于森林地区的传染病。当携带森林脑炎病毒的硬蜱叮咬人体时,病毒随蜱虫唾液进入人体,在人体内利用宿主细胞的原料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病毒进入血液,并随血流进入血脑屏障,然后侵入中枢神经系统,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病理性改变和神经细胞坏死[5]。森林脑炎病毒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病理性改变的程度可高可低,主要由人体感染的森林脑炎病毒数量和人体抵抗力决定。如果人体感染的森林脑炎病毒数量较少且人体抵抗力好,则人体受到的影响较小;如果人体感染的森林脑炎病毒数量较多且人体抵抗力较差,则人体受到的影响较大,可引起中枢系统病理性改变,且一旦病毒侵入延髓,极有可能导致呼吸中枢麻痹而引起死亡。
炭疽病是一种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人兽共患的急性传染病,职业性炭疽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患炭疽的动物或被炭疽杆菌污染的毛、皮、肉等而发生的疾病。炭疽杆菌的主要致病物质为炭疽荚膜和炭疽毒素。炭疽荚膜的免疫原性较弱,可帮助炭疽杆菌躲避宿主免疫系统中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使炭疽杆菌大量繁殖,侵入循环系统继而引起系统性休克。炭疽毒素包括保护性抗原(PA)、水肿因子(EF)和致死因子(LF)三个组分,单一组分不能单独发挥作用。PA与细胞膜上的受体结合后形成孔道,将EF或LF运送到宿主细胞,形成水肿毒素(EF+PA, EdTx)或致死毒素(LF+PA, LeTx)从而发挥毒性作用。LeTx可导致巨噬细胞快速裂解,同时释放大量细胞因子(如IL-2、 TNF-α等);EdTx进入胞液后被激活,使细胞内的cAMP浓度增大,引发水肿[6, 7]。即炭疽毒素可引起感染部位甚至全身性的组织细胞坏死、水肿、血管损伤,造成宿主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我国职业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总的来说,分为劳动前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两部分。
2.1 劳动前预防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劳动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场所,从根本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第一,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例如,尘肺主要是由于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导致的疾病,消除粉尘或将粉尘浓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就能够消除尘肺或降低尘肺的发病率;控制并消除噪音源及其传播与反射,能将职业性耳疾病的危害降至最低。第二,工作场所应提供能够防控职业病危害的相关设施。例如,在辐射源和接触放射源的劳动者之间设置屏蔽物,以及增加工作人员与放射源之间的距离等。第三,工作场所应遵循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例如,将工厂区和生活区分开,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适当增加工间休息等可降低噪音对人体的伤害,有效预防噪音性耳聋。第四,用人单位应提供相应的工具、用具,以保障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例如,接触粉尘的工人在作业时,佩戴防尘安全帽、防尘口罩、送风头盔、送风口罩等防护用品。
2.2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涉及以下3个方面:
2.2.1 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及完善操作规程 导致职业病的原因比较复杂,因此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规程显得尤为重要。各级部门应严格以《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讲座、宣传等活动,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例如,接触电离辐射的工作人员在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防护规定,熟练操作,缩短与放射源接触的时间,以减少照射。野外工作者进入林区工作时,应身穿防护服,头戴防虫帽等,避免皮肤与外界环境直接接触,万不得已时应在皮肤外露部位涂抹避蚊胺等驱虫剂,做好防护工作,降低森林脑炎的发病率。
2.2.2 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监护并定期检查长期接触粉尘颗粒的劳动者的身体状况,是提前发现尘肺病人的主要手段。
健康监护包括三类,分别是: 岗前体检、岗间体检和离岗体检。此外,对接触粉尘颗粒时间较长的劳动者还要进行离岗后的随访检查。对于接触各种电离辐射的工作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就业前体检,在岗期间定期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和剂量档案库。定期检测长期处于噪音环境的作业人员的听力水平,一旦察觉听力受损者,应尽快对其进行治疗。
2.2.3 改善工作环境及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含量 根据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但要淘汰具有严重或潜在职业病危害的技术、机器设备等,而且要首先考虑并选用能有效防控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新技术、新机器等。定期检查机器设备,淘汰不合格、老化的设备。对于一些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等设立醒目标志以防意外,并保证空气的流通和清洁。